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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公会:侵蚀新首席法官权利
阿里芬建议2法官继任违宪

(吉隆坡4日讯)大马律师公会列出昨日在其特别会员大会上的所有议决,包括强调联邦宪法第122(1A)条文没有赋权给卸任联邦法院首席法官以建议国家元首有关附加法官的委任,因为有关委任是在对方卸任后才执行。

根据该议决,联邦宪法也没有要求,在联邦法院首席法官卸任后,继续落实其建议。



决议指前联邦法院首席法官敦阿里芬在3月30日建议让仍是法官的丹斯里劳勿斯及丹斯里祖基菲里担任附加法官,属违宪行为。

大马律师公会今日发文告说,根据该议决案,一名将卸任的首席法官给予这样的建议是违宪,同时不能被接受,因为这将侵蚀及篡夺新任首席法官的权利。

“依据宪法122(1A)条文提出的建议,这必须是来自在任的法官,并且只是在他在任时被考虑、执行及生效。”

该议决案提出,宪法122(1)条文阐明联邦法院需有一名主席、上诉庭主席及高庭大法官,直到国家元首下令更改,而其他11名法官及附加法官则可依据(1A)条文来委任,这条文如此阐明,就代表一名附加法官不能担任联邦法院首席法官及上诉庭主席。

“大马律师公会并不质疑现任联邦法院首席法官及上诉庭主席的能力及适合度,但他们的任期需要在8月3日和9月27日终止,并且不能在这之后延续其职位。”



律师公会认为,通过违宪方式委任现任联邦法院首席法官及上诉庭主席作为附加法官,并且执行职务超过宪法赋予的66岁6个月的年限,将让人质疑现有联邦法院法官中是否缺乏适当人选。

违反法官行为法则

“而且其参与的审讯裁决合法性也可能遭质疑,且影响公信力。”

律师公会议决案提到,若两人通过这种不合法的委任方式延续其职务,将面对让法官蒙羞的风险,也违反2009年法官行为法则的7(8)及8(7)条文。

议决案提到,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存在利益冲突,不应该给予国家元首这方面的建议,因为他处于官职或是私人身分,都有涉及司法审讯的情况。

大马律师公会主席佐治华鲁基重申,有关当局不邀请两人出席社交活动的议决,只是针对劳勿斯和祖基菲里,而非针对整个司法界。

大马律师公会议决案

(A)劳勿斯受委附加法官以继续担任联邦法院首席法官,且超过宪法所赋予的66岁6个月,是违法且无效

(B)祖基菲里受委附加法官以继续担任上诉庭主席,且超过宪法所赋予的66岁6个月,是违法且无效

(C)呼吁劳勿斯及祖基菲里拒绝上述违宪委任,并且在3月8日及9月27日退休

(D)若两人不拒绝上述委任,大马律师公会对劳勿斯及祖基菲里继续在超越宪法年龄上限的66岁6个月后担任联邦法院首席法官及上诉庭主席,将不再对两人有信心

(E)若两人不拒绝上述委任,就不应该参与审讯,行使首席法官及上诉庭主席的司法或行政权利,而这也不只限于选任法官来临审任何案件

(F)只要两人在年满66岁6个月后继续担任首席法官及上诉庭主席,劳勿斯及祖基菲里将不会受邀参与律师公会的社交场合,而该公会会员也被鼓励拒绝两人的社交邀请或向两人提出邀请

(G)任何与这项委任有关的司法挑战,鉴于所有在任的法官都存在利益冲突,律师公会要求马来亚高庭首席法官来建议元首相关委任,并不是现任法官者担任大马司法高职,让他们受委临审及裁决有关挑战

(H)律师公会授权针对这违宪的委任,采取任何及所有适当妨碍,包括提出司法程序以挑战这委任的合法性,寻求初步或是长期的庭令,及让上述议决案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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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梁信友:律师想法“疯狂” 自我赔偿基金不可行

(八打灵再也14日讯)大马律师公会专业责任赔偿保险(PII)委员会联合主席梁信友认为,逾10名律师答应通过实施自我赔偿基金(SIF)计划,以降低保费的竞选承诺,其实是一个“疯狂的想法”。

他说,由16名参与律师公会选举的律师所支持的自我赔偿基金计划,并不可行。

梁信友是回应大马律师公会前主席古都布的说法,即自我赔偿基金计划将每年节省1200万令吉,并可将每位律师的强制性年度保费从1000令吉减少至600令吉。

他向网媒“自由今日大马”指出,2025年每位律师的保费预计约为1000令吉,低于今年的1185令吉。

他表示,600令吉的保费仅足以支付索赔,并不能支付管理自我赔偿基金计划的行政费用。

“没有保险公司会献议每位律师600令吉保费。为理解这些数字,需要简单讲解损失率。

“假设平均损失率为60%,预计1000令吉中的600令吉将用于索赔。因此,若有人承诺将自我赔偿基金保费降低至600令吉,则意味全部金额都将用于索赔。

“那么损失率将是100%,因为保费为600令吉,索赔金额也是600令吉。”

梁信友指出,将会随着时间推移而耗尽资金,包括律师公会收取的缓冲资金。

他同时强调索赔的周期性,以及没有人能保证不会再次发生“糟糕的一年”。

他以2014至2016年为例指出,这3年的损失率分别为76%、92%和76%。

“仅凭这些数字,每名律师600令吉的保费将导致自我赔偿基金计划失败。

精算师也不建议

“这不是一种负责任的做法,我们的精算师也不建议这样做。我们的精算师实际上说过,在(实施)自我赔偿基金计划后,至少3年内我们不应该降低保费。”

梁信友指出,律师公会本身的中介曾建议该会进行一份有关SIF条例的精算报告,而该报告是在去年的年度代表大会提交,古都布是在当时辞去PII委员会联合主席的职务。

“报告指拟议的自我赔偿基金条例草案,将暴露重大治理问题。”

他表示,目前的PII委员会正在为未来奠定基础,并采用科学和精算的方法来长期保护会员。

据报道,42名候选人正在竞选大马律师公会2025/2026任期的16名理事职位,约2万4000名成员具有投票资格。所有填妥的选票必须在本月30日前提交,新当选的理事将于2025年3月就职。继一个由16名候选人组成的团队提倡落实自我赔偿基金计划,并获得古都布的支持后,此议题也成为本次选举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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