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扎希女婿猝死案 
牙科中心罚款32万

(吉隆坡14日讯)地庭宣判,御企牙医专科中心导致前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博士的女婿拿督赛阿曼猝死罪成,罚款32万令吉。

法官哈尔米基于辩方无法挑起合理疑点,因此向此案的接传票人,即上述牙科中心公司董事黄燕玲医生(译音)作出上述裁决。



“法庭须作出相应惩罚,以警戒所有医药人员遵守卫生部的规定。”

法庭允许分期缴付罚款,即今天缴付2万5000令吉,其余29万5000令吉从明年1月21日至6月28日缴付,并谕令接传票人缴付5000令吉堂费。

法庭于4月5日宣判,面对9项控状的御企牙医专科中心有5项控状表罪成立并须自辩,表罪成立的控状是第二、第三、第六、第七及第八项控状,余下的控状则是表罪不成立。

第二项控状指出,接传票人作为执照持有人,没有确保27岁的诺阿兹马有资格对赛阿曼进行放射程序(全口牙位曲面体层片)。

第三项控状指出,上述中心作为执照持有人,没有收藏和管理“职员登记簿”。



第六项控状指出,接传票人没有采取必要的步骤,也就是没有备妥氧气,以挽救赛阿曼的性命。

第七项控状指出,该牙科中心没有根据1998年私人保健设施与服务法令第31(1)(d)条文,向接收紧急病患也就是赛阿曼的马大医药中心,提供病患所有的医药记录。

根据第八项控状,接传票人没有采取足够的措施,以根据2006年私人保健设施与服务条规(私人医院与其他保健设施)第49(5)条例,保护所有私人保健专业职员和环境免于受到生物危害。

所有罪行是于2016年5月26日至6月2日,傍晚6时至晚上9时05分之间,在位于孟沙的诊所犯下。

上述牙科中心面对的9项控状中,其中7项控状是抵触1998年私人保健设施与服务法令第31(4)、39(2)、40(4),以及117(2)(b)(i)条文,罪成可被判罚款3万令吉至30万令吉。

余下的2项控状是抵触2006年私人保健设施与服务条规(私人医院与其他保健设施)第49(7)和245(6)条例,罪成可被判罚款高达1万令吉或坐牢3个月,或两者兼施。

态度轻率影响其他牙科中心声誉

主控官娜迪雅副检察司指出,由于此案涉及人命及成为社会关注案件,因此要求法庭判于重刑。

“虽然这家牙科中心是首犯,但面对了5项控状。这家牙科中心的轻率态度影响了其他牙科中心的声誉。”

不过,御企牙医专科中心的代表律师斯里坎指出,该牙科中心在事发后采取改善措施,因此要求法庭轻判。

此案从2017年3月6日开始审讯,共有13名控方证人及2名辩方证人供证。

赛阿曼是阿末扎希长女拿督努鲁希达雅的已故夫婿,他被指于2016年6月1日,在上述牙科中心接受治疗时不省人事,过后被送往马大医药中心,并被证实回魂乏术,享年4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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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助洗脱罪名 扎希感谢律师团

(布城12日讯)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博士今天摆脱外国签证系统(VLN)40项贪污控罪的官司后,表示自己一直都有祈祷,希望能早日摆脱罪名。

这名71岁的峇眼拿督国会议员在案件结束后召开记者会,对他的辩护律师团表示感谢,称他们在法庭上不懈地为他辩护,最终帮助他洗清罪名。

阿末扎希的代表律师拿督郑宝德指出,辩护团队对法庭的裁决表示感激。

“今天原本是安排上诉聆讯的日子,我们已做好陈词的准备。今天的决定让我们感到非常惊喜,它代表了自由和独立。”

2022年9月23日,莎阿南高庭宣判扎希所有控罪表罪不成立,无需进入抗辩程序,控方随后向上诉庭入禀上诉通知书。

扎希对33项控状不认罪,即在担任内政部长期间利用职权,收受Ultra Kirana私人有限公司总额1356万新元的贿赂,以便延长该公司作为中国的大马签证一站式中心和外国签证系统营运商的合约,以及维持为内政部提供外国签证系统的合约。

他被控于2014年10月至2018年3月期间,在加影绿野山庄和布城16区副首相官邸犯下上述过失。

扎希也对刑事法典第165条文相关的33项交替控状不认罪,即在2014至2017年期间收受有关外国签证系统总额1356万新元的贿赂。

至于另7项控状,阿末扎希被指明知与公务有利益冲突,仍接受Ultra Kirana的献金,分别是115万新元、300万令吉、1万5000瑞士法郎和1万5000新元的现金。

他被控于2015年6月至2017年10月,在加影绿野山庄一间住宅犯下上述过失。

阿末扎希VLN案演进表

2019年6月26日:阿末扎希在吉隆坡地庭面对7项涉及外国签证系统(VLN)的贪污控罪,金额达424万新元,他不认罪。

2019年6月27日:阿末扎希在雪兰莪州莎阿南地庭对 2014 至 2017 年间同一案件中,涉及4276 万令吉的 33 项受贿指控表示无罪。

2021年5月24日:阿末扎希到莎阿南高等法庭出庭,案件由法官拿督莫哈末雅兹审理。

2021年6月23日:因冠病疫情而政府实施行动管控令3.0,案件推迟至7月5至7日。

2021年10月11日:法庭允许阿末扎希取回护照前往德国治疗颈背疼痛。

2021年12月23日:因阿末扎希报告身体不适,原定案件听证会被取消。

2022年6月9日:控方修改本案第二项控罪,将日期从2017年4月改为2018年3月27日。

2022年6月16日:控方再次修改案件的第三项控罪,涉及1万5000欧元兑换成1万5000瑞士法郎。

2022年7月26日:案件审理推迟,因为一名证人感染了冠病。

2022年7月29日:因证人尚未康复,法庭再次推迟审理。

2022年8月11日:控方结案。

2022年9月1日:辩方开始口头辩论。

2022年9月5日:控方驳回阿末扎希辩护的论点。

2022年9月7日:法庭定于9月23日决定是否释放阿末扎希或要求他为自己辩护。

2022年9月23日:在控方未能证明阿末扎希有表面证据后,他获高庭释放。

2022年12月29日:控方针对高庭判决提出上诉。

2023年1月26日:阿末扎希向总检察署提交陈述。

2023年11月17日:上诉庭定于2024年3月18日审理控方上诉。

2024年2月7日:另一份陈述提出新的问题和证据。

2024年3月18日:上诉庭批准阿末扎希律师的延审申请,以允许总检察署重新考虑其陈情书。

2024年8月30日:上诉庭将上诉听证会重新安排至9月9日至12月12日,因阿末扎希将出国履行副首相职务。

2024年12月12日:总检察署撤诉,上诉庭维持原判,宣布阿末扎希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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