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强奸女儿逼口交
狼父判监80年鞭110下

(吉隆坡30日讯)一名38岁的狼父,因涉及多次强奸与强逼未成年的女儿为他口交,今日被法官狠判他入狱共80年及鞭笞110下。

被告是一名宗教书籍书贩, 他从今年8月27日至9月7日强奸与威逼女儿口交的罪名,面
对11项指控。



地庭法官拿汀古娜山达丽在裁决被告罪名成立时,形容被告的行为是令人令人憎恶的,
尤其是受害人是被告自己的女儿。

“被告应该引导女儿,而不是因本身的欲望,而毀了她一生。”

她说,法庭无法原谅被告的罪行,必须给予严判。

她裁决被告4项强奸罪各入狱20年,共80年。而每一项强奸罪鞭笞10下。而威逼女儿口
交罪则入狱12年。

不过,法官谕令4项强奸罪的刑罚同时执行,刑期从9月19日被捕日算起。



暴力警告女儿不得揭发兽行

据报道,受害人是在今年8月26日凌晨12时,来到父亲位于秋杰哈芝泰益1巷的店屋住家
时,即沦为父亲的兽欲发泄工具,首先被逼替父亲口交,然后亲生父亲再霸王硬上弓。

根据警方消息,受害人不但被父亲掌掴、勒颈等,甚至用锤子敲打,以警告她不要将他
的兽行告知他人。

受害者过于畏惧而不敢投报,哑忍多日却以泪洗脸,被邻居发现后通知受害者母亲,
才揭发这宗刑事案。

警方扣查这位狼父时,还发现他有吸毒的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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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律师团队呈新证据 法院谕令重审杨祖强案

(布城12日讯)霹雳州前行政议员杨祖强被控性侵女佣案峰回路转,联邦法院基于杨祖强律师团队提呈的新证据,谕令将此案移交回高庭审理,以定夺新证据的真实性。

相关的新证据,包括女佣声称在此案中给了假口供,以及对杨祖强的性侵指控并不属实等等。

较早前,杨祖强向联邦法院申请提出新证据,以撤销性侵女佣案的判决。

联邦法院今日审理这项申请,以丹斯里哈米达星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在聆听申请人(杨祖强)的代表律师拿督郑宝德和控方(答辩方)法依沙副检察司的陈词后,一致做出上述裁决。

另二司为拿督哈尼巴和拿督罗扎德丽雅,申请人的其他代表律师还包括拿督拉泽巴星、沙林、罗伟乐、纪伟伦等,代表控方出庭的另一名副检察司则是林伟强。

哈米达星在裁决中指出,申请人是根据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93条文申请提出额外证据,即申请中所列出的5份文件。

他说,这项申请非常重要,因为相关的文件似乎说明了投报者(女佣)给了假口供。

“我们认为这是严重的问题,投报者似乎真的提供了假证,以致对申请人造成严重的不公正,因此,三司批准申请人提出上述5份文件。”

他说,联邦法院也将指示高庭取得与上述5份文件的相关证据,包括(传召)相关证人。

“高庭可采取适当的方式盘问相关证人,并针对新证据或供词发表看法,然后再向联邦法院提交有关的看法,即有关的新证据(文件)和供词可否被采用。”

杨祖强强奸案上诉审讯改至11月25日

杨祖强为霹雳前端洛州议员,他涉及的强奸案件上诉审讯日期已从上个月23日改至11月25日。

然而,哈米达星说,随着申请人提出新证据,因此必需展延联邦法院此前已择定的上诉聆审日,他也谕令此案移交回怡保高庭审理,并择定11月26日在怡保高庭进行案件管理。

回顾本案进展,高庭是在2022年7月27日裁决杨祖强强奸23岁女佣罪名成立,而以拿督哈达丽雅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则是在今年3月1日以2对1的多数裁决,维持杨祖强罪成的原判,惟刑期从监禁13年减至8年,以及鞭笞两下。

根据控状,杨祖强被控于2019年7月7日晚上8时15分至晚上9时15分之间,在其住家的一间房间内犯罪,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长达20年,另加鞭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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