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林圣财:或招政治干预之嫌
“注册局新禁令时机不当”

(吉隆坡9日讯)远景研究中心(CENBET)信托委员拿督林圣财说,政府机构如社团注册局(RoS)针对具有政治影响的行政决定,需制定及遵守标准作业程序(SOP),以避免被指责为政府政治工具。

他认为社团注册局要求民主行政党重选的最新指示,提出的时机太坏,只会引起公众怀疑政府干预,并疑惑为何该局在3年多后才要求该党重选。



林圣财发文告说,恰巧首相新闻秘书拿督斯里东姑沙里夫丁日前重提行动党于2012至2013年的选举争议,并质疑其中央领导的合法性,随后即发生此事,令社团注册局有政治干预之嫌。

“社团注册局和所有其他政府机构履行职责时,不仅应该独立、专业,且需让人看到;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具有更高的政治敏感。”

他举例,社团注册局接到各政党成员投诉后,应阐明处理时间,该局官员也需作出独立的决定。

林圣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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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电影发展局法令 上回修改是1984年

(吉隆坡24日讯)远景研究中心(CENBET)指出,早年于1981年通过的国家电影发展局法令已经不合时宜,是时候对它进行审查和修订以反映新时代的需求,与时俱进。

它指出,该法令第22节的一部分赋权国家电影发展局(FINAS)发出执照事务;该法令最近一次修订是在1984年。

该中心发文告说,鉴于法律的深远影响和宽松定义,引起公众强烈反对1981年国家电影发展局法令,是可以被理解的。包罗万象的法律绝对是过时的,需要更清晰的定义以跟上时代的步伐。

通过执行这条通俗的法律,会使人们感觉到媒体自由受到了冲击,引起对可能建立先例的关注。 

“今时今日,几乎人人都是内容制作者,只需配备智能手机,人们就能创建各种内容,包括广告、公共服务公告及教育课程等。不仅可以制作图书,而且还可以通过多种数字平台,例如优管、面簿或Instagram等社交媒体发布。”

“按照国家电影发展局法令的定义,所有人在某一时刻产生或产生了出版在线视频广告、演讲、知名人士的公共教育讲座,从事社会公益和学术辩论的演讲者和知识辩论,已经属于违反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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