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柔新捷运开限将至
马新同意展延至十月杪

(吉隆坡29日讯)大马交通部指出,我国及新加坡已同意让柔新捷运系统(RTS)项目在不涉及额外成本下,搁置期限再延长1个月至10月31日。

交通部今日发文告说,两国如今已同意延长有关决定期限1个月,当中不涉及额外成本。然而,文告并没交代展延的原因。



马新交长是于5月21日议决,两国签署柔新捷运系统计划附加协议,以暂停柔新捷运系统至今年9月30日。

交通部长陆兆福当时指我国政府正寻求通过私营化来兴建此系统。

当时针对该项目展延6个月至9月30日,陆兆福指大马会在今年7月30日前向新加坡支付逾60万新元(约200万令吉),作为延迟计划的费用。

他提及,当局会探讨这项目范畴、成本和现有协议下票价过高等问题,寻求一个有助于鼓励搭客使用的票价。

依据当时的附加协议,若到了9月30日期限后,大马仍不能进行柔新捷运系统项目,我国将依据所签署的双边协议,承担新加坡履行协议所产生的费用。



这项计划原定于今年动工,并于2024年12月竣工,旨在解决马新两国日常交通阻塞问题。它将建设4公里长,从新山至新加坡兀兰的铁路,每小时载客量达1万人。

大马早前推迟该计划以重新探讨,是认为之前协议中提到的费用太高会对乘客造成负担,因为搭乘柔佛往新加坡一趟是15令吉,从新加坡往返柔佛则是5新元(约15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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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消费者不公平
现金礼券没注明期限

陈清溪(右)通过麦志坚召开记者会,提醒其他消费者注意。

(马六甲9日讯)购物中心现金礼券没有注明使用期限,对消费者有欠公平!

事主陈清溪今日通过马六甲家长教育行动委员会主席麦志坚,召开记者会。



陈清溪表示,本身去年12月出席公司年宴,抽到总值1200令吉的购物中心现金礼券,但礼券未注明使用期限。

他透露,大部分现金礼券已经使用,剩下价值260令吉的现金礼券。到了本月2日再次到该中心购物,在柜台使用现金礼券付款时,职员却说礼券的最后使用期限是3月31日,不能使用。

“根据柜台客服人员叙述,购物中心有通过张挂通告,通知和提醒消费者关于现金礼券的最后使用期限。”

他说,由于他数星期没到该购物中心,根本不知这项通知,而太太是该购物中心会员,也没接获关于无注明使用期限的现金礼券,必须于3月31日前使用的简讯通知。

陈清溪提醒使用现金礼券的消费者,必须注意现金礼券的使用期限。



麦志坚:不应拒收现金券

麦志坚说,该现金礼券是由买方付钱购买和当作幸运抽奖送出去,购物中心并无损失,他们不应拒收或设定使用现金券的期限。

他指出,如果现金礼券注明使用期限,消费者逾期使用,是消费者失误。

不过,消费人陈清溪的现金礼券未注明使用期限,购物中心却以过了期限为由拒收,对事主有欠公平。

他呼吁面对同样问题的消费者,于本月17日前联络他,他会收集资料向购物中心管理层反映。

电话:016-202 0180。

购物中心:已通知顾客

针对购物中心拒收无注明使用期限的现金礼券,该中心发言人说,他们于2016年4月经已对顾客发出现金礼券的最后使用期限为2017年3月31日的通知。

他说,该中心通过不同源流的报章,包括英文、中文及国文的报章,传达通知。同时通过该中心的官网、面子书专页,以及在所有中心的分行张贴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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