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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刚挺“废死” 吴易甜母反击

(金马仑11日讯)丹那拉打州议员张玉刚在面子书对“废死不废死”课题发贴文,引起2013年遭谋杀少女吴易甜的母亲沈依玲反击,指殺人偿命非公道?

张玉刚的贴文指他在很早以前,已签署网络发起的反对废死请愿,也写道“长远计,我是不支持夺取人命的刑法。不过目前的社会,我个人觉得还是需要保留震慑性刑法”。



他形容“讨厌马华把废死的议题推向极端,偷换概念成道德议题来捞取廉价政治资本。”

他感叹:“唉,其实,重点是死刑吗?重点不应该是凶手有没有被绳之以法吗?受害者有没有讨回公道吗?”

沈依玲在面子书帖文,指收到张玉刚的私讯表示本身已签署请愿书,让她感动也觉得对方很有诚意,岂料过后看见朋友转发他的贴文,原来在揶揄她。

一家数口向来挺火箭

沈依玲反驳说:对,重点就是死刑,我的孩子被残忍地杀害了,她善良天真,漂亮聪明,却在15岁那年因禽兽强奸她不遂,用哑铃把她活生生砸死了。杀人偿命难道不是公道?那如果你的孩子被杀了,你应该给杀人犯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给他蹲牢房蹲个二三十年还有假期回扣,吃喝都我们在买单,放出来后又是一条好汉可以重新做人,那才是公道?你的意思是这样吗?



她说会扛上了不就是因为“恭喜发财“事件,人家遇着张玉刚跟他讨反废死签名,因他是人民代议士,人民有权知道他对于废死的立场。

她表示不是刁民,一家数口多年来都是火箭支持者。莫非现在当了政府,就当她们的诉求是刁难了?她直言对希盟政府执意要废死很失望。

她说,一旦实行,她这一辈子再也不会投希盟一票。

张玉刚过后在沈依玲的帖文留言,对自己的言论引起对方误会而道歉。

沈依玲的贴文引起网民热烈评论,逾70多个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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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漫少女吴易甜命案】
被告逃死刑监22年

潘伟雄判监禁22年。(档案照)。

(布城12日讯)“15岁动漫少女吴易甜被杀案”,被告潘伟雄上诉得直,逃过死刑,改判监禁22年。

以上诉庭法官拿督卡马丁哈欣为首的三司在聆听控辩双方的陈词后,一致推翻高庭的死刑判决,改为判处被告误杀及入狱22年,刑期从被捕日开始计算。



被告是于2013年10月2日被捕。

主控官诺莎菲妮表明,总检察署将在14天内,针对今天的裁决上诉联邦法院。

莎阿南高庭去年4月3日裁决被告谋杀罪名成立,判处死刑。

死者吴易甜

指谋杀罪过重改误杀

被告原本是在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罪名下被控,但上诉庭三司接受辩方提出被告原本被控刑事法典302条文(谋杀)罪名过重的理据,改以刑事法典第304(a)条文(误杀)判处被告。误杀罪名的最高刑罚不超过30年。



上诉人代表律师拿督拉吉帕星陈词时指出,因被告的招供书已经无法作为呈堂证据,加上此案没有其他目击证人,因此控方只是根据环境证据举证,其他证词也是属于听说性质。

他说,控方指被告使用哑铃重击死者头部,其头部两处伤势为致命伤,但是控方并未进一步厘清其中疑点,包括鉴定关于脱氧核糖核酸样本。

他说,被告只是和死者发生冲突时推倒对方,导致对方流血倒地;法医供证时也不排除,死者头部两处伤势可能是同一次撞击造成。

他指出,死者总共发现10处伤势,依据这些伤势的位置来看,也可证明被告指死者跌倒的说法。

拉吉帕星强调,被告并没有杀人意图和动机,他处理死者尸体的方式也不该被视为意图杀人,而是因为紧张而作出的行为。

依环境证据举证 

法医指哑铃非致命凶器

主控官诺莎菲妮指出,高庭接纳环境证据的理由是因为相关证人证词并非针对被告,而是辅佐其他证人的供证。

她说,由于被告的招供书已无法作为证据,在没有目击证人下,控方也只剩下环境证据举证,而10公斤的哑铃证实是被告造成死者致命伤的凶器。

她强调,法医供称,死者头部两处的致命伤,并非哑铃掉落所致。

她说,被告宣称是意外及没有意图杀人的说法不可信,因为他事后并没有协助拯救死者,而是把被告装进行李箱丢弃。

吴易甜母亲沈依玲(右起)、外婆叶碧云、阿姨沈依莲及友人李宝婷在上诉庭裁决后,个个满脸愁容的走出法庭。

死者母亲感到绝望

“突然对这个世界感到绝望,也感到很痛,却不知道痛在何处。”

沈易甜母亲沈依玲今日下午在面簿撰文,道出自己的绝望,更透露出心中的悲愤。

沈依玲指责被告律师以荒唐的剧本、4个论点,让上诉庭三司推翻高庭的判决。

“扣除假期和被扣留了5年多,不到9年,就会看到杀人犯大摇大摆走在街上,又是一条好汉。因强奸不遂残忍杀害我15岁的孩子,只需要监禁10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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