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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诈骗电话指涉毒品案
儿救父心切被骗3万

阿育汉

阿育汉



(新山15日讯)儿子接到电话指其父涉毒品案,救父心切下被冒牌“高级警官”诈骗3万3000令吉。

柔州警方已神速侦破此案,逮捕3 名年龄介于28至49岁嫌犯及取回有关骗款。

柔州总警长拿督阿育汉发文告表示,一名26 岁男子本月8日向警方报案,指一名声称是“高级警官”者联络事主,指事主的父亲涉嫌滥用毒品案,还声称警局有“线人”可以解决问题,事主父亲可以不必被控上庭。

阿育汉说,事主情急之下,分别透过网上银行转账1万8000令吉到嫌犯的银行户头,之后再把1万5000令吉现金交给嫌犯。

他披露,事主交钱后返抵家门,发现父亲好端端坐在家里,马上联络相关案件的调查官,调查官解释警方是不会向嫌犯家人索款的,事主这时才恍然大悟,惊觉受骗而报案。



他指出,警方在事主报案当天,在哥打丁宜油站逮捕一名嫌犯,并在嫌犯的座驾起获1万5000令吉现金,警方再深入调查后,分别于本月9及10日在彩虹花园逮捕另外2 名嫌犯。

“警方也截下1万8000令吉汇款,及在1名嫌犯住处发现两套完整的警察制服。”

他说,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420条文(欺骗)和1967年警察法令第89条文(冒充公务员企图诈骗)调查此案,3名嫌犯分别延扣至今天和明天助查。

刑事法典第420条文下罪成,最高刑罚为监禁10年、罚款及鞭刑。至于1967年警察法令第89条文下,若罪成将判罚款不超过5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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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诈骗电话 老板痛失17万

(新山19日讯)接获冒充“银行职员”和“警方查案官”的诈骗电话,一名工程公司老板遭诈骗后,痛失17万令吉积蓄。

这名48岁的受害者于8月10日接获一“银行职员”的来电,声称其银行户头可能涉及洗黑钱并存在违规行为。随后,电话被转接至一“警方查案官”,并告知将对受害者采取法律行动。

然而,不法之徒向受害者保证,他可通过将存款转入所提供的银行户头,以便避免法律行动,直至调查工作结束后,将退还这笔存款。

于是,受害者依照指示将17万令吉转入7个不同银行户头,较后,当他要了解查案最新进展时,无法联系上对方时,才意识到自己已受骗。

柔佛古来警区主任陈胜利警监证实此案,并表示受害者于周二已向警方报案,并援引刑事法典第420条文(诈骗)调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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