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涉嫌围殴致死非礼案疑犯
4男女店员控谋杀

3 名男被告以衣物及拉高衣领掩面躲避镜头。

(亚罗士打21日讯)涉嫌围殴致死潜入商场女厕意图非礼女店员的疑犯,受害女店员与3名同行今天在米都推事庭被控谋杀罪。

4名男女被告,即法拉娃茜达(21岁)、莫哈末沙鲁依宛(22岁)、何勇伟(23岁)及徐伟荣(29岁),皆为手机店店员。



禁止保释  9月25过堂

女推事诺莎茜达谕令此案9月25日过堂,不准被告们保释。主控官拉菲依副检察司要求展延过堂,以待化验报告完成。

4人被控于今年5月28日下午3时至5时,与5名在逃者在亚罗士打太子路圣淘沙商场,蓄意谋杀莫哈末费梳(31岁),触犯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并在34条文下同读,罪成唯一刑罚是死刑。

女被告被押上庭时,以头巾遮脸快步走入法庭,3名男被告则分别用衣物及拉高衣领掩脸,逃避镜头。

他们在庭上表现淡定,点头回答明白控状。其中徐伟荣与何勇伟,由林维勇与柏达星律师代表出庭。



4名被告在本月6日延扣期满,获警方保释后又重捕,今早在谋杀罪名下面控。

根据案情,案中死者疑潜入女厕图非礼女被告,后者奋力挣扎且怒咬死者手掌后逃脱,她的求救声惊动在场的员工及民众,合力将死者擒下。

死者被制伏后被人拳打脚踢围殴,过程被摄录并上载面子书,警方事后将陷入昏迷的死者带走,并先后扣捕涉案的6名男女嫌犯(其中2人较后获释),同时追缉另5人。

死者在落网及被殴的次日伤重不治后,警方改为援引刑事法典302(谋杀)条文调查此案。

女被告被押上庭时以头巾遮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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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被控非礼小六学生 华小副校长不认罪

(怡保12日讯)一名华小课外活动副校长涉嫌在课室内拥吻女学生,今天被控2项罪状皆不认罪,获准以7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附加条件不准骚扰有关学生,以及需要每月初前往警局报到。

37岁被告郑曹德(译音)今早被带往怡保第四地庭面控,案件定于明年1月17日过堂。

依据首项控状,被告于今年9月11日早上6时40分在位于怡保一所华小的一间课室内,对一名12岁学生进行性骚扰行为,即从学生身后拥抱和亲吻学生的嘴唇,因此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条文,可在相同法令被判刑,也在相同法令第16条文同读。

在该法令第14(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刑监禁不超过20年,以及可被判鞭刑;在第16条文下,可附加刑罚监禁不超过5年,以及被判鞭刑不超过两鞭。

依据第二项控状,被告于9月26日于上述相同时间,在该校的不同课室内,对相同的学生作出同样行为,抵触相同法令和条文。

此案副检察司古拉杜艾妮要求法庭将保释金定于不少过5万令吉,并制定附加条件不允被告接触有关学生。

月薪7000开销约6000令吉

被告的代表律师迪班古玛表示,被告单身,在北近打县教育局任职,月薪7000令吉,惟需要承担和照顾61岁母亲和3名弟妹包括一名精神障碍者的生活费,每月开销6000令吉左右。

他也说,被告本身患有糖尿病和血压高,而被告在警方调查此案期间给予充分配合,并会确保遵守法庭规定的附加条件和出庭受审,因此请求法庭将保释金降至5000令吉。

另外,对于法官菁莎美拉提问被告是否还在控状提及的案发学校内工作,迪班古玛表示,被告目前不在该所华小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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