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槟前市议员非礼女侍应生
受害人:被告当面手淫

柏拉安南(左起)与代表律师黄栎烨及古纳斯加兰走出法庭。

(槟城5日讯)槟岛政厅前市议员柏拉安南涉嫌非礼兼职女侍应生案今日续审,22岁女受害人指她是首日在有关夜店工作时,即被被告于停车场强吻、袭胸及伸手入裤内抚摸私处,被告还要求替他手淫或口交。

她说,她在强力拒绝后,被告仍继续强抱和吻她,并当着她面前脱裤手淫。



受害人陈小姐在主控官莫哈末沙菲克副检察司引导供证时表示,事发当晚约8时30分,她负责给被告及其一名友人倒酒,当时还有另一名服务员与他们两人聊天,而在当晚11时被告的友人离开后,被告要求她陪同他一起去停车场取车。

她指出,基于是首天上班,她就问该夜店东主,惟东主当时也喝得酩酊大醉,无法征求其意见,她唯有随同被告去店后小巷的停车场取车。

逃离不果遭强吻

她表示,当经过一条小巷时,被告就开始强行对她展开舌吻,当时她受惊吓,并极力用手阻挡和推开他,但对方仍继续强吻她。

当被主控官员问及她前后遭到被告强吻多少次时,受害人说,被告共强吻她5次,期间还伸手触摸其下体,并用左手伸入她的裤子摸她大腿内侧,然后用手指触摸她的私处。



“当时我吓哭而蹲下,并想办法逃离现场,惟被告用双手拉起我然后再强吻我,随即他解开自己的裤档拿出他的阳具,然后再强吻我并要求我帮他手淫或口交;我虽强力拒绝,但被告继续强吻我,他同时自慰,之后就有液体射在我的左脚,然后他继续强吻及触摸我的胸部。”

针对液体是为何物的提问,她回答说,当时环境很黑暗,她不能够确认有关液体为何物。

被问“过一夜多少钱”

受害人指出,被告过后在整理衣服时向她表示,他们之间没有性行为,仅是亲吻而已,然后问她跟他过夜一夜要多少钱。

受害人表示,她告知对方,她是没有做这样的事情,之后被告就叫她回去工作。

“我离开后返回夜店途中哭泣,之后我即进入洗手间打电话叫朋友来;我联络2个人,其中一人是男友,另一人是友人莱恩,我将事发经过告诉他。

“在洗手间时,一名女同事看到我哭泣,就问我发生何事,我就将事发经过告诉对方,对方就陪同我返回店内。与此同时,我友人莱恩也抵达,并在他们陪同下到附近警局报案。”

承审此案的推事为查玛丽雅、被告柏拉安南是由古纳斯加兰、拉蒂娜及黄栎烨代表出庭抗辩。

控状指被告于2017年7月6日晚上11时30分,在土库街一夜店停车场非礼一名21岁女侍应生,触犯刑事法典354条文。在此项条文下一旦罪成,将可面对最高10年监禁或罚款或鞭笞,或其中任何两项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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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副校长涉嫌非礼获准保释 霹雳总警长:受害者今录口供

(怡保17日讯)一华小副校长涉嫌非礼12岁女学生案件,该名副校长今日扣留期届满后,获警方批准保释外出。

霹雳州总警长拿督阿兹兹受询时指出,由于37岁男嫌犯是一名公务员,霹州警方需先将此案调查报告呈交给武吉阿曼警察总部,以等待进一步指示。

他说,会在获得武吉阿曼警察总部指示后,才会呈交调查报告给副检察司以作定夺。

另一方面,他也透露12岁受害者今日将送往儿童录口供中心(CIC),针对这起案件录取口供。

较早前,阿兹兹在记者会指出,警方援引2017年性侵儿童罪案法令14(a)条文调查此案,罪成者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及鞭笞。

他说,警方严厉看待及致力处理有关儿童性犯罪问题,特别是涉及学校学生的案件,于是呼吁民众不要做出任何抵触2017年性侵儿童罪案法令事件。

这起杏坛丑闻是一华小副校长,被指发送不雅照给12岁女学生,甚至还在课室拥抱和亲吻女学生。

女学生母亲于今年9月期间,在女儿手机里发现副校长传了不雅照给女儿,并“指导”女儿如何发生性行为。

据了解,该副校长是透过微信和Instagram,与女学生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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