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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海底隧道计划多付1.36亿
国阵策略通讯团队促林冠英解释

(赛城20日讯)“为何槟城海底隧道计划的3条道路,设计和咨询费用比宪报比例顶额高出4倍,即多付1亿3640万令吉?”

国阵策略通讯团队促请槟州首长林冠英对此作出合理解释。



国阵策略通讯主任拿督斯里阿都拉曼达兰开出一周时限让林冠英解答,并扬言若时限到后林冠英仍保持沉默,他们将交由警方和反贪污委员会调查。

“若林冠英再三回避国阵策略通讯团队的疑问,就会让人民产生槟州政府涉嫌贪污滥权的印象。”

国阵策略通讯团队副主任拿督司徒忠联同阿都拉曼达兰,和槟州民政党土地与贪污组协调员方群龙在记者会上,引述2016年槟州公共账目委员会报告指出,总值3亿500万令吉的可行性报告已颁给该工程特许经营者,单是3条道路的可行性报告费用就高达3130万令吉,大道设计费用为1亿7750万令吉,总计2亿875万5080令吉。

司徒忠说,该团队也致函工程局咨询专业意见,而有关方面在回函中阐明,槟州政府支付特许经营者的1亿7748万5756令吉,比该局估算的宪报比例顶额4105万2003令吉62仙,高出了整整4倍。

“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槟州政府已多付1亿3640万令吉的冤枉钱。”



他指出,槟州行政议员林峰成于5月19日的书面回答中向州议会证实,2亿880万令吉已支付特许经营者,这意味着槟州政府迄今已付清该3条主要道路的可行性报告和设计的全数费用。

他透露,根据2013年尾签署的合约原定工程进度,3条道路的其中2条须在2015年开工,并在2018年建竣,但至今仍然没有任何道路开始建设。 

“隧道计划中较短的道路,其咨询费用为何比复杂的海底隧道还要昂贵?”

司徒忠指出, 根据林峰成的回答,该条从丹绒武雅到直落巴巷的10.53公里长道路的咨询费,是1亿2040万令吉,或占总建筑费3亿3760万令吉的32%,比大马工程局宪报颁布的规模顶额费用,还要多出了10倍!

司徒忠(左起)、阿都拉曼达兰和方群龙,在记者会上展示槟城海底隧道计划的相关文件。

“槟州政府需迫切解释,一条10.53公里长的道路,咨询费竟高达1亿2040万令吉,比35亿令吉海底隧道的9600万令吉咨询费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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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冠英:持千万资产 “慕尤丁有能力付140万赔偿”

(吉隆坡13日讯)民主行动党主席林冠英说,国盟主席丹斯里慕尤丁是富人,完全有能力支付法庭下令赔偿的140万令吉。

林冠英反对慕尤丁申请暂缓有关的法庭的申请中,通过宣誓书这么指出,这位前首相于2020年7月的资产申报中,显示有此能力。

他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公布的内阁成员资产申报资料显示,慕尤丁每个月收入有9万3841令吉65仙,而且持有价值在1000万令吉和1500万令吉的资产。

高庭于上个月8日裁决,慕尤丁诽谤林冠英成立,必须支付135万令吉赔偿及5万令吉堂费。林冠英事后在仍没有拿到赔偿金的情况下,入禀法庭要求宣判慕尤丁破产。

慕尤丁于本周初申请暂缓执行高庭的有关判决。

他说,如果他被判破产,就将失去国会议员资格。

慕尤丁表示需要时间筹钱,并说林冠英的律师两次来函追讨判决付款。

他说,在等待上诉庭对他提出的上诉作出宣判前,他准备先付70万令吉进林冠英代表律师以利益相关者持有的户头。

然而,林冠英认为该提议应该被拒绝,因为它质疑法院判决的完整性。

他说,判决金额虽然巨大,但并不足以构成需要批准暂缓执行的特殊情况。

他指慕尤丁的上诉不会无效,因为判决纯粹是金钱性质的。

高庭将在周一聆听慕尤丁寻求暂缓判决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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