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林冠英:取代海底隧道
槟下周去函争建第三桥

林冠英:若成事,槟第三大桥或不收过桥费。

(槟城22日讯)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表示,槟州政府下星期将正式去函工程部长拿督法迪拉,寻求联邦政府批准兴建从新关仔角连接至峇眼亚占的第三大桥;若能成事,州政府将考虑不收过桥费。

林冠英今天发文告指出,建一条海底隧道的经费将是建一座新桥的一倍或以上。倘若法迪拉能够批准兴建第三大桥的计划,那么槟州政府就不再需要海底隧道。



省下20亿

“海底隧道的成本为37亿令吉(公开招标),而一座新桥的成本约18亿令吉,若选择后者即可省下约20亿令吉。这省下来的费用,我们将可用来抵消过桥费。”

他说,槟州政府从未在现有的道路与桥上强加任何过路费,唯曾建议若要收费则不能直接影响现有两座大桥的生意。

“我们希望能够批准由州政府自费建造第三大桥,让我们实验看看这座新桥是否能够完全没有收费站。”

工程部长:槟不曾申建第三大桥



林冠英日前在槟州立法议会上指出,如果中央政府批准槟城建第三大桥,州政府就不需要建海底隧道。

当时槟州议会反对党领袖拿督查哈拉质问林冠英,槟州政府是否曾向中央政府申请建第三大桥,但林冠英没有正面回应。

过后工程部长拿督斯里法迪拉发文告澄清,指槟州政府不曾向中央政府申请建第三条大桥,并质问林冠英,何来中央政府拒绝或故意为难州政府?

没申建海底隧道记录

法迪拉说,工程部甚至没有槟州政府申建海底隧道的记录,并呼吁槟州政府先搞好希望联盟的内部政治问题,不要试图利用中央政府做为自救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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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林冠英:持千万资产 “慕尤丁有能力付140万赔偿”

(吉隆坡13日讯)民主行动党主席林冠英说,国盟主席丹斯里慕尤丁是富人,完全有能力支付法庭下令赔偿的140万令吉。

林冠英反对慕尤丁申请暂缓有关的法庭的申请中,通过宣誓书这么指出,这位前首相于2020年7月的资产申报中,显示有此能力。

他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公布的内阁成员资产申报资料显示,慕尤丁每个月收入有9万3841令吉65仙,而且持有价值在1000万令吉和1500万令吉的资产。

高庭于上个月8日裁决,慕尤丁诽谤林冠英成立,必须支付135万令吉赔偿及5万令吉堂费。林冠英事后在仍没有拿到赔偿金的情况下,入禀法庭要求宣判慕尤丁破产。

慕尤丁于本周初申请暂缓执行高庭的有关判决。

他说,如果他被判破产,就将失去国会议员资格。

慕尤丁表示需要时间筹钱,并说林冠英的律师两次来函追讨判决付款。

他说,在等待上诉庭对他提出的上诉作出宣判前,他准备先付70万令吉进林冠英代表律师以利益相关者持有的户头。

然而,林冠英认为该提议应该被拒绝,因为它质疑法院判决的完整性。

他说,判决金额虽然巨大,但并不足以构成需要批准暂缓执行的特殊情况。

他指慕尤丁的上诉不会无效,因为判决纯粹是金钱性质的。

高庭将在周一聆听慕尤丁寻求暂缓判决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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