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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遭警员击毙案
上诉庭减家属30万赔偿

阿米努逝世时年仅15。

(布城3日讯)上诉庭昨日维持高庭宣判一名警员击毙15岁少年阿米努拉昔的“行为不正当”裁决,在这同时,也把死者家属所能获得的赔偿额从41万4800令吉减至11万4800令吉。

莎阿南高庭在去年3月宣判,阿米努的母亲诺希雅和大姐诺阿祖拉可获41万4800令吉的赔偿。



以拿督莫哈末扎瓦维为首的三司,批准仄纳因苏比伍长、莎阿南警区主任、雪州前总警长丹斯里卡立(现为警察总长),以及大马政府所提出的部分上诉。

莫哈末扎瓦维驳回他们须对此事负上法律责任,所提出的上诉,但批准减低赔偿额。

他维持高庭所宣判,支付5万令吉堂费给阿米努家属,至于上诉庭阶段的堂费,则分文未获。

维持“行为不当”裁决

他在裁决时说,有证据支持仄纳因开枪致命,导致阿米努死亡的结论。



他说,上诉庭同意高庭的结论,也就是仄纳因并没有如此行事的正当理由。

另两名法官是拿督王南吉和拿督阿斯马比。

莫哈末扎瓦将一般赔偿由15万令吉减至10万令吉,以及维持1万令吉的丧亲赔偿,以及4800令吉的丧礼费用。

他撤销15万令吉的公职人员失当行为赔偿,以及10万令吉的加重和惩戒性赔偿。

他说,法庭不认同政府的说词,也就是阿米努有过失责任,以及家属要求抚养赔偿并不合理,因为没有证据显示,死者母亲靠他生活。

68岁的诺希雅和47岁的诺阿祖拉,针对阿米努之死起诉警方和政府索赔。

她们指出,由于仄纳因的疏忽,导致死者头部出现枪伤。

在2010年4月26日凌晨2时,警方开车追逐一辆轿车,阿米努在这过程中遭击毙。

54岁的仄纳因被控致死阿米努,但随后获高庭宣判他无罪释放,上诉庭也维持这一裁决。

家属代表律师苏仁德兰在庭外告诉记者,其当事人感到高兴,以及得到公道,但他将先研究法庭的判词,过后才决定是否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

高级联邦律师诺玛丝杜拉代表警方和政府,仄纳因的律师是祖基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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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警员疑非法入境到泰国 夜店寻欢遭调职

(吉隆坡4日讯)警察总长丹斯里拉扎鲁丁指出,3名被发现前往泰国哥乐娱乐场所的警员将被调职,目前3人正接受吉兰丹州警察总部廉正及标准执行部 (JIPS)的调查。

他说,这3名年龄介于26至32岁,警阶分别为警曹长、伍长及一巡伍长的警察。

“吉兰丹州警察总部的JIPS目前正在进行调查,之后会把调查结果,提交给吉兰丹纪律当局决定后续处理程序。”

他在受询时表示,其中一名警员已从巴西马廉正及标准执行部调职至吉兰丹州警察总部指挥官营,其余两人仍在丹那美拉警察总部工作,但将会被调离。

“在今年11月10日,吉兰丹州警察总部的JIPS接获几张照片 和视频,显示这几名警员疑似通过非法渠道前往哥乐娱乐场 所消遣,并可能与非法放贷者有关系。

“据信,这些警员自今年年初以来开始频繁光顾娱乐场所, 常去的娱乐场所包括616俱乐部、Joker俱乐部、Alison俱乐 Kepak俱乐部和Perfect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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