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森卫生局首10月起842违禁药妆品

再努丁(中)在阿都哈林(左)和哈丽雅陪同下,向媒体展示所起获的减肥药、增高药、美白霜、美白针等。

(芙蓉30日讯)假药与违禁药充斥市场!

森州卫生局药剂执法组今年首10个月,共起获842种总值161万7129令吉“含毒素”的违规保健品和化妆品。



此类违禁药品,包括未经注册的减肥药、增高药、美白霜、美白针等,此类产品均通过网购市场及杂货店销售。

森州卫生局药今午向报界揭露,在起获药品中多数含有“西布曲明”(Sibutramine)的减肥药、增高药,含有水银、苯二酚(Hydroquinone)及维甲酸(Tretinoin)成分的化妆品,包括夜霜、日霜、美白霜等。

当局还起获含有“皮质类醇”(corticosteroid)的止痛药、含有昔多芬(sildenafil)的助性药等。

森州卫生局主任再努丁说,此类药品示经卫生部检验就推出市场,消费者在未获得专业医生意见下滥用此类药具危险性,而且也不会有药效。

“消费者必须确保购买的药物获得卫生部注册批准,滥用药物将会引发后遗症,危害健康。”



通过卫生部官网查证

民众受促不要随意通过网站或非法渠道购买药物,他们必须向合法注册的药剂行或诊所买药。

凡经由卫生部检验核实的药物和化妆品,均有指定序号,消费者可通过卫生部官网查证。

起获的违禁药物,包括本地生产及部分从泰国进口;不法集团通过吉隆坡的总部分派给代理,及转售予消费者。

当局2017年援引1984年药物品管制与化妆品管制法令30(1)和18A(15)条文,开档调查55宗案件。

在1952年毒品法令第12(1)条文下被判罪成者,将被判罚款不超过2万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若重犯将被判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民众受促在面子书发现有可疑卖家,可联络热线(06-766 4800)或官网投报。

反应

 

森美兰

多公共场合取缔烟民 森美兰卫生局共发96张罚单

(芙蓉21日讯)森州卫生局昨晚在芙蓉多个公共场合展开大规模取缔行动,直接发出罚单予违例抽样者。

森州卫生局昨晚展开“关爱行动”,出动95名卫生局官员,从下午2时至晚上11时30分到多个公共场所对禁烟令进行执法。

该行动共发出96张罚单予违例烟民及业者,其中80张为烟民,16张发予遭取缔单位的业者,最多违例烟民是在购物中心,共发出31张,食肆29张,公交及公交站13张,医院或诊所范围7 张。

有2间售卖香烟的商业单位,因没有张贴“禁止售卖香烟予18岁以下者”的告示,而接获罚单;另外,执法人员也开出9张罚单给业者,因为商业单位范内有18岁以下者抽烟。

2间商业单位业者因没有“禁止吸烟”的公告而接获罚单,另有3张罚单是因为商业单位内有人抽烟,业者需面对执法。

森州卫生局主任拿督哈丽娜披露,该局援引2004年烟草产品管制条例第32B条文下的条例进行取缔,接获投诉最多的是食肆,因此成为主要执法场所。

她强调,禁烟并非旨在惩罚烟民,而在于通过管制,避免吸烟者面对吸烟引起的并发症,同时也需照顾周遭非吸烟者的健康。

“就算是吸电子烟,根据国际研究是同样在危害周边被逼吸二手烟的人,因此不论是抽烟或吸电子烟,都呼吁他们停止。”

她说,吸烟是一种行为,需要不停地通过宣传及执法,卫生局执法队每天都在芙蓉区展开执法行动,与此时同时,也获其他县官员来配合行为。

“在食肆,人民已对禁有醒觉,当中有人仍违例,通过执法希望民众警觉,在禁烟区违例抽烟,可面对取缔。”

哈丽娜披露,今年从1月至3月,森州卫生局总共接获121宗烟民在食肆违例吸烟的投诉。

她说,芙蓉有11间食肆已被列为“热点”,即有至少有3宗投诉,执法组也常在这些地点进行取缔,包括周六执法行动所前往的食肆,也是当中的“热点”场所。

“针对违例的投诉,民众可把投诉内容,通过Whats App方式传至投诉热线010-8608949,全天候都可作出反映,包括可发送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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