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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菲益:不应过于政治化
律师公会“爱管闲事”

沙菲益暗指律师公会应中立。

(吉隆坡17日讯)资深律师丹斯里沙菲益阿都拉今天以“爱管闲事”来形容大马律师公会,更指对方没有法律地位提出司法检讨。

他也暗指律师公会应中立,不应过于政治化。



大马律师公会是于本月14日入禀高庭(上诉及特权组),以寻求法庭撤销总检察长丹斯里莫哈末阿班迪断定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没有涉案的决定,同时也要法庭取消总检察长进一步对反贪会有关3项调查作出决定的资格。

他在国会下午接近休会时突然现身走廊,他被记者追问此事时说,律师公会入禀高庭,主要是检讨26亿令吉政治献金的事实事项,不过,律师公会在案件中扮演的法律地位,却令人质疑。

“调查26亿令吉政治献金的机构有如反贪污委员会、警方,但主要的还是反贪会;他们的任务是向总检察长提呈全面的调查报告,但是律师公会却没有全面的调查报告……如果没有,他们怎样说服法庭去检讨总检察长的决定?

“他们不能,而且这也是不可能的事情。”

律师公会没法律地位



沙菲益阿都拉以英国为例,英国也可针对检察司的决定提出司法检讨,但是却非如大马律师公会般。英国有其内部机制。

他解释,英国一位90多岁的知名领袖被指在30年前非礼孩童,而总检察长却基于多个理由决定不予起诉。

但是,不少受害人却提出司法检讨的要求,因此他们可以委任资深的“女王会同枢密院”(Queen-in-Council)检讨有关事项。

“英国上述案例给予检讨是因为受害人提出要求,而大马律师公会不是受害人,因此根本没有法律地位(提出司法检讨),他们看来是‘爱管闲事’。”

他说,按我国法律,我们是不允许检讨总检察长或总检察司的检控决定。律师公会此仿佛是挑战联邦宪法第145(3)条款赋予总检察长的检控酌情权。

“你不可能通过此检讨来撤换总检察长,这是荒谬的。”

他也表示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公布不再在国会谈论26亿令吉政治献金问题是正确的,毕竟,案件在法庭审理时,不应在外谈论,这是干预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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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梁信友:律师想法“疯狂” 自我赔偿基金不可行

(八打灵再也14日讯)大马律师公会专业责任赔偿保险(PII)委员会联合主席梁信友认为,逾10名律师答应通过实施自我赔偿基金(SIF)计划,以降低保费的竞选承诺,其实是一个“疯狂的想法”。

他说,由16名参与律师公会选举的律师所支持的自我赔偿基金计划,并不可行。

梁信友是回应大马律师公会前主席古都布的说法,即自我赔偿基金计划将每年节省1200万令吉,并可将每位律师的强制性年度保费从1000令吉减少至600令吉。

他向网媒“自由今日大马”指出,2025年每位律师的保费预计约为1000令吉,低于今年的1185令吉。

他表示,600令吉的保费仅足以支付索赔,并不能支付管理自我赔偿基金计划的行政费用。

“没有保险公司会献议每位律师600令吉保费。为理解这些数字,需要简单讲解损失率。

“假设平均损失率为60%,预计1000令吉中的600令吉将用于索赔。因此,若有人承诺将自我赔偿基金保费降低至600令吉,则意味全部金额都将用于索赔。

“那么损失率将是100%,因为保费为600令吉,索赔金额也是600令吉。”

梁信友指出,将会随着时间推移而耗尽资金,包括律师公会收取的缓冲资金。

他同时强调索赔的周期性,以及没有人能保证不会再次发生“糟糕的一年”。

他以2014至2016年为例指出,这3年的损失率分别为76%、92%和76%。

“仅凭这些数字,每名律师600令吉的保费将导致自我赔偿基金计划失败。

精算师也不建议

“这不是一种负责任的做法,我们的精算师也不建议这样做。我们的精算师实际上说过,在(实施)自我赔偿基金计划后,至少3年内我们不应该降低保费。”

梁信友指出,律师公会本身的中介曾建议该会进行一份有关SIF条例的精算报告,而该报告是在去年的年度代表大会提交,古都布是在当时辞去PII委员会联合主席的职务。

“报告指拟议的自我赔偿基金条例草案,将暴露重大治理问题。”

他表示,目前的PII委员会正在为未来奠定基础,并采用科学和精算的方法来长期保护会员。

据报道,42名候选人正在竞选大马律师公会2025/2026任期的16名理事职位,约2万4000名成员具有投票资格。所有填妥的选票必须在本月30日前提交,新当选的理事将于2025年3月就职。继一个由16名候选人组成的团队提倡落实自我赔偿基金计划,并获得古都布的支持后,此议题也成为本次选举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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