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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入狱增社会成本
性侵2台女4狮城生缓刑

陈俊颖(前排白衣)、王琨骏(前排黑衣)及刘伟城(二排黄衣)等4人现身法院。

(新加坡7日讯)4名狮城大学生在台湾性侵两女案昨下判,4人获缓刑逃牢灾共付出10万元(31万令吉)的和解金,法官指他们身处异乡被羁押超过8个月已算严厉教训,入狱会使学业中断,反而增加社会成本。

据报道,4名狮城大学生刘伟城、王琨骏、陈俊颖及林炜轩去年12月11日被指在台北性侵两名台湾女大生,3人遭收押,一人被保释,台湾士林地检署今年3月16日以“趁机性交猥亵”罪名,正式起诉4人。



台湾士林地方法院昨早下判,刘伟城被判监一年11个月,王琨骏判监一年10个月,陈俊颖判监一年9个月,林炜轩则判监一年8个月。

但根据台湾法律,被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被告有机会获得在一定期间内暂缓执行刑期,而刘伟城和王琨骏就获缓刑5年,另两人缓刑4年。

支付31万和解

据台湾媒体报道,4名大学生也已各自支付介于新台币50万(约6万5000令吉)至60万(约7万8000令吉)的和解金。换言之,4人共支付新台币240万(约31万令吉)的和解金。

据台湾电视媒体报道,两名受害女郎也意外地为4名大学生求情,希望他们可以轻判。这也被法官列为缓刑的考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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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谋性侵千名未成年人 泰国教师监111年216个月

(曼谷12日讯)泰国一名教师与模特经纪公司老板合谋诱骗和性侵千名未成年人,被判坐牢111年又216个月。

泰媒《民族报》报道,泰国特别案件调查厅9日说,曼谷一所学校的郑姓教师(32岁)在彭世洛府被判刑。法官下令他须支付150万泰铢(约19.64万令吉)赔偿金给一名受害男童,并向男童母亲支付65万泰铢作为赔偿。

郑姓教师承认在学校的多个地方性侵儿童,包括他的车子、卫生间和视听室。法庭为了保护受害的未成年人,下令媒体不得报道可能泄露他们身分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特别案件调查厅早前对一家位于巴吞他尼府的模特经纪公司展开调查,这家名为Nene的经纪公司涉嫌诱骗和性侵儿童,结果当局调查发现郑姓教师涉案,并在今年6月24日逮捕他。

经纪公司老板桑卡(28岁)今年初承认60多项罪名后,于2月11日被判坐牢121年又223个月,也被令支付210万泰铢(约27.5万令吉)赔偿金给其中8名受害者。

警方调查期间发现,桑卡藏有50多万张儿童性侵照片,而郑姓教师曾与他合谋诱骗儿童。有证据表明,受害者可能多达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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