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慕克力起诉诽谤
首相秘书愿上庭辩论

(吉隆坡4日讯)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新闻秘书拿督斯里东姑沙里夫丁今日对前吉打州务大臣拿督斯里慕克力起诉他诽谤及要求名誉损失赔偿一事,指愿意在法庭上与慕克力继续辩论。  

“前首相敦马哈迪医生经常指责法律是用来对那些指责首相纳吉的批评‘消音’,但很讽刺的是慕克力选择起诉我。”  



根据行动公正评论

他说,与马哈迪不同,他没有做出任何强烈指控,而是根据马哈迪、慕克力和前副首相丹斯里慕尤丁的倒纳吉行动,公正评论。 

他发文告指出,他们3人是利害关系人,他相信他们受到野心和权力欲望驱使。

“许多人认为,马哈迪要慕尤丁成为首相‘代理人’,而慕克力是副首相,一直到慕克力做好当首相的准备。”他认为,慕克力起诉他的法律行动,表明慕克力因为马哈迪的方式未能得逞,而做出反应。

“马哈迪甚至知道,还有比通过法庭更快的方式来掩盖外界揣测他试图换首相的动机。他需要做的就是点明他心目中的首相和副首相人选。”



慕克力昨日通过律师哈尼夫入禀吉隆坡高庭,起诉东姑沙里夫丁四度诽谤他,要求名誉损失赔偿。诉状指唯一的答辩人东姑沙里夫丁自上个月15日、20日、23日及26日,四度通过文告发表涉及诽谤起诉人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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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起诉陈德钦《星报》诽谤 上诉庭维持林冠英败诉裁决

(布城6日讯)上诉庭今日一致裁决,维持高庭撤销行动党主席林冠英起诉马华副总会长拿督陈德钦和《星报》诽谤案的判决,并驳回林冠英的上诉。上诉庭3司在一致的判决中,林冠英被谕令支付总计7万令吉的堂费,其中3万令吉给陈德钦,4万令吉给《星报》。

槟城高庭于去年6月21日裁定林冠英败诉,并要求他分别支付2万令吉与3万令吉堂费予陈德钦和《星报》。

3司以拿督史美春法官为首,另外两名法官是拿督阿兹米及拿督阿末卡玛。

林冠英在2022年5月5日入禀高庭,起诉陈德钦(第一答辩人)及星报媒体集团(第二答辩人),指他们因《星报》于同年3月7日的一篇文章对他构成诽谤。

他指陈德钦提出虚假说法,质疑他在担任财政部长期间为学校分配资金的动机

陈德钦指控林冠英在柔佛州选期间,声称拨款400万令吉给郭鹤尧华小,但附带条件是华小需更名。

史美春说,起诉人的起诉没有依据。

阿末卡马指出,理性的人会认为林冠英将针对郭鹤尧华小的资助问题和校名变更问题做出解释。

“我们认为,普通理性的读者阅读了整个被质疑的声明后,都会明白这是为了寻求上诉人(林冠英)作出澄清,解释指控。

“公众对于国民型华小(C)的名称是否可以更改存在不确定性。这需要一个解释。

“林冠英的澄清时刻应该是在柔佛州选举的竞选活动中,当时该文章发表时正值柔佛州选举。”

阿末卡马说,有关议题引起柔佛华社的密切关注,所以需要得到澄清。这是一个明显的选举议题。

他说,法庭认为公众有强烈的兴趣了解情况。显然,所提出的问题是大众利益问题。

林冠英的代表律师是西蒙姆拉里,律师吴健南和阿都拉代表两名答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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