时事

导致孩童摔出车外
2男子被控危险驾驶

(林茂18日讯)两名男子今日在推事庭被控在高速大道危险驾驶,导致一名2岁孩童摔出车外。

被告纳比哈里斯杰弗利丁( 23岁) 及达耶兰( 20岁), 今日分别被控,均对控状否认有罪。



他们被控于本月10日下午3时21分,在爱极乐通往新那旺的南北大道路段危险驾驶;触犯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42 (1)条文;罪成者将面对最高监禁5年及罚款1万5000令吉。

本案主控官为副检察司翁米阿雅拉纳达莎要求法庭谕令每名被告须以7000令吉及1人担保外出候审,被告代表律师莫哈末法亨阿末则以被告为1名没有收入的大学生,而要求减低保释金额。

法庭准予2被告各以4000令吉及1人担保外出候审。

较早前,社媒流传一段视频,根据报章报道,疑有人在高速大道危险驾驶,导致一辆轿车失控,一名2岁孩童被摔出车,险遭碾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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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车失控猛撞柱 司机逃生不及烧死

(八打灵再也12日讯)轿车司机开车途中,失控猛撞捷运轨道的柱子,导致轿车起火燃烧,司机逃生不及,被烧成焦尸!

这宗火烧车夺命事故于今早6时许,在联邦大道发生。

从网传的视频,可见车祸发生后,轿车被大火烧毁,现场火势猛烈。

灵市副警区主任苏勒胡丁警监指出,警方接获投报后,到场后发现一辆本田轿车撞上捷运轨道的柱子后,起火燃烧。

他指出,警方随后在司机座发现一具焦尸,并将尸体送往马大医院太平间剖验,以鉴定死因。

他说,初步调查,司机驾驶轿车猛撞捷运轨道的柱子后,轿车起火,司机逃生不及,受困车内被大火烧死。

他说,警方目前仍未掌握死者身分,目前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41(1)条文(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调查此案,并促目击者联络交警查案官莫哈末希山警长(017-737 8704)提供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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