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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未在英军承认屠杀半年内追究
欧人权法院驳回申诉

郭义民

(史特拉斯堡5日讯)轰动一时的雪兰莪峇冬加里英军屠杀胶工惨案有了最终判决,欧洲人权法院以死者家属未在发现英军承认枪杀工人的重大证据后6个月内提出追究,法院“不受理”为由,驳回死者家属申诉英军违反欧洲人权公约的申请。

法院的判决是最终的判决。



家属寻求法院调查英军被指于1948年枪杀24名马来西亚籍胶工惨案的请愿遭驳回,是因为该法院认为,人权公约所赋予的保障仅在1966年才开始实施,尽管英国早在之前就已签署该公约。

英军1970年承认开枪

位于法国东部史特拉斯堡的欧洲人权法院认为,它无权审理罹难者家属的申诉,因为它没有司法管辖权。

该法院认为,英军早在1970年已承认受指示开枪,家属们当时就应向有关法院提出诉讼。 

法院认为,没有足够的新证据在20世纪70年后出现,因此罹难者家属须在6名英军于1970年承认屠杀后的6个月内提出申诉。 



法院7名法官团指出,死亡事件在英国允许个人直接向欧洲法院投诉违反人权的10多年前发生,家属如今才提出控诉,为时太晚。

英国最高法院于2015年11月,驳回家属提出展开听证会的申请。

工人家属展开数十年的战斗,以彻查在1948年12月12日发生的峇冬加里屠杀惨案。

郭义民:应建纪念碑弥补污点盼英国政府道歉赔偿

追讨英军屠杀罪行工委员会总协调郭义民律师对欧洲人权法院的裁决感到失望,因为这意味着罹难者家属要求英国政府为该屠杀行为道歉赔偿的法律斗争,已来到终点。

但司法长征“所取得的成果是英国和欧洲的所有法院都认定大屠杀的受害者是无辜的,但由于法定期限和技术原因,罹难者家属的司法诉求遭到拒绝。” 

家属申诉者分别是张玉球、林亚英、林国、罗记芳及何观娣。 

法院强调十大关键事实

在昨天的判决中,欧洲人权法院强调了“十大关键事实”,这些“无需被严重怀疑”的事实包括: 

“峇冬加里是一个以种植橡胶为生的村庄。他们没有穿制服,没有武器……在前往村庄的途中,巡逻队追捕两名身穿制服的武装叛乱分子,但却失去他们行踪……一名年轻男子1948年12月11日当晚在村里被巡逻队枪杀……巡逻队把居民以男女和儿童之间隔开。他们被关押在村里的小屋里……对居民进行了审讯。以模拟处决恐吓他们,对其造成创伤……警察从其中一名男子获得关于武装叛乱分子在该村获取食物和用品的信息。这些信息被传送到巡逻队……一辆卡车早上到了村庄并被搜查……妇女和儿童以及一名精神创伤的男子被装上了卡车。卡车行驶了一段距离。在被带回村庄之前,他们被巡逻队员看守……关着23名男子的小屋被解锁。几分钟内,所有二十三名男子被巡逻队枪杀身亡……村庄随后被烧毁,巡逻队返回基地。 

“如果今天峇冬加里的事件发生在马来西亚管辖权范围内,法院将有义务进行符合欧洲人权公约第2条的调查,以便能够确定事实及武力是否合理。虽然马来亚政府当局在1948年和1970年以及马来西亚皇家警察在1993年采取了一些调查步骤,但没有任何迹象表明这些调查无论是单独或合作调查,可以满足欧洲人权公约第2条的调查义务要求。” 

英法官深表遗憾

英国最高法院以多票数于2015年11日驳回了家属的上诉。其中科尔法官对自己审理的这宗“令人震惊”的案件判决深表遗憾,并补充说,“现有很大部分的证据优势都倾向于罹难者”,这也表明了“这些无辜的罹难者确实遭到了无情杀戮,同时当地政府也未能有效的查明他们的死因。”

另一位法官纽伯格认为“在1969年末和1970年初,首次曝光的证据明确表明这场杀戮是违法的”和“可能已犯下了战争罪行 ”。 

家属的代表律师,哈尔佛表示:“这是一个法律完全无法并一再不断未能为罹难者伸张正义的例子。罹难者家属现在只能等待英国政府良心发现,以道歉的形式或作出明确的补偿,对发生的错误提出一些切实的补救措施。” 

郭义民律师补充说:“该工委员将致函英国高级专员公署,代罹难者家属再次申诉,要求英国政府道歉及赔偿并设立一个纪念碑作为弥补两国历史纪录的英政府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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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拉越与大马无法承受石油天然气争端升级

(吉隆坡27日讯)长期以来,砂拉越自认是全国石油产量最大的邦州,惟在国家石油财富分配方面,砂拉越却被亏待了。

联邦政府的数据显示,砂拉越占全国石油总储量的60.87%,砂天然气出口量也占国家天然气出口量约90%。

然而,砂拉越获得的石油税仅占全国石油总收入的5%。去年的石油税为28亿令吉。

业内人士和专家担心,让砂拉越石油公司(Petros)成为当地唯一天然气汇总商可能会带来反效果。

除了监管分销、出口分配和定价,汇总商也负责保养和发展天然气分销基础设施,而这项任务目前由国家石油公司负责。

虽然尚未披露官方数据,但无可否认的是,国油过去几十年在砂拉越油气基础设施和整个行业的发展上花费了数十亿令吉。

许多人担心,如果砂拉越石油公司不能取代国油成为砂拉越油气行业的长期投资者,那么砂油气行业将面对严重的负面影响。

根据“自由今日大马”报道,一名不愿具名的分析员说,不论国油应该花费多少资本支出,都必须由砂拉越石油公司承担。

除非砂拉越石油公司有能力花费相同或更多的资金,否则砂拉越的油气行业将成为最终的输家。

若要公平了解国油在砂拉越的资本支出有多少,只需看看国油的整体投资情况即可。

仅在2023年,国油在马来西亚,包括砂拉越的油气行业投资总额就达到260亿令吉。

砂拉越石油公司并非唯一的输家,研究机构一致认为,如果将控制权移交给砂拉越石油公司,国油也将蒙受损失。

分析员认为,如果国油将控制权让给砂拉越石油公司,那么国油的底线可能会受到冲击,尤其是仅从砂拉越天然气生产中获得200亿令吉年利润。

这将减少国油未来的资本支出,尤其是在天然气领域和全国的上游业务。

消息人士表示,鉴于砂拉越希望国油摆脱下游业务,他担心砂拉越石油公司可能没有能力填补资金缺口。

“他们希望国油只开展上游业务。”

在油气行业,上游业务(也称为勘探和生产)通常成本最高,尤其在南中国海,部分原因是天气情况、海水深度以及中国对几个岛屿的争议声索所造成的日益紧张局势。

分析员说:“如果砂拉越和国油不能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将在很大程度上输给印尼,因为没有人投入足够的资金,或者他们投入的方式不正确;这是最可悲的部分,马来西亚人不希望看到这种情况发生。”

国油首任主席东姑拉沙里直言不讳评价砂拉越的诉求。

拉沙里受访时说:“砂拉越石油公司?你可以有10个这样观点相同的机构,但它不会像国油那样。”

他指出,国油“代表马来西亚人”拥有石油,这一点在1974年石油发展法令中清楚阐明,该法令将石油和天然气行业国有化,由联邦政府控制的一家公司管理。

拉沙里说,这是为了确保马来西亚在与 “七姐妹 ”(又称国际大石油公司)打交道时,得到更公平的待遇。

他表示,只有像国油这样得到整个联邦政府支持的国家石油公司,才能避免受到全球公司的强势控制。

他说,虽然国油甚至他本人都可以走进蚬壳(Shell)或埃克森(Exxon)的办公室并获得认可,甚至 “平等对话”,惟砂拉越石油公司却无法做到这一点。

他认为,委任砂拉越石油公司取代国油只会削弱砂拉越与大型石油公司谈判的实力。

砂拉越政府之所以要让砂拉越石油公司成为当地唯一的天然气汇总商,是因为它声称这符合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中关于恢复砂拉越天然资源自治权。

这将为砂拉越境内开采的石油和天然气提供更高的补偿。

砂拉越希望将其天然气分配份额从目前的5%提高至30%,以满足2030年砂拉越天然气路线图的国内需求,该路线图是一项利用天然气推动永续发展的10年计划。

然而,拉沙里说,这种观点忽略了砂拉越作为马来西亚联邦一部分所获得的利益。

值得注意的是,联邦政府为砂拉越提供国防等多项服务,而砂一直要求联邦政府在南中国海日益紧张的局势下保护其油气资源。

他指出,联邦政府过去多年提高砂拉越的发展资助,以补偿过去的不满。

根据第12大马计划,砂拉越在2025年获得48亿令吉拨款。在明年财政预算案中,砂拉越将再获得59亿令吉拨款。(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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