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李美玲命运27日裁决

李美玲进入法庭,聆听控辩双方总结陈词。

(吉隆坡11日讯)“邀请回教徒吃肉骨茶庆祝开斋”案,将于本月27日下判。

控辩双方今日在法庭总结陈词后,法官阿都拉昔择定在上述日期裁决。



主控官旺沙哈鲁丁副检察司在总结案陈词时表示,被告李美玲和代表律师辩称,首被告陈杰毅未经她同意,把照片和文字上传至面子书,虽然她有充足时间解释,却没有这样做。

“李美玲和陈杰毅的面子书账号,是由两人共同管理,李美玲不可能无法删除已上载的照片与文字。

“李美玲被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传召录取口供,并有机会让她对口供作出补充,可是她没有向官员解释此事。”

他表示,李美玲在自辩时,才提出未经她同意的论点,相信是事后的想法。

李美玲代表律师张裕田说,控方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有关照片与贴文是李美玲上载。



“李美玲也指陈杰毅未经她同意上传该贴文。”

他援引第6证人在供证时,证明陈杰毅亲口承认,是他自行上传有关贴文。

此外,控方提出的证据也指,手提电脑和宽频都属于陈杰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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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嘉隆华小教师 遭冒名订购肉骨茶

(仁嘉隆29日讯)再有诈骗集团假冒学校老师向商家订购肉骨茶及佛跳墙食物,这回中招的是瓜冷仁嘉隆华小。

该校紧急发文告澄清,以免商家误入圈套遭诈骗,希望大家小心。

仁嘉隆华小校长江伝珍表示,该校连续两天接获本地及外坡商家电话询问,指自称来自仁嘉隆华小的“陈老师”(电话号码:013-522 9441)代表校方订购7天的肉骨茶食物和30天佛跳墙送来学校。

她说,商家为了安全起见,致电联络学校求证,结果才惊觉有人假冒仁嘉隆华小教师试图行骗,所幸商家询问校方后,才获悉遇到老千,不至于蒙受损失。

对此,仁嘉隆华小郑重澄清,学校并未通过老师,向商家定购肉骨茶或佛跳墙食物,并将向警方报案并通知相关部门。

她说,仁嘉隆肉骨茶业者和林峇尤镇(Bandar Rimbayu)熟食业者,致电向学校确认,是否有老师订购肉骨茶等食物,幸运的是,经过确认,发现有人借机进行诈骗,没有上当。

江伝珍校长呼吁商家们对此类诈骗手法保持高度警惕,务必谨慎处理,以免造成财务损失。

商家们如接到类似电话或信息,立即致电该校行政处 03-3191 3244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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