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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检察长:纳吉没用完捐款
逾20亿退还沙地王室

莫哈末阿班迪阿里展示SRC国际公司的资金流动图表,显示没有涉及犯罪行为。

(布城26日讯)总检察长丹斯里莫哈末阿班迪阿里说,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并没有用完全部26亿令吉的捐款,反而把大部分余下的捐款退还给沙地王室。

他说,首相是在2013年8月,归还了其中的6亿2000万美元(20亿3000万令吉)的款项,因为有关款项没用完。 



这意味着沙地王室捐献给纳吉6亿8100万(20亿8000万令吉)美元中,纳吉仅用了6100万美元。

他今日在布城总检察署办事处召开记者会指出,他满意反贪会所提呈的证据及支援的调查文件,显示从2013年3月22日及4月10日汇入首相纳吉户头的6亿8100万美元是来自沙地阿拉伯王室的私人捐款。

汇款非贿赂

“反贪会在调查时,也向涉及交易的证人包括捐献者录取口供,并从捐款者口中证实是捐给纳吉的私人捐款。”

他指出,他满意有关解释,这显示有关汇款不是贿赂或给予含有贪污的性质。



他说,从有关证据与文件,他满意6亿8100万美元的捐款调查报告,没有涉及任何犯罪行为。

“鉴于没有涉及犯罪,我认为我国没必要向外国寻求援助,以完成有关案件的调查。”

提到汇入首相户头捐款的用途,他说,这是首相与沙地王室之间的私人捐款。 

他说,有关捐款并非充作社会企业责任,因此,这是为何当局要录取他们的口供。

内阁会议按程序批准公务员退休基金贷款

针对SRC国际公司案的2份调查报告,莫哈末阿班迪阿里说,依据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及刑事法典,并没有涉及刑事犯罪。

“依据反贪污委员会法令,并没有证据显示首相纳吉在内阁会议滥权,担保批准公务员退休基金(KWAP)贷款40亿令吉予SRC国际公司。”

他说,证据显示,内阁会议依据程序批准公务员退休基金贷款。

“没有任何证据显示,首相纳吉在召开内阁会议时或决定前后,有任何一方承诺会给予贿赂。”

没证据显示首相涉贪

他说,从涉及决定及执行的整体的证据,没有反映首相涉及利益冲突。

“依据反贪会本身的调查,也认为没有任何证人的证据显示首相有涉贪行为。”

提到刑事法典方面,他说,没有证据显示首相知道“有或没有”被通知SRC国际公司的款项汇入其户头。

“没有证据表明首相有授权从SRC国际转移款项至其户头。”

他说,证据有显示,首相相信所使用的款项是早期沙地王室汇入其户头的捐款。

SRC 国际是债务缠身的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的前子公司。首相是1MDB的咨询局主席。

团队耗时数周研究制定从资金流向图了解详情

总检察长丹斯里莫哈末阿班迪阿里今日在记者会上展示总检察署所制定的SRC国际公司案件资金流向图,并指他的团队耗时数个星期,研究及制定相关资金流向图,以全面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

“我和我的调查队伍很仔细研究所有调查报告,并采用法证分析所有涉及数据和名字的证据。”

莫哈末阿班迪阿里在记者会开始时,神情严肃,以平稳的语调,一字接一字清楚的念出26亿政治献金和SRC国际公司案件的调查结果声明,全程大约长达9分钟。 

轻松应对媒体提问

之后在开放的问答环节中,阿班迪的语气一反先前的严肃,轻松应对媒体的提问时,不但展示SRC国际公司案件资金流向图,还一脸笑容指他针对之前的调查是有通过WhatsApp手机应用程式,来与反贪会主席沟通。 

他笑说:“反贪会展开全面调查,所开设的调查卷堆叠起来与我的身高一样高。”

总检察署是于上午9时左右,临时通过电邮或电联通知各大媒体,阿班迪将于上午10时召开有关26亿政治献金和SRC国际公司案件的记者会,惟并没有没明是宣布案件的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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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捐款由刘特佐负责 纳吉称获沙地国王支持

(吉隆坡12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洗钱和滥权案的自辩阶段供称,他与逃亡商人刘特佐的谈话中,刘特佐曾告知他,来自沙地阿拉伯国王阿都拉的捐款。

他表示,这段对话发生在2010年中,即他获颁阿都拉兹功绩勋章后的几个月。

他说,颁发仪式结束后,国王阿都拉在私下接见马来西亚代表团时,“向我保证他将支持我领导一个温和的回教国家。

“当时我明白这笔捐款是为了政治目的和企业社会责任活动。”

纳吉在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自辩阶段说,大马代表团成员包括时任驻沙地阿拉伯大使赛奥马、前宗教部长贾米尔和时任外交部长阿尼法阿曼。

他还透露,捐款事宜由刘特佐负责,并且他在大马银行开设了账户,以便接收这笔资金。

刘特佐与国王关系密切

“我并不怀疑刘特佐(关于捐款)的陈述,因为他与国王阿都拉关系密切。”

纳吉表示,时任大马银行董事总经理谢德光(译音)曾于2011年的某个时候到他家,协助办理开户手续。

“谢先生做了自我介绍,并说他带来相关表格让我执行。

“在我们的交谈中,我告诉他预计会收到沙地阿拉伯的捐款,并要求他通知国行。

“我采取这一步是因为我想确保我的户头完全透明。”

从未动用  无犯罪意图

沙地6亿美元捐款全退还

纳吉声称,他从未动用过来自沙地阿拉伯的6亿2000万美元捐款,这笔巨款已被退还给注册于新加坡的公司Tanore Finance Corp以证明其清白,但他却被控违反“反洗钱法”的5项罪名。

他强调,他决定将未使用的剩余资金退还,因为这些资金已不再需要。他解释说,大马银行需要一些时间将其账户中的马币兑换成美元,随后这笔资金便退还给了Tanore Finance Corp。

退还时贬值10%

“由于汇率波动,这笔资金在3月至8月期间贬值约10%,因此退还的金额总计为6亿2000万美元,而非最初收到的6亿8100万美元。”

纳吉今天在吉隆坡法庭接受其代表律师旺阿兹万的提问时,在长达525页的证人陈述中作出以上回应。

这笔6亿2000万美元是纳吉于2013年3月收到的两笔总额6亿8100万美元中的一部分。

据此前报道,2013年3月21日,纳吉的大马银行账户(尾号9694)收到6亿2000万美元,另外6100万美元则于同年3月25日入账。而退还的6亿2000万美元,是他在反洗钱法第4(1)(a)条文第10条及第16至19条指控中的关键内容。

纳吉表示,这笔资金是沙特政府为支持和认可其贡献而捐赠的,并通过指定公司Tanore Finance Corp转账。这些资金主要用于企业社会责任活动和政治用途。为退还这笔资金,他曾致函大马回教银行表达退还意图。

此外,他还特别致函国家银行前行长丹斯里洁蒂博士,寻求外汇兑换及汇款至海外的批准。

“我的所有行为都充分证明了我的清白,且没有犯罪意图。如果我有犯罪意图,我绝不会以自己的名义在国内开设银行账户,更不会主动向国家银行披露资金存入我个人账户的事实。

“更重要的是,我绝不会将6亿2000万美元退还给Tanore Finance Corp,并告知国家银行这笔汇款,同时寻求他们的批准。我的这些行为无不体现出透明度和合法性,但我却因此面临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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