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柔王储:履行职务
苏丹有权任命大臣

(新山11 日讯)柔佛王储东姑依斯迈再一次在面子书发出一个被指与联邦宪法与柔州宪法相关的帖文资料供参考,即苏丹获授权任命大臣,是在履行职务。

该帖文周四(11日)中午4 时上载。帖文列出,根据联邦宪法第71(1)条,联邦应保障州统治者有权按照联邦宪法登基,并享有和行使统治者在州宪法所赋予的权力和特权,但任何关于登基权的争议,应由任何当局依据州宪法规定来决定。



帖文提到,宪法第181(1)条文规定,州统治者及森美兰州最高统治者在各自领土范围可享有的主权、特权、权力及管辖权不受影响。

帖文也点出,宪法第1(2)(a)条文阐明,州统治者可自行决定及执行(可根据联邦宪法自行决定履行职能),这包括任命州务大臣。

最新版柔州宪法

帖文中补充,最新版的柔州宪法,赋予柔州苏丹挑选州务大臣的权力,这包括:州宪法第3(1)条款:君主在履行挑选州务大臣的职务时,必须签署委任状,连同符合第4(2)(a)条文下持有州政府印章的人选,成为一州之首或州最高官员。

以及州宪法第3(2)条款:根据第4(4)条文,被任命的州务大臣必须是巫裔及信奉回教;州宪法第4(1)条款:君主应任命州行政议会。



州宪法第4(2)条款:州行政议会任命如下:第4(2)(a):君主首先应在众州议员中委任一名考量下认为可得到大多数州议员信任及支持的州议员来担任州务大臣,领导州行政议会。

第(4)(4):在任命州务大臣时,君主可酌情决定排除第3(2)条款中的任何条件,如果有必要这样做,以完善此条款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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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不法分子冒充柔王储 警方估计8公司被盯上

(新山22日讯)不法分子冒充柔佛王储社交媒体账号行骗,柔佛州警方展开调查,估计有8家公司被盯上,部分已遭骗财。 

柔佛州副总警长古马昨晚发文告说,警方在昨午2时35分接获柔佛王室媒体办公室的投报,不法之徒涉嫌盗用东姑依斯迈照片,以虚假账号在社交媒体上与受害者进行商业交易。 

他指出,根据截图显示,嫌犯以“HRHCROWNPRINCEOFJOHOR”的Instagram账号,与诈骗目标交流,并留言表示需要一笔“经商”费用。 

他说,根据警方初步调查,嫌犯自称为柔佛王储,通过修改截图和更改个人资料,让他们以为是与柔佛王储交流。 

根据调查,共有8家公司被卷入这起诈骗事件中,有部分公司已将款项汇入不法分子所提供的银行户头,惟警方拒绝透露损失金额。 

古马表示,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419条文调查,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同时也援引刑事法典第420条文调查,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10年或鞭笞,或两者兼施。 

他呼吁已受骗的事主立即向警方投报,以协助警方捉拿涉案罪犯。 

同时,他提醒民众不要轻信在社交媒体上发布的信息,应先多方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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