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替刘特佐伪造文件 未举报可疑交易
瑞银前女高管坐牢罚款

(新加坡16日讯)涉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事件的新加坡瑞意银行(BSI)一名前女高管,承认替大马年轻刘特佐伪造文件及未向当局举报4笔约6亿令吉的可疑交易,被判坐牢两个星期和罚款1万元(约3万1000令吉)。



被告谢尤凤(45岁,译音)是第二个被治罪的被告。

她和上个月被治罪的银行董事经理易有志(57岁)是下属与上司的关系。面对七项控状的易有志被判监18个星期和罚款2万4000元(约7万4000令吉)。

易有志当时是马来西亚籍富豪刘特佐的客户关系经理,被告从旁协助他,听从他的指示行事。

被告在2012年11月20日,有理由相信四笔转账交易可疑,却没向当局举报。

这四笔款项包括于同月2日从Good Star公司转给阿布扎比科威特马来西亚投资公司的1亿5300万美元,以及同月5日把同笔款项从该公司转入刘特佐的父亲刘福平的户头。



同月7日,1亿5000万美元从刘福平户头转到刘特佐户头。

当天也有一笔1亿1000万美元从刘特佐的户头转入Selune有限公司。

被告在2014年2月18日和5月19日,分别协助易有志伪造推荐信给法国巴黎银行(BNP Paribas)和协助富豪家族理财室(Family Office)的公司KENDRIS,指刘特佐的家族在新加坡和瑞士都有该行户头,并且信誉良好。

助杨家伟伪造推荐信

此外,谢尤凤在2013年12月23日,协助杨家伟(33岁)伪造推荐信给Citigroup的反洗黑钱与制裁,遵从部门主管。

被告面对三项伪造文件罪及四项没向当局举报可疑交易的罪状。

控方以其中两项伪造文件和一项向当局举报可疑交易的罪状让她认罪,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考虑。

包括被告和易有志在内,共有四人涉案被控,其中杨家伟不认罪,案件已审决,法庭定本月21日裁决。另一名被告洪伟庆(38岁)的案件在审前会议阶段。(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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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捐款由刘特佐负责 纳吉称获沙地国王支持

(吉隆坡12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洗钱和滥权案的自辩阶段供称,他与逃亡商人刘特佐的谈话中,刘特佐曾告知他,来自沙地阿拉伯国王阿都拉的捐款。

他表示,这段对话发生在2010年中,即他获颁阿都拉兹功绩勋章后的几个月。

他说,颁发仪式结束后,国王阿都拉在私下接见马来西亚代表团时,“向我保证他将支持我领导一个温和的回教国家。

“当时我明白这笔捐款是为了政治目的和企业社会责任活动。”

纳吉在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自辩阶段说,大马代表团成员包括时任驻沙地阿拉伯大使赛奥马、前宗教部长贾米尔和时任外交部长阿尼法阿曼。

他还透露,捐款事宜由刘特佐负责,并且他在大马银行开设了账户,以便接收这笔资金。

刘特佐与国王关系密切

“我并不怀疑刘特佐(关于捐款)的陈述,因为他与国王阿都拉关系密切。”

纳吉表示,时任大马银行董事总经理谢德光(译音)曾于2011年的某个时候到他家,协助办理开户手续。

“谢先生做了自我介绍,并说他带来相关表格让我执行。

“在我们的交谈中,我告诉他预计会收到沙地阿拉伯的捐款,并要求他通知国行。

“我采取这一步是因为我想确保我的户头完全透明。”

从未动用  无犯罪意图

沙地6亿美元捐款全退还

纳吉声称,他从未动用过来自沙地阿拉伯的6亿2000万美元捐款,这笔巨款已被退还给注册于新加坡的公司Tanore Finance Corp以证明其清白,但他却被控违反“反洗钱法”的5项罪名。

他强调,他决定将未使用的剩余资金退还,因为这些资金已不再需要。他解释说,大马银行需要一些时间将其账户中的马币兑换成美元,随后这笔资金便退还给了Tanore Finance Corp。

退还时贬值10%

“由于汇率波动,这笔资金在3月至8月期间贬值约10%,因此退还的金额总计为6亿2000万美元,而非最初收到的6亿8100万美元。”

纳吉今天在吉隆坡法庭接受其代表律师旺阿兹万的提问时,在长达525页的证人陈述中作出以上回应。

这笔6亿2000万美元是纳吉于2013年3月收到的两笔总额6亿8100万美元中的一部分。

据此前报道,2013年3月21日,纳吉的大马银行账户(尾号9694)收到6亿2000万美元,另外6100万美元则于同年3月25日入账。而退还的6亿2000万美元,是他在反洗钱法第4(1)(a)条文第10条及第16至19条指控中的关键内容。

纳吉表示,这笔资金是沙特政府为支持和认可其贡献而捐赠的,并通过指定公司Tanore Finance Corp转账。这些资金主要用于企业社会责任活动和政治用途。为退还这笔资金,他曾致函大马回教银行表达退还意图。

此外,他还特别致函国家银行前行长丹斯里洁蒂博士,寻求外汇兑换及汇款至海外的批准。

“我的所有行为都充分证明了我的清白,且没有犯罪意图。如果我有犯罪意图,我绝不会以自己的名义在国内开设银行账户,更不会主动向国家银行披露资金存入我个人账户的事实。

“更重要的是,我绝不会将6亿2000万美元退还给Tanore Finance Corp,并告知国家银行这笔汇款,同时寻求他们的批准。我的这些行为无不体现出透明度和合法性,但我却因此面临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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