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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这些物品防身
你可能被判监禁

在1958年腐蚀、爆炸及攻击性武器法令下,任何人在公共场所持有、携带或藏有武器,即使只是一把小刀,并且理由是为了自保,仍可能被判监禁最多不超过10年及鞭刑。
在1958年腐蚀、爆炸及攻击性武器法令下,任何人在公共场所持有、携带或藏有武器,即使只是一把小刀,并且理由是为了自保,仍可能被判监禁最多不超过10年及鞭刑。

(吉隆坡10日讯)有不少人以为外出时随身携带用以自保的物品,如小刀或木棍没什么大不了,殊不知这可能导致他们坐牢。

一名律师法依扎拉曼告诉马新社,在1958年腐蚀、爆炸及攻击性武器法令下,任何人在公共场所持有、携带或藏有武器,即使只是一把小刀,并且理由是为了自保,仍可能被判监禁最多不超过10年及鞭刑。



他说,大马并非高犯罪率国家,人民不至于外出时携带武器来武装自己。

“请别为了安全理由而携带武器,这么做是违法且不能被接受,大马并不像一些危险国家能任意携带枪支。”

法依扎也反驳一些被告在庭上的不同观点,除了防身理由,也有人辩称自己是园丁或建筑工,为了工作需随身携带刀具或巴冷刀。

今年8月,一名洗车工人在没获得允许下,持有长25公分的切肉刀而被控上吉隆坡法院,他认罪并被判入狱5年及鞭刑。

法依扎解释,这法令是必要的,以预防枪械犯罪包括入屋爆窃、抢劫、勒索及黑帮活动,惟任何执法与拘捕行动必须谨慎及彻底进行,以免涉及无辜者。



一名副检察官说,尚有许多人不清楚这法令,认为警方与检控方随意采取行动,将持有小刀及武器者控上法庭。

“若有合理解释,检控方不会任意起诉任何人;比如某人于凌晨3点在一家马来亚银行前,持有蓝保刀及巴冷刀,此人自然会被逮捕及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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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峇厘9人帮”运毒被逮处决终身监禁 印尼谈判遣返5囚犯

(雅加达26日讯)澳洲9名公民19年前涉嫌在印尼度假胜地峇厘岛运毒,企图走私价值超过400万澳元(约1786万令吉)的海洛英。

这伙“峇厘9人帮”落网后全数被判处死刑、有期和无期徒刑,9人之中剩余的5名余党均被判终身监禁。澳联社(AAP)报道,澳洲与印尼正在谈判遣返事宜,若达成协议将让这5人回到澳洲继续服刑。

据报道,“峇厘9人帮”2005年试图从峇厘岛走私海洛因被捕,印尼当局2015年不顾澳洲强烈反对,处决了其中两名主脑陈子维(Andrew Chan)和苏库马兰(Myuran Sukumaran),澳洲召回大使以示抗议,两国外交关系一度破裂。

到了2018年“峇厘9人帮”中唯一的女罪犯劳伦斯(Renae Lawrence),原本被判无期徒刑,上诉后减刑并获释出狱。同年,还有另一名越南裔澳籍男罪犯患癌病亡。

剩下的5名余党均依运毒罪名被判处终身监禁,在印尼服刑。他们在印尼每年国庆前都会提出申请减刑,但都没有得到回应。

澳联社报道,澳印两国官员日前纷纷向证实,双方正在谈判遣返协议。雅加达没有国际囚犯移交的标准程序,但会尽快处理此案,还强调澳方必须承认印尼的司法程序,若双方达成协议,印尼可能放“峇厘9人帮”这5名余党回到澳洲继续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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