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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前首长再控16洗钱罪

(吉隆坡5日讯)沙巴前首长丹斯里慕沙阿曼今天在地庭再面对16项洗黑钱控罪,涉及金额逾3780万美元(约1亿5409万令吉)及250万新元(752万令吉),但他否认有罪,并要求审讯。

慕沙阿曼于去年11月面对有关沙巴伐木特许经营合约有关的35项贪污控罪,加上今天新增的控罪一共面对51宗控罪。



慕沙阿曼的代表律师黄益权(译音)以其当事人身体状况不佳为由,申请让慕沙坐着聆听宣读控状。

现年68岁的慕沙阿曼穿着蓝色西装,戴着宋谷。当法官罗兹娜在两名通译员宣读所有控状后,询问被告是否认罪,坐在被告栏内的他说:“我要求审讯。”

根据第一项控状,慕沙阿曼被控间接涉及洗钱交易,在2006年6月21日指示67岁的巴纳斯在新加坡瑞银银行,以理查的名义开设银行账户收受非法活动资金。

针对第一项控状,慕沙阿曼也面对一项替代控状,即在上述日期指示巴纳斯以理查的名义在新加坡瑞银银行开户头,作为掩护他间接接受非法资金一事。

至于第2至第15项控状,慕沙阿曼被控在2006年6月21日至2008年3月25日期间,通过巴纳斯的香港瑞银银行账户,多次从不同个人及公司收取非法资金。



而最后一项控状则指控慕沙阿曼涉及洗黑钱,在上述期间指示巴纳斯将理查银行户头名下所有资产和未来收到的资金,转移到慕沙阿曼在瑞士苏黎世瑞银银行的户头。

200万元保外

他因而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第4(1)(a)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将监禁15年,以及罚款500万令吉,或非法活动获取资金的五倍。

检控官拿督拉惹罗泽拉副检察司要求法庭,以慕沙阿曼去年11月5日面对35项贪污控罪时的保释金额,即200万令吉作为本次保释条件,并要求法庭将今天的案件与慕沙阿曼的贪污控罪同审。

辩方没有对控方上述建议提出反对。

法官允许慕沙阿曼以200万令吉保释金及2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择定于4月15日进行案件管理。

慕沙阿曼穿着蓝色西装,离开法庭时脸色沉重。

港廉署不查慕沙阿曼

黄益权告诉法官,其当事人于2011年12月22日接获香港廉政公署(ICAC)的一封信函,而此事与慕沙阿曼面对的贪污庭案形成冲突。

“这封信说明廉政公署已完成对慕沙阿曼的调查,而该署副廉政专员同意不会对慕沙阿曼展开进一步调查。我们会向高庭申请提呈。”

罗兹娜谕令辩方就此事提出正式申请。

较早前,当慕沙阿曼的35项控状重新提堂时,拉惹罗泽拉告诉法庭, 控方已把刑事程序法典第51A条文相关案件余下的文件交给辩方。

法庭择定从7月15日开始聆审慕沙的贪污控罪。

2018年11月5日,慕沙阿曼在地庭面对35项有关沙巴伐木特许经营合约贪污的控罪,涉嫌收受8家伐木特许经营公司贿赂金额达6329万3924美元(约2亿6346万零962令吉)。

他被控在2004年12月20日至2008年11月6日在香港和新加坡8家金融机构犯下上述罪行。

他因而抵触1997年反贪污法令第11(a)条文,并可以在相同法令第16条文下治罪,一旦罪成,最高监禁20年,及罚款一万令吉,或不少于受贿金额的5倍,视何者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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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本月杪任期届满 沙巴将迎新元首

(八打灵再也13日讯)沙巴州元首敦朱哈的任期将于本月杪届满,沙巴将迎来新元首。

根据官方程序,国家元首将于本月17日在国家王宫移交委任状给新任沙州元首。

朱哈现年71岁,他是沙巴任期最长的元首,自2011年1月1日起,他已连任三届,任期4年,并从去年开始延长两年。

朱哈是沙巴巫统创始党员,曾担任州议会议长、下议院副议长和京那巴登岸国会议员。

根据猜测,沙巴州前首长丹斯里慕沙阿曼可能受委为沙巴新任州元首,他是沙巴任职时间最长的首长,曾在2003年至2018年担任首长。

其他被提及的人选包括沙巴前首长百林吉丁岸、下议院前议长丹斯里班迪卡阿敏,以及前首席大法官里察马拉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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