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总检长:翻查实录确认
国阵早有意加入罗马规约

古迪星(左起)、汤米托马斯、古都布、莱士雅丁和苏仁达阿南同台出席论坛。

(吉隆坡4日讯)总检察长汤米托马斯今日逐一翻查国阵政府当年加入《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的实录,确认国阵政府一早有意加入罗马规约。

汤姆斯说,没有人预料到,国阵政府当初有意加入罗马规约,今时今日会演变成政治课题。



汤姆斯指前朝政府主张签署罗马规约并获得当时内阁成员的全力支持。

他提及,因为国阵政府的立场,希盟政府才觉得罗马规约事项上,不需要与民交流。

汤米托马斯今日在马来西亚律师公会举办的“退出罗马规约的争议和冲击:何去何从”论坛上主讲。

他感叹律师公会慢了一步参与罗马规约;罗马规约或任何跟国际刑事法院有关的事宜,跟法律息息相关,所以律师公会有参与的超群地位。

汤米托马斯也说,他本身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建议政府加入罗马规约,这就跟律师向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一样,政府或当事人才是决定是否听取意见的一方。



他指是否加入罗马规约,是政府的权利,对于为何政府改变主意的问题,他无法回应:“若政府决定改变初衷,总检察署会支持,而且相关法案也即将拟好。”

惊讶时任总检长反对

没听取政府指示行事

在罗马规约课题上,汤米托马斯惊讶于时任总检察长,没有听取“当事人”(政府)的指示行事。

他指我国于1998年7月17日签署了联合国罗马全权大使外交会议上,通过设立国际刑事法院的最终文件。

他说,总检察署在12年后,即2010年4月16日,反对我国加入罗马规约,与此同时,掌管法律事务的时任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纳兹里则在一个月后,即2010年5月27日,在乌干达首都坎帕拉举行的法治大会上,宣布马来西亚准备成为国际刑事法院的一份子。

他也说,虽然总检察署反对,但纳兹里却通告全世界,马来西亚已准备加入。

总检察署拒绝跟进

汤米托马斯提及,时任首相于2010年6月11日,在发生以色列军队袭击加沙后,发表同意我国加入罗马规约的政策声明:“2011年3月18日,内阁要求外交部执行签署程序,不接受总检察署的意见,这没什么不妥,因为当事人是马来西亚政府,由当事人做决定。

“无论如何,尽管外交部接到上述指示,不过碍于总检察署反对,并没太大进展,之后在2015年8月5日,发生马航MH17客机被击落事件后,内阁又指示总检察署,为签署罗马规约提呈另一份报告。过了3个月后,在2015年11月30日,总检察署拒绝跟进。”

冲击统治者免控权是谎言

汤米托马斯指出,马来统治者25年前已不再享有免控权,所以指我国加入罗马规约将冲击统治者免控权,是天大的谎言。

他指从法律角度而言,大马律师公会1万9000名会员可以接受,我国加入罗马规约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宪法专家古迪星博士则说,政府加入罗马规约最终不了了之,是因为一些统治者为了重申个人利益。

他说,一些统治者试图确立他们的权力,夺回失去的权力。

莱士雅丁促4学者“现身”

前资深部长丹斯里莱士雅丁博士促4名学者“现身”,公开他们向马来统治者提出就《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的忠告。

他指这批学者显然是发表了不确实的忠告,导致统治者对我国加入罗马规约感到忧心忡忡。

他说,若不是这4名学者,国内就不会出现罗马规约争议,也不会有今天的罗马规约论坛。

“罗马不是一天建成,不过罗马规约在4名学者的危险忠告下,在一小时内毁了”。

莱士雅丁在论坛上的这番形容,顿时引起现场哄堂。

莱士雅丁指他希望能亲自接触这批学者,了解学者对统治者提出的忠告:“唯有这样,我们才能正面交流,毕竟,罗马规约风波是他们引起的。”

他也表明会尝试通过国际回教大学接触这批学者,从中了解学者对统治者说了些什么。

莱士雅丁是国际回教大学前主席,当人权律师西蒂卡欣揭露这所大学乱教宪法后,他“庆幸”自己不再是相关主席,否则就会遭到炮轰。

论坛另3名主讲人士为总检察长汤米托马斯、全国人权协会(HAKAM)主席古迪星博士及律师公会会员苏仁达阿南,主持人是促进人权协会(Proham)主席古都布。

提议律师公会向民宣导

莱士雅丁提议马来西亚律师公会1万9000名会员到城镇乡区,向人民宣导罗马规约并不会侵犯统治者主权。

他也促4名学者善用智慧,不是恐吓统治者。

4名动向受到全场出席者关注的学者分别是玛拉工艺大学校拉末莫哈末教授、大马国际回教大学沙拉哈益教授,以及大马回教理科大学的法里哈山及希山哈纳比教授。

西蒂卡欣声称自己手上有关于大学的内幕。

回大教授传授歪曲宪法

西蒂卡欣:政府应正视

人权律师西蒂卡欣认为,国际回教大学的沙拉哈益教授,在课堂上向学生传授遭歪曲的联邦宪法,政府必须正视这问题,因为已有律师被误导。

西蒂卡欣向来有话直说,她今日在论坛上,直接指这教授深受前朝政府器重。

“她形同国际回教大学的‘女王’,在国阵时代担任多个职位,最让人不解的是,向来反人权的她,竟然被安排负责推动促进人权的工作。

“我当时还问时任负责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南茜‘你当真委任她这个职位?’

“这名教授(沙拉哈益)简直是国阵的‘甜心’。”

沙拉哈益是其中一位针对政府加入《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向马来统治者提出忠告的学者。

西蒂卡欣指一些学者在罗马规约议题上“胡言乱语”,给国家和人民带来破坏。

沙菲依阿都拉在罗马规约论坛上发表个人见解。

沙菲依阿都拉:冲击国家主权

《罗马规约》不利统治者

著名律师丹斯里沙菲依阿都拉认为,《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冲击国家主权,也不利马来统治者。

他指出,总检察长在联邦宪法145(3)下或赋予提控权,若总检察长决定不提控,或在被误导下不提控,国际刑事法院就可以介入,这种情况,更倾向国家主权受侵犯,而不是国家元首。

他说,统治者若以个人身分犯罪,将在国内特别法庭受到对付。

“我假设有苏丹在回教堂发言,引起某州属的某些子民发生大骚动,总检察司却没有行动,难道国际刑事法院不会插手?

“当国际刑事法院介入,就会侵犯统治者的特权。”

沙菲依也提到,他代表的一名当事人,在监狱重伤,但完全不受监狱局关注:“这些问题我们都不关注及解决,然而我们却在讨论罗马规约。”

他指罗马规约议题上出现两个极端立场,统治者觉得会受到伤害,政府则坚持不会。

他直言罗马规约会带来冲击,并指政府在加入罗马规约前,没有与民众进行良好交流与沟通,才出现今天的局面。

“为何隐瞒,为什么不坦诚面对民众,告诉民众,罗马规约会对国家带来冲击。政府应告诉统治者,罗马规约在某个层面将给统治者带来的冲击。”

反应

 

要闻

海外产子应获公民权 王赛之吁总检长撤诉

(吉隆坡15日讯)马华全国妇女组主席拿督王赛之促请总检察长尊重宪法,体恤外嫁大马女儿的困境,接受及支持吉隆坡高庭裁决,撤销上诉行动,允许女性与外籍配偶在海外出世子女自动成为我国公民的权利。 

王赛之发文告表示,高庭日前所作出的标杆性裁决,是符合了联邦宪法第8(2)条文所阐明的男女平等精神。同为大马公民,无论男女皆应获得平等的对待及享有同等的权益,包括他们在国外出生孩子的国藉,绝不能因为性别有异而区别对待。 

"此外,类似的落伍法律也违反了大马于1995年所签署的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

她强调,全球已有超过150个国家修法赋予男女公民相同的国籍传承权,而遗憾的是,大马却是25个尚未修法纠正此严重歧视女性法律的国家之一,实在令人尴尬及难堪。"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