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林吉祥:走法律漏洞
延长法官任期违宪

(文德甲9日讯)民主行动党国会领袖兼振林山国会议员林吉祥认为,借联邦宪法第122(1A)条文漏洞延长首席法官劳勿斯和上诉庭主席祖基菲里任期,是违宪的做法。

他说,前首席法官敦阿都哈密曾经公开表示,首席法官劳勿斯在66岁又6个月之后再延长他的任期,是违宪的。



林吉祥昨晚在文德甲淡马鲁希望联盟开斋节招待会上发表演讲时说,当备受争议的资深律师沙菲宜发出反对真知灼见浪潮的唯一声音,并针对通过联邦宪法第122(1A)条文委任附加法官的漏洞,延长了首席法官劳勿斯和上诉庭主席丹斯里祖基菲里任期,提出他历来最糟糕的辩解,这是可悲的。

“现在是劳勿斯和祖基菲里打破沉默的时候了,但他们会开口吗?几乎每个人都以为劳勿斯根据联邦宪法第122(1A)条,推荐自己和祖基菲里成为“附加”法官,但他没有那么做。

诚信党将入禀法庭

另一方面,国家诚信党将入禀法庭,就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允许联邦法院首席法官丹斯里劳勿斯再延长其3年服务任期,并兼任联邦法院额外法官一事,寻求司法检讨。

国家诚信党署理主席沙拉胡丁阿育说,劳勿斯和上诉庭主席丹斯里朱基菲里阿末都已达66岁退休年龄,也在早前展延过一次服务任期,如今纳吉再延长2人退休时间,这么做涉嫌违反联邦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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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吉祥父子郭素沁“表亲论”案胜诉 茜蒂玛丝杜拉需赔75万

(吉隆坡4日讯)民主行动党元老丹斯里林吉祥、主席林冠英和士布爹国会议员郭素沁,起诉伊斯兰党甲抛峇底国会议员茜蒂玛丝杜拉的“表亲论”诽谤案胜诉,因此答辩人需赔偿3人共75万令吉的赔偿金。

高庭承审法官拿督郭树顺作出判决后,谕令答辩人分别赔偿林吉祥30万令吉、林冠英25万令吉和郭素沁20万令吉。

法官还规定,如果答辩人未能在期限内支付赔偿金,则每年需额外支付5%利息。此外,答辩人也受促,分别向3名行动党领袖支付2万5000令吉的律师费。

法官裁定,茜蒂玛丝杜拉于2023年在登嘉楼甘马挽发表及在社交媒体上传播的有关言论属于诽谤,且缺乏证据支持,因此其行为是出于恶意,且不接受她以“公正评论”作为辩护理由。

茜蒂玛丝杜拉于去年11月4日在登嘉楼甘马挽一场演说中,指控林吉祥、新加坡已故建国总理李光耀和前马共总书记陈平三人是有血缘关系的表兄弟,而林冠英妻子周玉清则与郭素沁是亲戚关系。

去年11月27日,林吉祥、林冠英和郭素沁入禀法庭,起诉西蒂玛斯杜拉诽谤。

此外,茜蒂玛丝杜拉也面对警方的刑事调查,警方援引刑事法典505(b)条文与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调查她。

刑事法典505(b)条文阐明,任何人发表、刊登或传播意图引起公众恐慌的声明、谣言或报道,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两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至于通讯及多媒体法令233条文则禁止任何人引起公众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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