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控状改为拥毒
医院职员逃过死刑

(槟城12日讯)一名医院职员原被控贩毒罪名,然而因他被指控贩送202克大麻,仅200克大麻的数目多2克而被控贩毒,在律师向控方求情后,获控方提呈拥毒交替控状,侥幸逃过死刑与终生监禁判决。

被控于3年前贩运大麻的被告,因所拥有的大麻分量只比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39B(1)(a)条文规定的贩毒分量多出2.35克,今日获控方从贩毒改控为拥毒罪,他认罪后被判监禁10年兼鞭笞10下。



聆听判决后,被告莫哈末祖威立(37岁)的数名女性家人在庭上不禁掉泪,更有人放声哭,庭警提醒她们肃静。

被告在庭内表情平静,但步出法庭后与家人拥抱时,也忍不住掉泪。

在交替控状下,被告被指于2015年1月25日晚上约7时30分,在大山脚柏达镇一家油站拥有202.35克大麻,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6条文,可在39A(2)条文下被定罪。

一旦罪成,可被判终身监禁或坐牢至少5年,及鞭笞至少10下。

在原本控状下,被告被控在上述日期、时间及地点贩运202.35克大麻,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39B(1)(a)条文,可在39B(2)条文下被控。若罪成可被判死刑或终身监禁;若未判死刑,则鞭笞至少15下。



被告代表律师拉法依说,他早前呈交陈情信给总检察署,希望总检察署以案中毒品分量作为考量,改控拥毒罪。

拉法依在被告认罪后,向法庭求情,指被告育有两名孩子(7岁及10岁),妻子在他被捕后才开始任职店员。被告已忏悔,希望法庭从轻发落。

高庭司法专员拿督阿都瓦哈之后宣判,被告监禁10年兼鞭笞10下。此案主控官为奈扎多副检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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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拥毒被捕 泰警延扣6大马人助查

(陶公府4日讯)6名马来西亚公民包括吉兰丹一名女歌手,今天被泰国警方押送到陶公府法庭,以便申请延扣他们助查涉嫌拥毒案。

哥乐河警区主任贾沙达维上校接受电访时说,在等待调查完成期间,所有嫌犯已被转移到法庭的扣留所。

“他们因两项罪名受到调查,即持有‘马丸’,以及在无合法入境证件下进入泰国。”

较早前,这6人逾50名亲友在哥乐河警局范围等候,所有嫌犯之后被带上一辆皮卡车,送往距离警局约50公里的陶公府法庭。

周五清晨5时左右,哥乐河警局肃毒组突击哥乐河附近一家酒店,以涉嫌拥毒罪名逮捕6名年介25至34岁的大马人。

警方调查结果发现,落网的嫌犯拥有6000颗“马丸”,且非法入境泰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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