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林吉祥:要不要社会改革只能二选一
投废票非第三选择

病后首度亮相的林吉祥在前日抵达士乃国际机场,吸引民众要求合照。

(新山28日讯)民主行动党国会领袖林吉祥说:“对我而言,来届大选是看选民要不要进行社会改革,就两个选项,要或不要。投废票并非第三选择。”

林吉祥说,有组织性的抵制选举,包括宣扬投废票,并非新现象。早在1969年他首次参加竞选时,也面对劳工党号召抵制选举,这次不同的是通过社交媒体有组织地传开。



他今早在新山接受媒体联访时,呼吁选民宏观与深入思考问题,社会改革需要先有改朝换代的先决条件。

他说,希盟从不“绑架”选民,而是要说服选民支持新联盟,因为在了解需要现实条件下,方能改朝换代,越接近(大选)选民就会知道该做正确的选择。

60年唯一机会摆脱现状

林吉祥强调,第14届全国大选是60年来唯一的机会,以摆脱现状,让大马成为团结的多元国家。

“第12届全国大选,是人民对政治和选举变革的渴望和期望,超出了政党和领袖期望的一个例子;而第13届全国大选,是第12届全国大选掀起政治海啸的延续。



“可是,除非我们能让乡区选民像城市选民那样,为了政治变革而崛起,否则我们不可能在全国带来政治变革,通过投票箱更换当下的政府。”

林吉祥病愈后恢复政治工作的第二天发文告这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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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吉祥父子郭素沁“表亲论”案胜诉 茜蒂玛丝杜拉需赔75万

(吉隆坡4日讯)民主行动党元老丹斯里林吉祥、主席林冠英和士布爹国会议员郭素沁,起诉伊斯兰党甲抛峇底国会议员茜蒂玛丝杜拉的“表亲论”诽谤案胜诉,因此答辩人需赔偿3人共75万令吉的赔偿金。

高庭承审法官拿督郭树顺作出判决后,谕令答辩人分别赔偿林吉祥30万令吉、林冠英25万令吉和郭素沁20万令吉。

法官还规定,如果答辩人未能在期限内支付赔偿金,则每年需额外支付5%利息。此外,答辩人也受促,分别向3名行动党领袖支付2万5000令吉的律师费。

法官裁定,茜蒂玛丝杜拉于2023年在登嘉楼甘马挽发表及在社交媒体上传播的有关言论属于诽谤,且缺乏证据支持,因此其行为是出于恶意,且不接受她以“公正评论”作为辩护理由。

茜蒂玛丝杜拉于去年11月4日在登嘉楼甘马挽一场演说中,指控林吉祥、新加坡已故建国总理李光耀和前马共总书记陈平三人是有血缘关系的表兄弟,而林冠英妻子周玉清则与郭素沁是亲戚关系。

去年11月27日,林吉祥、林冠英和郭素沁入禀法庭,起诉西蒂玛斯杜拉诽谤。

此外,茜蒂玛丝杜拉也面对警方的刑事调查,警方援引刑事法典505(b)条文与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调查她。

刑事法典505(b)条文阐明,任何人发表、刊登或传播意图引起公众恐慌的声明、谣言或报道,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两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至于通讯及多媒体法令233条文则禁止任何人引起公众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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