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林时清:从辩论、表决到三读
私人法案可一天通过

林时清:通过法案的关键在于有多少国会议员愿“玉成其事”。

(八打灵再也29日讯)私人法案从获准辩论、表决到三读通过,可以是“过五关斩六将”般关关难过,但也可以一天内就完成,关键在于有多少国会议员“玉成其事”。伊斯兰党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提呈修正回刑法的私人法案,再次引起关注,将成为10月国会复会时的焦点。

国会下议院前副议长拿督林时清受《南洋商报》询问时说,国会下议院议长允许辩论某项私人法案,只要有15名国会议员,就可要求记名投票通过要否辩论有关动议,之后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决定,能否让私人法案进入辩论阶段。



询及一旦私人法案获准在国会辩论,从辩论到三读通过需多少时间,林时清直言要一天内完成也没问题。

议长决定辩论人数和时间

“在辩论阶段,国会下议院议长有权决定辩论时间及让多少名国会议员辩论。他一般上会各别让2到3名朝野国会议员辩论。国会议会常规也没规定辩论时间,由议长决定所需时间,胥视法案内容多寡。”

他说,新法案花费较长时间,但若是修正案,一般上很快就完成辩论。

“辩论可以半天就结束,随后进入表决,甚至可在1天内完成三读通过。



“除非伊党撤回这私人法案,否则它会按照议会程序逐步进行。”

不涉修宪简单多数票就能通关

林时清说,由于该私人法案不涉及修宪,表决时无需得到超过三分之二的国会议员同意才能通过,只要获得国会议员的简单多数票,它就能通关。

他是受询个人法案一旦进入辩论阶段,是否意味着它可顺势获三读通过时这么说。

不过他也说,仍胥视国会议员表决情况。

“以出席表决的国会议员人数为准,只要有51%同意票,就能通过这法案。一旦法案三读通过,则交由国会上议院核准。”

国会复会须读出内容哈迪仍需重呈法案动议

林时清也根据新闻报道所指,议长丹斯里班迪卡阿敏指哈迪阿旺将在下次国会复会时读出动议内容一事来解读,哈迪阿旺在国会复会时仍需重新提呈私人法案动议。

议员附议才一读通过

虽然国会日前允许哈迪阿旺的私人法案辩论,但只要哈迪阿旺当下没有读出动议内容及让人附议,在国会复会时理应重新提呈该私人法案动议。

他说,若哈迪阿旺当时有念出动议内容及让一名国会议员附议,这私人法案才算一读通过,随后进入辩论阶段。

“若他没有读出该内容就要求展延(辩论),意味着这私人法案还没通过一读。

“根据我对国会程序的理解及个人认为,哈迪阿旺在下次国会复会时,仍需重新提呈私人法案动议,在优先处理政府法案的原则下,私人法案同样需排在最后。”

优先辩论私人法案不寻常

提到国会在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提呈临时动议及工程部副部长拿督罗丝娜附议下,批准优先辩论哈迪阿旺的私人法案,他认为此举不寻常。

“按照程序,国会下议院须优先处理政府法案,才轮到私人法案。不曾有部长动议优先辩论私人法案,阿莎丽娜看似刻意‘阻挡’其他政府法案,动议让排在议程第15项的私人法案优先辩论,应该是受内阁指示。”

陈中和

陈中和提出3大因素回刑法在我国行不通

拉曼大学中华研究院中文系主任陈中和博士强调,回刑法违反大马立国精神、影响宪法体制并破坏国家和谐,这三点足以说明回刑法在我国站不住脚。

对回刑法及宪法有深入研究的陈中和向《南洋商报》说,执行回刑法也违反宪法公平原则。

他指伊斯兰党提呈的私人法案,建议修改1965年回教法庭(刑事权限)法令其中的条文,当中没有“回刑法”字眼,这修正案确实并非回刑法法案,但它有通往回刑法方向的意图。

“哈迪阿旺以取巧方式寻求落实部分回刑法。”

他强调,若该修正案只是小幅度扩大回教法庭权限,如只是把监禁不超过3年改为不超过6年,或把最高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提高至2万令吉,这类修正难以被反对,也无从反对,再者相关修正距离回刑法还有很大距离。

“惟一旦大幅度增加回教法庭权限,让它与民事法庭权限平行,则不符合法庭原则,须提出反对。”

陈中和说,回教法庭属于地方性法庭,用以审理私人事务,其权限不能与处理公共事务的中央法庭一样。他个人认为回教法庭权限已很大,不应该进一步强化。

回刑法将刑事罪归类为6大项目,即偷窃、打劫、通奸、诬蔑他人通奸、喝酒和叛教。在大马,各州回教法庭能审理通奸、诬蔑他人通奸、喝酒及叛教案,惟偷窃及打劫案属刑事罪,审判权归民事法庭。

“若属于州政府管辖权限的回教法庭也审理偷窃及打劫案,会违反宪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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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将修正遭宣判无效16条文 丹等绿灯全面落实回刑法

(哥打峇鲁12日讯)吉兰丹州政府将重新修正今年2月遭联邦法院宣判无效的16项2019年吉兰丹回教刑事法下的条文。

吉兰丹州务大臣拿督纳苏鲁丁指出,州政府严正看待此事,尤其是在应对当前的挑战。

“这反映我们并未‘关上车子引擎’,只是等待绿灯亮起再启行,准备全面落实吉兰丹回教刑事法。”

他今日主持2024年回教刑事法日开幕仪式时,这么说。

此外,他提到,每年举行这项庆典旨在彰显州政府的努力、决心和高度承诺,以弘扬相关法律,同时提升丹州的回教教义。

技术委员会于上月成立

丹州回教发展、宣传、信息与社区关系委员会主席莫哈末阿斯里说,技术委员会已于上月成立,以负责草拟已遭宣判无效的16项条文修正案。

“该特别委员会由15名法律专家组成,预计将在年底前完成草案,并于明年提交州议会审议。”

联邦法院于2月9日以8对1多数票裁定,2019年吉兰丹回教刑事法(I)下的 16项条文是无效的。

这些条文包括肛交、与非人类发生性关系、奸尸、偷斤减量、易装、卖淫等。

来自吉兰丹的聂依琳及其女儿东姑雅丝敏是根据联邦宪法第4(4)条款,向联邦法院入禀申请,以挑战吉兰丹法律下的其中18项回教刑事法条文是否违宪,并把吉兰丹政府列为唯一的答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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