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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巴水务局弊案展明年开审

(亚庇11日讯)沙巴水务局前总监与另两人被控洗黑钱的案件,展至明年开审,控方将传召215证人供证。

亚庇地庭法官阿布峇卡今日是在辩方提出展延申请后,择定于明年2月5日至3月22日展开为期17天的审讯,以让辩方完成所有相关事务。



“择定审讯日期后,法庭不会再理会任何的展延申请,除非出现十分紧急情况,因为现在有足够时间解决所有事。”

阿布峇卡今年2月28日,择定于7月4日至8月25日为此案展开为期16天的审讯。

3名被告是水务局前总监莫哈末达希尔(55岁)、其妻弗兹雅(52岁)以及州财政部技术工程顾问林南平(译音,63岁)。

他们否认洗黑钱6148万令吉,以及由非法活动取得奢侈品的控状。

被告们是在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条文下被控,罪成者可被判坐牢最高15年,以及罚款不少过非法活动所得数额的5倍或50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莫哈末达希尔和弗兹雅的辩护律师佩雷拉要求案件由今日起,展延至少半年,以让莫哈末达希尔的会计师准备一份报告,说明3000万令吉是归莫哈末达希尔所有。

林南平的辩护律师巴德星也要求时间处理其当事人的申请,也就是向亚庇高庭提出申请,由来自半岛的律师在审讯中代为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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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水务局前副总监146洗黑钱罪 缴罚3000万换回自由身

(亚庇17日讯)一名前政府高级公务员,缴罚3000万令吉换回自由身!

在上月获法庭宣判释放不等于无罪(DNAA)的沙巴水务局前副总监张志康在缴付3000万罚款后,在今日获亚庇地庭宣判无罪释放。

地庭法官阿布巴卡马纳今日因张志康之前面对的146宗洗黑钱控罪案情有新进展,宣判张志康对146项洗黑钱控罪均无罪。

他在宣判时指出,总检察署已向亚庇地庭证实,不再追究张志康所面对的146宗洗黑钱控罪,也不会再向张志康进行进一步的调查。

“总检察署也不反对法庭更改在2月18日宣判的释放不等于无罪的判决。”

“法庭在此宣判,判决被告在所面对的146项控罪均无罪释放。”

同样在专审贪污案件的亚庇贪污特别法庭聆听判决的张志康在闻判后,喜极而泪。

现年57岁的张志康是轰动全国的沙巴“水门案”其中一名主要涉嫌人,他在2月18日在因总检察署同意撤销他所面对146项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控罪控罪,获释放不等于无罪。

反贪污委员会司法及检控组高级主任拿督法立兹指出,总检察署在张志康接受需要缴付3000万令吉罚款的条件后,才决定撤销控状。

反贪会是依据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92条文赋予反贪会的权力,执行这项决定。

规定时间内缴付罚款

张志康的代表律师拿督蓝星较早前在地庭内指出,张志康已在规定的时间内,缴付所需罚款。

他说,控方在志期3月10日的信函中,也表明知总检察署不打算作进一步提控,也会停止对张志康的所有提控,不再採取进一步行动。

副检察司马哈狄在法庭也证实,大马政府已收到张志康缴付的罚款,总检察署也不会对张志康相同的控罪再起诉。

蓝星稍后受访时表示,张志康对地庭今日的判决感到高兴,并指张志康及家人在5年内已受到此案件的影响,希望日后能与家人过正常的生活。

他补充,高庭昨日也宣判撤销张志康在新加坡及纽西兰的房产限制令,即日起生效,以及撤销法庭之前没收张志康在国内资产的庭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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