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涉嫌禁锢强奸蒙女
警长面9控状不认罪

(八打灵再也30日讯)一名昨天才被控两项贩卖人口罪名的警长,今早再度被控,而且这回面对多达9项控状,惟被告皆否认有罪。

这名30岁的被告哈兹鲁希占是在律师陪同下,抵达灵市法庭面控。



被告被指利用其高级警察职权,强迫两名蒙古女子就范,并于本月11日凌晨12时30分至早上11时之间,在灵市一间酒店内强奸这两名蒙古女子

根据指控,被告涉嫌6次强奸罪和一次非礼案中的首名蒙古女子。

被告另外也面对两项强奸第二名蒙古女子的指控,因而分别抵触刑事法典第376(2)(f)条文(强奸)和第354条文(非礼)。

一旦被告在强奸罪名下被判有罪,他可能会面对10年至30年的监禁和鞭挞。

至于非礼罪,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处10年监禁、罚款或鞭挞。



被告过后在地庭法官诺西拉卡马鲁丁面前,对所有指控表示不认罪。

被告(右)在律师陪同下再度上庭面控。

法官允许被告以2万7000令吉,以及在一名担保人的担保下保释,并择定6月2日过堂。

此案的主控官是阿斯纳威,被告的代表律师是沙里扎。

被告昨天在巴生法庭,也面对2项贩卖人口指控。

他被指在本月10日晚上10时30分至隔天晚上8时30分之间,在灵市一间酒店,贩卖2名年龄分别为36岁和20岁的蒙古籍女子,以获取性交易目的,抵触2007年反贩卖人口法令(第670条)。

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判监禁不少过3年或不多过20年,同时也可被罚款。

法官塔斯妮允许被告,以每项控状1万令吉保释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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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团队呈新证据 法院谕令重审杨祖强案

(布城12日讯)霹雳州前行政议员杨祖强被控性侵女佣案峰回路转,联邦法院基于杨祖强律师团队提呈的新证据,谕令将此案移交回高庭审理,以定夺新证据的真实性。

相关的新证据,包括女佣声称在此案中给了假口供,以及对杨祖强的性侵指控并不属实等等。

较早前,杨祖强向联邦法院申请提出新证据,以撤销性侵女佣案的判决。

联邦法院今日审理这项申请,以丹斯里哈米达星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在聆听申请人(杨祖强)的代表律师拿督郑宝德和控方(答辩方)法依沙副检察司的陈词后,一致做出上述裁决。

另二司为拿督哈尼巴和拿督罗扎德丽雅,申请人的其他代表律师还包括拿督拉泽巴星、沙林、罗伟乐、纪伟伦等,代表控方出庭的另一名副检察司则是林伟强。

哈米达星在裁决中指出,申请人是根据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93条文申请提出额外证据,即申请中所列出的5份文件。

他说,这项申请非常重要,因为相关的文件似乎说明了投报者(女佣)给了假口供。

“我们认为这是严重的问题,投报者似乎真的提供了假证,以致对申请人造成严重的不公正,因此,三司批准申请人提出上述5份文件。”

他说,联邦法院也将指示高庭取得与上述5份文件的相关证据,包括(传召)相关证人。

“高庭可采取适当的方式盘问相关证人,并针对新证据或供词发表看法,然后再向联邦法院提交有关的看法,即有关的新证据(文件)和供词可否被采用。”

杨祖强强奸案上诉审讯改至11月25日

杨祖强为霹雳前端洛州议员,他涉及的强奸案件上诉审讯日期已从上个月23日改至11月25日。

然而,哈米达星说,随着申请人提出新证据,因此必需展延联邦法院此前已择定的上诉聆审日,他也谕令此案移交回怡保高庭审理,并择定11月26日在怡保高庭进行案件管理。

回顾本案进展,高庭是在2022年7月27日裁决杨祖强强奸23岁女佣罪名成立,而以拿督哈达丽雅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则是在今年3月1日以2对1的多数裁决,维持杨祖强罪成的原判,惟刑期从监禁13年减至8年,以及鞭笞两下。

根据控状,杨祖强被控于2019年7月7日晚上8时15分至晚上9时15分之间,在其住家的一间房间内犯罪,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长达20年,另加鞭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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