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未确认是否电召车
女子上错车遭强奸

(新山10日讯)23岁的女子前晚使用电召车服务,未查证车牌等资料下登上了冒充电召车司机的色狼的车,被载往幽静处强奸。

警方较后根据闭路电视线索,确认嫌犯车牌号码及逮捕31岁的巴基斯坦籍嫌犯,24小时内侦破此案。



新山南警区主任沙胡里纳因发文告指出,嫌犯已承认冒充电召车司机及犯下罪行。

“司机”叫女子上车

他提到案情时说,案发于前晚,嫌犯抵达受害女子位于新山市亚耶阿哇路的载送点时,叫女子上车,女子未查证车牌等资料,在未察觉下就上了该轿车。

他说,女子是前晚约11时使用电召车服务要去拉庆一带,她上车后,“司机”开始在附近兜转,女子发现路线不对,开始怀疑。

“嫌犯接着把女子载到一栋大厦的树旁的幽静处,车子停下后,嫌犯从司机座跨去后座要向女子施暴。过程中,女子拼命挣扎,曾打开车门后摔倒在草地上,女子接着高喊救命,却被嫌犯掴了耳光,随后被强奸。”



根据电眼逮捕嫌犯

他表示,嫌犯过后把女子弃于现场,驾车离开,受害者接着召了另一辆电召车去报案。

“虽然女子不记得嫌犯的车牌号码等资料,但警方从闭路电视找到嫌犯的车牌,接着翌日晚上约11时,逮捕嫌犯。”

他说,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76条文(强奸)及第511条文(企图犯罪)调查此案。嫌犯延扣至本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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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年仅12至14岁起色心 3“少年狼”轮奸女童

(斗湖30日讯)童心未泯色心又起,同村的3名乳臭未干的少年色狼,竟强带12岁女童到菜园轮奸。

警方接获受害女童母亲的投报后,迅速于2小时内逮捕3名涉案的小色狼做进一步调查。

斗湖副警区主任占宾警监指出,此宗轮奸案是于本月26日晚上9时许,在沙巴斗湖一甘榜的菜园发生。他表示,3名少年嫌犯年龄介于12岁至14岁,其中1人无报生纸,辍学的3人与受害者同住一个甘榜。

“警方已援引刑事法典第375B(轮奸)条文、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肢体性侵)条文,以及1959/63年移民法令第6(1)(c)(非法入境)条文调查此案。

占宾宣称,警方已取得延长扣留令,将3名嫌犯延扣5天,直至下10月2日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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