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收取2万元贿金
前网路职员监14天罚10万

(莎阿南9日讯)一时贪念收取2万令吉的贿金,1名前数码网路职员却付出代价,遭判入狱14天及罚款10万令吉。

35岁的被告柏尔玛巴兰今日在莎阿南地庭上承认收取贿金,遭法官罗兹雅判处监禁及罚款。 



被告柏尔玛巴兰是被控在2016年8月2日,在雪州蒲种武吉加里尔大道的一座大楼中,从一家承包商公司手中收取2万令吉的贿金,以批准该承包商向数码网络索取的工程费,抵触了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7(a)条文。

此案的主控官为反贪会的副检察司莫哈末菲道勿斯,而被告的代表律师则为拿督韩兹曼和阿里夫阿米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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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贿3000释放尼泊尔男子 前警员判监1天罚款6000

(莎阿南27日讯)2年前涉嫌收贿3000令吉以释放一名尼泊尔籍男子,前警员今日在庭上俯首认罪,被判监禁1天与罚款6000令吉。受贿行为也让他丢失工作,目前只能在停车场当保安。

法官拿督阿妮塔哈伦在被告认罪后,做出以上判决。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监禁6个月代替。

根据控状,原为莎阿南警区总部的一巡伍长的被告加比兰(34岁)被控在2022年12月13日在一家银行收取一名47岁男子行贿3000令吉。

被告因此触犯刑事法典第165(公职人员不得接受贵重物品或礼物)条文,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面对2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没有聘请律师出庭,他在求情时说,他被解雇后2年内没有稳定工作,因此请求从轻发落。

他宣称,目前他只是一名停车场保安人员,还要养活父母和2个年幼孩子。

来自大马反贪委会的主控官慕阿兹阿末副检察司要求予以被告重判,因为被告所犯下的罪行并非别无选择的。

阿兹阿末要求法庭审视被告在事件中作为公务员的身分,滥用所赋予他的信任。因此,法庭应予以被告相应的惩罚作为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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