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清洁工偕男友虐死亲儿
天天殴打逼吞辣椒

两岁男童几乎天天被母亲和她的男友踢肚、掌掴和罚站,甚至被逼吞干辣椒。

(新加坡24日讯)41岁女清洁工不爱亲儿,反而将孩子送入鬼门关。两岁男童几乎天天被母亲与她的男友踢肚、掌掴和一整天穿着纸尿片罚站,甚至被逼吞干辣椒;受折磨一个多月后,男童在梦中逝世。

这起虐童案发生去年10月18日至11月22日间,地点是直落布兰雅弯第19座组屋的一房式单位内。



母亲扎伊达与46岁男友扎尼分别面对30项和22项控状,指他们蓄意严重伤人,以及恶待儿童,触犯儿童与青少年法令。两人昨午认罪。

男被告也是一名清洁工,与女被告交往四年,案发时两人和受害男童同住,同一个单位内还住着50岁女屋主、屋主的侄女,以及两名被告所生下的一岁大女儿。

保姆动手术交回母亲

案情显示,受害男童原本有保姆,但保姆因为得动手术,去年10月中把男童交回给被告两人照顾,不料男童从此遭受恶待。案发期间,女被告因为有身孕而停止工作;除了两天之外,被告们天天虐待男童,包括打他、踢他,全天逼他双手放在头上罚站。

男童受虐时都只穿着纸尿片。



不停罚站复拳打脚踢

男童曾被罚站在风扇旁边,他越站越累,开始无法站得直,结果遭女被告掌掴,斥责他:“晚上又不睡,早上你才来睡。”

另一次,男童同样站到累时,女被告开始用力打他的脸和胸部,导致他嘴巴流血,甚至跌倒在地;男童被打后,继续被令罚站。男被告也曾至少两次从冰箱拿出干辣椒,强行塞进男童嘴里。男童也曾被踢到头部撞地。

男被告监9年鞭12下

去年11月23日上午8时,被告尝试叫醒男童,但后者动也不动,女屋主与侄女接着报警。医疗人员抵达现场时,发现男童已没有心跳,约40分钟后被宣告死亡。

男童全身41道伤痕

控方吁法官判男被告坐牢至少9年和鞭打9至12下,女被告则接受比男被告长的刑期。案展下个月5日下判。

男童身上有多达41道外伤,被告两人庭上看着伤势照片,全程目无表情。受害男童身形瘦削,身高90公分,体重只有10.8公斤。根据验尸报告,男童身上可找到41个瘀伤和擦伤,包括头部、嘴巴、肚子、臀部和手足,第三根肋骨骨折,致命导因是头部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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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赵明福家属与枉死者家属 吁立法禁止执法员施虐

(吉隆坡9日讯)赵明福家属和拘留期间死亡的受害者家属今日齐呼吁政府立法,禁止执法人员实施身体虐待,从而遏止拘留期间的酷刑和死亡问题。

受害者卡马鲁尼占、赛莫哈末及赵明福的家属指出,由于在拘留期间死亡的案件已成为长期存在的问题,因此需要法律加以遏制。

他们今日在记者会上发表联合声明,并发布他们建议的反酷刑法案时说,如果执法人员因实施酷刑、性虐待、强奸、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被判有罪,将面临30至40年的最高监禁刑罚。

“此外,目睹其他执法人员酷刑行为的执法人员必须向警方、独立警察行为不检委员会(IPCC)或人权委员会报告,否则将构成犯罪。”

他们指出,虽然现有法律可以适用于拘留期间死亡案件,但这些法律很少用于提控,更难以对实施酷刑的执法人员定罪。

他们因而宣布,成立一个扣留期间受虐者后援组织,以倡导相关改革。

扣留期间受虐者后援组织计划发起全国巡回宣传活动,以提高公众对有关法案的认识并争取支持。

赵明福生前是时任行动党雪州行政议员欧阳捍华的政治秘书,他于2009年7月16日,被发现卧尸在莎阿南商业广场5楼阳台,此前在同大厦14楼反贪会办公室录口供。

卡马鲁尼占和赛莫哈末则是在拘留期间死亡的被拘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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