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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片控诉警方假新闻罪成
也门男子监1周罚1万

被告(中)在警方押送下抵达法庭。
被告(中)在警方押送下抵达法庭。

(吉隆坡30日讯)丹麦籍也门男子拍视频控诉警方,结果被控后成为今年刚生效的打击假新闻法令下的首位被告和认罪者,过后被判监禁1周及罚款1万令吉。

这名日前在巴勒斯坦籍科学家兼讲师法迪博士遭枪杀案后,拍摄视频控诉警方而被捕的被告,今日在2018年打击假新闻法令下被控上庭后被判罪成,他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须以坐牢一个月代替。



根据控状,被告萨拉沙林沙烈苏莱曼(46岁,养马场工人)被指于本月21日早上6时50分至9时左右,在隆市旺沙玛朱文良港美兰蒂路一公寓单位中,通过视频网站YouTube以“salah sulaiman”帐号,恶意发布一条题为“巴勒斯坦籍讲师法迪阿巴特斯在吉隆坡的谋杀案,上苍给我们代表和答覆”的视频,因此抵触2018年反假新闻法令第4(1)条文。

一旦在该条文下罪成,被告可被判罚款最高50万令吉或监禁6年,或两者兼施。

交替控状也指出,被告于上述同样时间和地点,在有意识下发布视频伤害他人感受,因此抵触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233(3)条文下被判刑,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1年监禁或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此案承审法官为扎曼,主控官诺嘉芝拉副检察司,被告没有委任代表律师。

身穿一身白袍的被告是于今早11时40分被带入庭内面控,他在通译员宣读控状后表示承认主要控状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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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念群:授权警向社媒索数据 通讯法修正案下月呈国会

(吉隆坡25日讯)为了加强打击假新闻,政府将在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修正案中引入新条款,赋权警方要求社交平台提供用户的资料和数据。

通讯部副部长张念群说,一旦新条款在国会通过,执法机构将能更有效地追踪假账号背后的真实身分。

她指出,政府目前的重点在于修订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588法令),引入保存和提取通讯数据等新条款,以赋予执法机构如警方更大的权限。

张念群今日在下议院回答伊党亚罗士打区国会议员阿夫南哈米米的提问时,发表上述谈话。

“通过这些修订,我们希望更好地应对技术发展所带来的挑战,确保执法工作能够更高效地打击假新闻的传播。”

要求加强开账号指南

她说,上诉法令修正案已于11月22日获内阁批准,并将于12月的国会会议上提呈。

她坦言,假账号问题确实是当前一大挑战,尤其是用户开设新账号时,社交平台无法有效验证用户的身分。

“正因如此,我们迫切需要让社交平台,如Meta、字节跳动(ByteDance)和谷歌,加强用户开设新账号时的指南,如要求提供有效的电话号码。

“如果我们不采取这样的措施,当要识别假账号背后的人时,就会变得非常困难。”

3年撤2万项假内容

她指出,为解决这个问题,政府将在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修正案中引入新条款,要求社交平台提供相关用户的数据,以协助调查工作。

张念群也透露,自2022年至今年11月15日,社交媒体平台已根据社区准则,移除2万1156项虚假内容。

她说,通讯部通过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与社交平台和执法机构密切合作,根据通讯及多媒体法令及其他现行法律,处理虚假信息的传播问题。

“政府也将在近期提呈网络安全法案,进一步打击包括假新闻在内的社媒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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