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林吉祥:背叛选民行为可恶
希盟不应接受巫统退党者

(吉隆坡14日讯)民主行动党依斯干达公主城国会议员林吉祥说,希望联盟不应允许来自巫统的前政治领袖加入任何一个成员党,除非这些人为自己过去支持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及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丑闻公开赎罪。

他说,这些人也必须公开承诺,他们现在完全支持将马来西亚从“全球盗贼统治”,转变为诚信领导国家的目标。



他今日发文告说,没有什么比国会议员或州议员,在一个党旗帜下中选后跳槽,背叛选民和党的行为,更加可恶。

“我国必须有反跳槽法令,未有这项立法前,朝野政治领袖必须树立政治诚信榜样,确保任何人民代议士背叛党,不能出于个人或投机因素,因为这会引起严重的诚信问题。

林吉祥也提到,他在1987年提出的私人法案,要国会议员如果辞退或遭党革除,必须在30天内腾空议席。

林吉祥:国会议员如果退党或遭党革除,须在30天内腾空议席。

“妄想加入希盟避1MDB官司”

林吉祥质问,早前在1MDB丑闻中一直力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2名国阵前要员,即通讯及多媒体部前部长拿督斯里沙烈博士上议员和国会下议院前议长丹斯里班迪卡,会否因为加入希盟,就能因此不被对付。



他指两人在纳吉于2015年7月开除时任副首相丹斯里慕尤丁、总检察长丹斯里阿都干尼,以及被指终止警方、反贪污委员会、国家银行和国会公共账目委员会调查1MDB金融丑闻时,一直都为纳吉“护航”。

“沙烈和班迪卡会否因为支持纳吉和有关丑闻,甚至更为严重的,马来西亚被称为全球盗贼统治,就因为加入巫统的出走,然后加入其中一个希盟成员党,而侥幸逃脱?”

林吉祥指本身曾因为在13届国会会议上,对上述丑闻追根究底,两次遭驱逐出国会长达6个月,而且在该届国会会议的最后数天,被1MDB议长视为“国会鬼影”,从此不想在国会见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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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吉祥父子郭素沁“表亲论”案胜诉 茜蒂玛丝杜拉需赔75万

(吉隆坡4日讯)民主行动党元老丹斯里林吉祥、主席林冠英和士布爹国会议员郭素沁,起诉伊斯兰党甲抛峇底国会议员茜蒂玛丝杜拉的“表亲论”诽谤案胜诉,因此答辩人需赔偿3人共75万令吉的赔偿金。

高庭承审法官拿督郭树顺作出判决后,谕令答辩人分别赔偿林吉祥30万令吉、林冠英25万令吉和郭素沁20万令吉。

法官还规定,如果答辩人未能在期限内支付赔偿金,则每年需额外支付5%利息。此外,答辩人也受促,分别向3名行动党领袖支付2万5000令吉的律师费。

法官裁定,茜蒂玛丝杜拉于2023年在登嘉楼甘马挽发表及在社交媒体上传播的有关言论属于诽谤,且缺乏证据支持,因此其行为是出于恶意,且不接受她以“公正评论”作为辩护理由。

茜蒂玛丝杜拉于去年11月4日在登嘉楼甘马挽一场演说中,指控林吉祥、新加坡已故建国总理李光耀和前马共总书记陈平三人是有血缘关系的表兄弟,而林冠英妻子周玉清则与郭素沁是亲戚关系。

去年11月27日,林吉祥、林冠英和郭素沁入禀法庭,起诉西蒂玛斯杜拉诽谤。

此外,茜蒂玛丝杜拉也面对警方的刑事调查,警方援引刑事法典505(b)条文与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调查她。

刑事法典505(b)条文阐明,任何人发表、刊登或传播意图引起公众恐慌的声明、谣言或报道,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两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至于通讯及多媒体法令233条文则禁止任何人引起公众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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