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残障男童倒卧家中厕所
疑遭亲人虐待致死

(新山20日讯)11岁残障男童昨日被家人发现倒卧在家中厕所,遭一个水桶压着,在送医途中逝世,经调查死者疑遭亲人虐待致死。 

警方已逮捕男童的生母、继父和继父兄长助查。 



据了解,死者的母亲指称其子昨日在兴楼武吉德格戴家中上厕所,久未出来,经查看发现其子倒卧在内,腿被水桶压着,当时还有呼吸,但在送医途中却不幸逝世。 

柔州刑事调查主任拿督卡马鲁查曼证实此案时指出,死者的母亲当时曾致电给丈夫,并驾车送死者往兴楼医疗诊所救治,可是送到诊所后医疗助理证实死者已毙命。 

他说,兴楼医疗诊所调查死者时,发现死者身上有类似遭烟蒂烫伤的痕跡,而解剖报告出炉后,发现死者身上有被虐的痕跡。 

“警方已逮捕男童的生母、继父和继父兄长助查。警方将援引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调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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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明福家属与枉死者家属 吁立法禁止执法员施虐

(吉隆坡9日讯)赵明福家属和拘留期间死亡的受害者家属今日齐呼吁政府立法,禁止执法人员实施身体虐待,从而遏止拘留期间的酷刑和死亡问题。

受害者卡马鲁尼占、赛莫哈末及赵明福的家属指出,由于在拘留期间死亡的案件已成为长期存在的问题,因此需要法律加以遏制。

他们今日在记者会上发表联合声明,并发布他们建议的反酷刑法案时说,如果执法人员因实施酷刑、性虐待、强奸、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被判有罪,将面临30至40年的最高监禁刑罚。

“此外,目睹其他执法人员酷刑行为的执法人员必须向警方、独立警察行为不检委员会(IPCC)或人权委员会报告,否则将构成犯罪。”

他们指出,虽然现有法律可以适用于拘留期间死亡案件,但这些法律很少用于提控,更难以对实施酷刑的执法人员定罪。

他们因而宣布,成立一个扣留期间受虐者后援组织,以倡导相关改革。

扣留期间受虐者后援组织计划发起全国巡回宣传活动,以提高公众对有关法案的认识并争取支持。

赵明福生前是时任行动党雪州行政议员欧阳捍华的政治秘书,他于2009年7月16日,被发现卧尸在莎阿南商业广场5楼阳台,此前在同大厦14楼反贪会办公室录口供。

卡马鲁尼占和赛莫哈末则是在拘留期间死亡的被拘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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