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控了放 放了又捉
拿督斯里再控毒品罪

廖顺喜昨日在吉隆坡法庭面控,并在交保后,又被押往安邦法庭面对另一项毒品罪名提控。

(吉隆坡6日讯)日前涉嫌打伤3名志愿警卫团团员被控的拿督斯里廖顺喜,今早因2014年服用毒品被带往吉隆坡法庭面控后,下午2时许再带到安邦法庭提控另一项毒品罪名。

上周五(3日)廖顺喜在安邦再也地庭面对2项蓄意伤人罪、一项严重致伤他人罪及一项使用刑事武力阻止一名公务员执行其任务共4条控状不认罪,交出1万7000令吉保释金保外候审后被金马警区的肃毒警员带走,援引毒品罪再度扣押。



他今日在交保后又“历史重演”,被安邦警员押往吉隆坡安邦法庭,面对另一项毒品控罪。

他因2014年尿检不过关今日被控上吉隆坡法庭 ,惟他面控时不认罪,推事娜米拉允许他以2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此案主控官阿克玛副检察司向推事建议,让被告以4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而被告辩护律师法哈娜则说,保释金用意在于确保被告依时出庭,因此要求降低保释金。

推事最后让被告以2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并谕令被告每月需到警局报到,直至案件结束为止,并择定此案于12月4日过堂。

被告被控在2014年2月1日晚上9时40分,在金马警区肃毒组办公室厕所进行尿检后,发现其尿液中含有冰毒成分,因此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并可在同一法令下第38(B)条文下同读,而罪成的最高刑罚为罚款最多5000令吉,监禁不超过3年,及少于3年的监视。



廖顺喜在吉隆坡法庭面控当天,10余名支持者陪同他办理保释手续。

面对次项毒品罪亦准保外

廖顺喜下午2时许被带往安邦法庭面对另一项毒品控诉。惟,他不认罪,获准以3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

控状指被告于10月30日,下午5时许在安邦再也警区总部发现他曾使用甲安非他命和安非他命,因此抵触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并可在第15(1)条文下受罚。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并可在同一法令下第38(B)下被判刑。

较早前,主控官莱哈娜副检察司向推事建议,让被告以6000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但推事哈丝玲达最终决定,让被告以3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此案择定12月14日过堂。

廖顺喜在10月27日到安邦甘榜峇鲁九皇爷南天宫时,因其丰田VELLFIRE休旅车胡乱停泊阻碍交通,多次被值勤的志愿警卫局团员劝请移车不遂后,竟动手打伤3名志愿警卫局团员。

警方接获投报后对廖顺喜发出限时自首指令,并在案发后两天逮捕其胞弟,廖顺喜于同月30日在律师和友人的陪同下前往安邦警区自首并当场被捕,其尿检呈阳性反应。

反应

 

时事

称湿疹涂药 没医药证明
廖顺喜短裤上庭被斥

廖顺喜穿短裤出庭,被推事责骂及警告此穿着不尊重法庭。

(安邦26日讯)早前因涉嫌致伤志愿警卫及涉毒而被控的拿督斯里廖顺喜,今早出席安邦法庭过堂时穿短裤上庭,受到推事严厉责斥及警告。

廖顺喜今早身穿灰色T恤和蓝白印花及膝短裤出庭,腿上多处也有可能是因湿疹而留下的疤痕。



推事莫哈末菲达斯质问被告为何穿短裤出庭,被告代表律师法哈娜回复,被告患上湿疹,加上在脚上涂药,无法穿长裤出庭。推事请被告出示医药证明书,唯被告回应并未携带。

“如果你真的因为医疗因素不能穿长裤,就一定要出示医药证明。”

推事怒斥被告不尊重法庭,反问被告,何时看过有人穿短裤上庭。

他强调,在法庭需穿着得体, 即使不方便穿长裤,也可以在准备出庭时才穿上长裤,因出庭时间并不长,才短短几分钟。法庭择定此案在3月14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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