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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查期间不允咨询律师
MEIO前总监诉反贪会被驳

(吉隆坡26日讯)高庭今天驳回大马对外情报组织(MEIO)前总监拿督哈莎娜起诉大马反贪污委员会的诉讼。

哈莎娜指反贪会在扣留她协助调查第14届全国大选资金滥用案期间,不允许她咨询律师,有违基本人权而提出诉讼。



高庭法官诺丁哈山在判决时说,刑事程序法典第28A(8)及(9)条文阐述被扣留者的权利,没有违反联邦宪法第5(3 )及8条款。

法官:符暂停权利条款

“两方面都没有否决咨询律师的权利,但这里是说明被扣期间的暂停权利问题。”

法官说,联邦法院早前也提及咨询律师的权利是自被捕日算起,但前提是它不会妨碍警方的调查工作。

“警察有责任保护公众。但有关权利不应行使在不利于警方调查工作的事件上。



“我沒有偏离法院的理由。”

法官指出,暂停权利不单受到大马司法的认可,同样也应用在新加坡及印度。

哈莎娜代表律师拿督沙哈鲁丁较后向记者说,他将针对此裁决上诉至上诉庭。

哈莎娜在此诉讼中是要求法庭宣判,反贪会在刑事程序法典第28A(8)和(9)条文下发出的通知信,以限制起诉人在扣留期间咨询律师权利的行为,违反了联邦宪法第5(3)条文及第8条文。因此,上述第28A 条文不合法、无效及不能对她执行。

哈莎娜另一名律师凯鲁在宣誓书也提及,他们的律师楼于8 月28日接获哈莎娜遭反贪会逮捕的通知,她的家人要求他们翌日出席在布城推事庭进行的延长扣留程序。

他们原计划在推事进行延扣程序前,在扣留室会见哈莎娜,了解她遭逮捕原因和当局所援引的条文。

不过,凯鲁说,他们在延扣程序时接获一封在刑事程序法典第28A(8)和(9)条文下发出的通知信,限制或阻止哈莎娜会见律师。

事实上,按联邦宪法第5(3)条文,遭逮捕者须有基本人权,即咨询律师及由律师辩护的权利。

哈莎娜8月29日起遭延扣6天,以协助调查大选资金滥用及滥权案,9月3日在反贪会口头担保下获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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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反贪一哥祖基菲里 设“打贪学院”宣导反腐

(八打灵再也13日讯)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第三任首席专员丹斯里祖基菲里秉着对反贪腐的终身热情,成立了打击洗钱和腐败学院The Amlac Academy,致力于塑造金融体系透明、安全、无腐败的未来。

祖基菲里表示,每位专业人士都应具备有效的打击洗钱与腐败的知识和工具。他强调,学院将专注于提供定制化的教育、培训和研究,旨在加强廉政建设与打击腐败的工作。

“这所学院体现了我们一生对反腐败的热情。”

祖基菲里曾于2016年8月1日被委任为反贪污委员会的首席专员,直到2018年5月在希望联盟胜选后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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