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改善大马公共交通
Grab:购优步没违竞争法

(吉隆坡26日讯)电召车公司Grab控股指去年3月收购优步(Uber)以来,未意识到有任何违反竞争法的行为,但该公司充分配合大马竞争委员会有关该公司可能涉及垄断的调查,并提供信息。

总部位于新加坡的Grab坚称,收购优步是真诚的举措,目的是改善马来西亚的公共交通。



Grab是回应一则新闻报道,指大马竞争委员会加大了对该公司去年收购竞争对手优步本地网络的调查,这么说。

该公司在发给马来邮报的声明说:“迄今,我们已与竞争委员会充分合作,提供他们信息。

Grab辩称,它在帮助发展电召车行业中的作用,已在整体上使马来西亚消费者及该行业的其他业者受益。

尽管被视为涉嫌垄断,Grab指出,电召车行业正在大马蓬勃发展,目前已有超过20多个业者。

昨天一则报道引述大马竞争委员会总执行长依斯干达的谈话,指该委员会自去年起接获多宗投诉,指Grab在收购优步于本区域的业务后,开始出现垄断行为后,已对Grab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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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

违反欧盟数据保护条例 优步又被罚14.1亿

(阿姆斯特丹27日讯)因违反欧盟数据保护条例,网约车服务营运商优步公司(Uber)26日被荷兰当局处以2.9亿欧元(约14.1亿令吉)罚款,这已是优步因违反欧盟数据保护条例收到的第三笔罚单。

荷兰数据保护委员会当日公布相关裁决。由于优步欧洲总部设在荷兰,现由荷兰数据保护委员会负责监管优步在欧盟市场的数据保护事宜。

荷兰数据保护委员会认定,2021年8月至2023年11月,优步将大量欧盟司机个人数据传至其美国总部,内容涉及司机的身分证、照片、汽车牌照、个人帐户、收款纪录等敏感资讯,甚至包括司机的医疗纪录和犯罪纪录,但未能按照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GDPR)的要求,采取额外措施保护这些数据的安全。

荷兰数据保护委员会表示,26日下发裁决通知时,优步已停止上述违规行为,但鉴于其做法严重违反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决定对优步处以2.9亿欧元罚款。

2018年5月,被视为“世界最严”的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开始生效。条例规定,如果保护用户数据不利,轻者可被罚1000万欧元或前一年全球营业收入的2%,重者可被罚2000万欧元或前一年全球营业收入的4%(罚款额均为“两值中取大者”)。

自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生效,荷兰数据保护委员会已对优步开出两笔罚单,罚金分别为60万欧元和1000万欧元,目前优步对后一笔1000万欧元罚单提出上诉。

新闻来源:世界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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