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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基尔起诉拉马沙米诽谤

(八打灵18日讯)印度籍回教传教士扎基尔奈克博士入禀高庭,起诉槟州第二副首长拉马沙米诽谤。

扎基尔奈克针对拉马沙米超过4篇文章提出诽谤诉讼,他同时申请禁令,禁止拉马沙米在任何媒体上发表文章,也要求对方在7天内在报章或新闻网站,包括“自由今日大马(FMT)” 作出道歉。



根据他在FMT提出的索偿声明中,除了赔偿,他还要求惩戒损害赔偿。

他指责拉马沙米嘲笑他,并将他描述为一个坏角色,威胁马来西亚的安全。

他说,民主行动党领袖两年前在面簿上发帖文称他为“撒旦”,同年也在FMT写了一篇主题为“马来西亚是否窝藏了涉嫌在逃的扎基尔奈克”的诽谤性文章。

他说,拉马沙米上述人士是于本月11日在吉兰丹哥打峇鲁发表演歪曲性的言论,指他质疑马来西亚印度人的忠诚度。

他也说,拉马沙米于8月20日接受《今日印度》采访时,他说的话是企图让他受到全世界的仇恨。



扎基尔在声明中,指自己是著名传教士和演说家,并补充说自己获奖无数,包括2013年获颁回教领袖–元旦人物奖。

据了解,扎基尔也分别发出律师信予人力资源部长古拉、巴生国会议员查尔斯圣地亚哥、峇眼达南州议员萨迪斯和大马驻外国前大使丹尼斯伊格内修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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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陈德钦《星报》诽谤 上诉庭维持林冠英败诉裁决

(布城6日讯)上诉庭今日一致裁决,维持高庭撤销行动党主席林冠英起诉马华副总会长拿督陈德钦和《星报》诽谤案的判决,并驳回林冠英的上诉。上诉庭3司在一致的判决中,林冠英被谕令支付总计7万令吉的堂费,其中3万令吉给陈德钦,4万令吉给《星报》。

槟城高庭于去年6月21日裁定林冠英败诉,并要求他分别支付2万令吉与3万令吉堂费予陈德钦和《星报》。

3司以拿督史美春法官为首,另外两名法官是拿督阿兹米及拿督阿末卡玛。

林冠英在2022年5月5日入禀高庭,起诉陈德钦(第一答辩人)及星报媒体集团(第二答辩人),指他们因《星报》于同年3月7日的一篇文章对他构成诽谤。

他指陈德钦提出虚假说法,质疑他在担任财政部长期间为学校分配资金的动机

陈德钦指控林冠英在柔佛州选期间,声称拨款400万令吉给郭鹤尧华小,但附带条件是华小需更名。

史美春说,起诉人的起诉没有依据。

阿末卡马指出,理性的人会认为林冠英将针对郭鹤尧华小的资助问题和校名变更问题做出解释。

“我们认为,普通理性的读者阅读了整个被质疑的声明后,都会明白这是为了寻求上诉人(林冠英)作出澄清,解释指控。

“公众对于国民型华小(C)的名称是否可以更改存在不确定性。这需要一个解释。

“林冠英的澄清时刻应该是在柔佛州选举的竞选活动中,当时该文章发表时正值柔佛州选举。”

阿末卡马说,有关议题引起柔佛华社的密切关注,所以需要得到澄清。这是一个明显的选举议题。

他说,法庭认为公众有强烈的兴趣了解情况。显然,所提出的问题是大众利益问题。

林冠英的代表律师是西蒙姆拉里,律师吴健南和阿都拉代表两名答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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