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林吉祥:体制改革进度慢
希盟议员应做得更多

刘镇东(左起)、林吉祥、陈泓宾及刘天球出席筹款晚宴。

(新山21日讯)民主行动党依斯干达公主城国会议员林吉祥坦言,虽然7月的国会会议在体制改革方面取得很大的进展,惟进度还是太慢和差强人意。

他认为,希盟议员应在10月召开的下一次国会会议尝试做得更多,以便遵守希盟建立新马来西亚的承诺。



“政府必须使马来西亚人相信,它致力于建立新马来西亚,并凭着我们的团结、卓越、自由、公正和诚信,将国家转变为国际社会尊重的世界一流国家,而我们正走在朝向这些目标的正轨。”

他强调,若5·09大选没有改朝换代,国家根本没希望改革或扭转局势,所以,他欢迎人民批评及表达不满,并对政府施压。

“我希望改革的速度能加快,我将通过希盟内部管道努力,希望人民作为后盾,共同建立新大马。”

林吉祥昨晚出席该党士姑来社区中心及永乐新镇支部联办的“同心协力,共建马来西亚”政治筹款晚宴时,如是表示。出席者包括该党中委刘天球、柔州主席刘镇东及士姑来州议员陈泓宾。

豺狼神权是最大敌人



林吉祥说,在来届大选,人民最大的敌人就是‘豺狼神权’(巫统和伊斯兰党)新政治联盟所编出的谎言,因为盗贼统治结合神权政治的支持者,将使用他们的谎言、谬误、仇恨和恐惧为武器,煽动种族与种族和宗教与宗教之间的斗争,以分裂和破坏新马来西亚。

他希望未来大马人能抱持更大的视野,不再区分种族,而是以大马人自称。

行动党须顾及希盟利益

林吉祥说,作为政府的一分子,行动党和之前40年在野时的区别在于,行动党已不再只顾及党的利益,而必须考虑到4党组成希盟政府的利益和成功。

“作为联合政府的一部分,行动党能再像以往般随意发表意见,而须利用内部渠道来解决分歧,例如赵明福、许景城牧师和安里仄末的案件,行动党必须使用内部渠道来表达观点。

“惟至关重要的是,我们绝不能放弃我们的原则和目标,以便重新设定国家建设政策,建立新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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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林吉祥父子郭素沁“表亲论”案胜诉 茜蒂玛丝杜拉需赔75万

(吉隆坡4日讯)民主行动党元老丹斯里林吉祥、主席林冠英和士布爹国会议员郭素沁,起诉伊斯兰党甲抛峇底国会议员茜蒂玛丝杜拉的“表亲论”诽谤案胜诉,因此答辩人需赔偿3人共75万令吉的赔偿金。

高庭承审法官拿督郭树顺作出判决后,谕令答辩人分别赔偿林吉祥30万令吉、林冠英25万令吉和郭素沁20万令吉。

法官还规定,如果答辩人未能在期限内支付赔偿金,则每年需额外支付5%利息。此外,答辩人也受促,分别向3名行动党领袖支付2万5000令吉的律师费。

法官裁定,茜蒂玛丝杜拉于2023年在登嘉楼甘马挽发表及在社交媒体上传播的有关言论属于诽谤,且缺乏证据支持,因此其行为是出于恶意,且不接受她以“公正评论”作为辩护理由。

茜蒂玛丝杜拉于去年11月4日在登嘉楼甘马挽一场演说中,指控林吉祥、新加坡已故建国总理李光耀和前马共总书记陈平三人是有血缘关系的表兄弟,而林冠英妻子周玉清则与郭素沁是亲戚关系。

去年11月27日,林吉祥、林冠英和郭素沁入禀法庭,起诉西蒂玛斯杜拉诽谤。

此外,茜蒂玛丝杜拉也面对警方的刑事调查,警方援引刑事法典505(b)条文与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调查她。

刑事法典505(b)条文阐明,任何人发表、刊登或传播意图引起公众恐慌的声明、谣言或报道,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两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至于通讯及多媒体法令233条文则禁止任何人引起公众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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