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烟花爆竹当街卖
槟消协斥没严厉执法

(槟城20日讯)槟城消费人协会主席莫哈末依里斯批评政府部门,没强制执行烟花和爆竹禁令,导致销售烟花和爆竹的生意,死灰复燃。

他发文告说,该协会早在20年前就开始针对爆炸法令提醒有关政府部门,可惜都成耳边风,如果进口商、仓库主人、零售商和拥有违禁物遭取缔的人士都被严惩,相信不会有人动此生意的念头。



“这法令应修正,以便让涉及类似生意者的财物也可以被充公。” 

他举例,当甲洞卫星市美嘉斯杜亚路有6个售卖爆竹烟火的档口在2月17日突然焚烧,造成一辆车和一辆摩托车被烧毁,另一辆车局部烧毁,即显示爆竹烟火并非在台底或后巷销售。 

他说,2月2日共有26人在双溪大年大宝森节庆典中燃放烟花的爆竹事件中受伤,虽有4人受到检举,但槟消协不解,涉及者是从何处获取烟花。

他认为调查不应就此结束,因为供应商无执照即非法入口、储藏和销售爆炸物,也属犯法。

不重视防火安全



另一方面,莫哈末依里斯担忧,我国相关部门对防火安全重视不足,才会发生火烧灵市公积金分局大厦事故。

他今日发文告指出,该火灾导因是基于大厦的墙外覆层用的材料是泡沫塑料,这与去年7月英国伦敦火烧格伦费尔高楼的导因,是因外墙装的是不防火的覆层(铝板之间嵌入泡沫塑料夹层)相似。

他说,当时该协会甚至也已致函消防局、地方政府与房屋部表达担忧,得到的答复是,我国所有建筑物都遵守《1984年统一建筑法规》。 

“这法规规定,如果建筑物的覆层离开外墙不超过1.2公尺,或(即使距离超过1.2公尺)高度超过18公尺,就必须使用不能燃烧的材料,或防火材料。 ”

他质疑,若真如当局告诉他们那样,所有建筑物都遵守法规,就不应该发生火烧公积金大厦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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霹雳

在安顺市会礼堂放烟花酿灾 兄弟控拥爆炸品与纵火

(安顺22日讯)安顺市议会通风礼堂火灾事件的两名嫌犯,今早被控上法庭,哥哥史帝温(24岁)在推事庭被控非法拥有烟花,弟弟杰申(19岁)在地庭被控纵火,两人皆否认有罪。

史帝温随后获女推事批准以3500令吉保释,杰申则获地庭法官批准以 3000令吉担保,两宗案件皆定在12月20日过堂。两人代表律师为芙芝拉。

安顺市议会礼堂本月3日晚有人租用礼堂庆祝生日,因宾客在礼堂内燃放烟花引起火灾,导致礼堂前端屋顶天花板被烧毁。

警方事后逮捕了两名兄弟协助调查。

史帝温是在1957年刑事法典第8条文(非法拥有爆炸物品)被控,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7年或最高罚款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杰申则在刑事法典436条文(蓄意纵火)被控,罪成可被判最高20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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