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父指控52岁批发商诱惑
20岁女小贩疑遭强奸

潘先生(右)希望外界对该名批发商有所警惕,左为受害者姐姐。

(吉隆坡14日讯)“父亲级”素料批发商,假借介绍厨师传授煮素食为由,涉嫌强奸20岁的素食女小贩,并向受害者求婚使她打消报警念头,令家人痛心。

愿送车屋求婚



受害者父亲潘先生(55岁,送货员)说,小女儿是在5月从事素食小贩,结识位于甲洞一名批发素料材的52岁男子;该男子对女儿展开追求,并询问她是否已结婚等私人问题。 

他指出,该名男子在6月以介绍厨师教煮素食为由约女儿出去,当时的确有一名厨师教女儿煮食;岂料第二天,对方以同样理由再约女儿出去时,当晚即向女儿下手。 

“当天女儿直到凌晨都没回家,我们也无法联络女儿,家人都非常担心。直至清晨5时,女儿才回家,她指与朋友唱卡拉OK,当时我也不以为意。” 

潘先生今日在民政党公共服务与投诉局主任拿督刘开强陪同下,召开记者会这么说。 

他说,女儿是在案发3天后告知其妻子,但妻子并没有第一时间告诉他,直到一周后,才知道女儿被该名男子强奸。 



“我曾叫女儿立即到警局报案,告发这名男子,岂知女儿不愿意这么做,因对方的甜言蜜语,还开出赠送房屋和轿车等条件,让女儿更答应下嫁给这名男子。” 

刘开强指出,他与受害者会面时,对方一直重申非自愿与该名男子发生性行为,但基于受害者已过了法定年龄,若不亲自报案,警方无法采取行动。

他说,他会继续说服受害者报案,并让民众知道这名批发商的恶行。受害者家属也在上周带受害者进行妇科检查,并未怀孕。

难接受“女婿”只小3岁

潘先生声称,这名男子是色情骗子,社区内一些人告知对方曾有过3段婚姻关系,而且无法接受只比自己小3岁的“女婿”。

他说,小女儿在事发2周后,仍与该名男子见面,他与家人马上到男子住家要求见面。

他也说,他拨电要求女儿回家,但不获回应,直到动手砸坏男子车镜,还丢瓶子进家里,两人才愿意走出来。 

“这是第一次与该名男子见面,争执一轮后,我决定带女儿到警局报案,而该名男子也在一旁央求女儿,指其生命掌握在女儿手中,请求勿告发他。最终女儿竟选择不报案,还辩称自愿与男子发生关系。” 

姐播录音受害者称曾拒求欢

受害者姐姐周三在记者会播放于7月17日胞妹讲述案发的录音,受害者说,6月20日晚该名男子亲自载送她到他住家,路途上就已说喜欢她,当时她以为开玩笑,进入对方家门后,男子突抱著她求欢,当时她也有拒绝。 

“我不曾做过这些事,当时也曾要求回家,但男子住家太多门锁,也担心一旦反抗,会遭到伤害,所以在不敢反抗下让对方得逞,我当时是不愿意与这男子发生性关系。” 

受害者说,该名男子就在事发当晚提出结婚,还指本身不是花心的人;发生此事,她非常伤心,也选择3天后告知母亲此事。

受害者胞姐说,妹妹是一名宅女,个性内向,也不曾谈恋爱,在家人反对妹妹下嫁于该名男子后,她还试图离家出走。在得知妹妹的遭遇及不愿报警后,令她非常心痛和无奈。

心太软不愿报警

她透露,事发后,妹妹和该男子还通过不同方式联络,该名男子不断以甜言蜜语游说妹妹,包括如果妹妹愿意下嫁,她将是最后一任妻子,此话让她难以相信。妹妹一直不愿报案告发这男子,询问下才知道妹妹同情男子有年幼孩子,一旦对方入狱,孩子没人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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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酒饮料食品并列售卖被控 推事庭撤批发商控状

(曼绒10日讯)一名批发商因为把酒精饮料和非酒精食品并列展售而被控,推事因控方无法出示业者违规的证明,裁定取消此案。

来自霹州爱大华的批发零售商张观照(37岁),因抵触1985年食品(修正)法令361条文(酒精饮料及普通饮料必须分开摆卖),今早在曼绒推事庭面控。

控状指,张观照于今年1月27日上午11时在本身经营的批发零售店,并列展售酒精饮料和非酒精食品。

为张观照义务打官司的是忙于竞选的民主行动党木威国席候选人拿督倪可汉,他在庭外指出,在相关法令下,卫生局必须出示分析报告或文件,证明被告展售的食品有危害民众健康或欺骗民众,才能提控业者。

“虽然部长于2016年,宣布酒精饮料及普通饮料必须分开摆卖,但部长或卫生部并没有权利订制任何超越他们职位权限的法令,而该项宣布更是已经超越1985年食品(修正)法令361条文的范畴。”

此案的主控官为曼绒卫生局官员诺希山哈欣,推事为阿哈菲兹。

根据条例,任何酿酒商或代售业者若违反1985食品法令361及386A(混合性烈酒)修正法令的新条例,一旦罪成,最高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2年。

向卫生局求情罚款减至3000

张观照和哥哥张观伟步出推事庭受询时表示,非常感谢倪可汉于竞选期间,仍愿意提供义务的法律支援,让他们最终不必支付任何的罚款或被定罪。

“我们曾向卫生局求情,但当局仅将罚款减至3000令吉,于是我们就向倪可汉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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