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律师:人民享活动自由
“未行动先逮捕属违宪”

谢嘉平:警方举动有违宪法。

(大山脚17日讯)针对槟州公正党青年团一批党员趁首相莅临峇东埔时,欲进行“快闪”活动是否合法一事,执业律师谢嘉平认为,警方在仍未进行该活动前,便已展开逮捕行动,其实已有违宪法。

他说,据知,公青团18名党员是在还没进行任何活动前,便已被捕。



“宪法阐明公民是享有活动的自由,如果没做出任何非法行动,就不应被逮捕,应立刻释放,毕竟警察不能阻止人民的行动自由。”

谢嘉平也是公正党植物园区州议员,他接受《南洋商报》记者电访时正驱车赶往威中警察总部,准备给予公青团18名党员法律支援。

针对警方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105条文下逮捕上述18名公青团党员,他说,在有关条文下,如果警方怀疑任何人正在进行着无法阻止的罪行,就可在不需向法庭申请扣留令下,展开逮捕行动。

“虽然警方可以在怀疑的情况下展开逮捕,惟如果公青团在现场没进行示威或者叫嚣扰乱,可能只是走动或站着,但并没进行任何罪行,这是无法构成犯罪行为的。因此,警方不应援引有关条文逮捕彼等,更不应阻止人民的行动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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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

立法院听“国情报告”和调查权等 台湾宪法法庭判条文违宪

(台北26日讯)台湾宪法法庭25日对立法院改革法案做出释宪判决,有关听取总统“ 国情报告 ”和立法院听证权、调查权等关键条文,多被认定抵触宪法权力分立原则,而被判违宪。

台湾总统府和执政的民进党都表示尊重判决结果,期待立法院也遵守判决意旨,维护宪政体制与人民基本权利。

总统府发言人郭雅慧说,总统赖清德愿依判决意旨,并在立法院朝野党团具共识前提下,就总统宪法职权,赴立法院报告“国情 ”,说明台湾发展情势。

在野的国民党和民众党原本就不乐观期待释宪的判决。结果公布后,国民党指责大法官已成为民进党政府的政治工具。民众党也谴责大法官自甘堕落,屈服于权力之下。

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所教授曲兆祥说,宪法法庭释宪的判决大致符合法理,不过趋向保守。

他举例说,总统有必要向立法院报告“ 国情 ”,但释宪判决赋予总统可来可不来的选择,给总统比较大的权力;立法院修法通过听证、调查权若干规定过分积极,但是大法官限制后,给的范围又太小,使疫苗和鸡蛋等弊案难以调查,必然产生争议。

台湾立法院5月28日三读通过立法院职权行使法等改革法案。赖清德、行政院、监察院和执政的民进党立法院党团认为有违宪之虞,都申请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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