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狼父奸女监115年30鞭

(关丹20日讯)狼父涉嫌在亲生女儿16至20岁期间,干下乱伦及强奸她的兽行,今日被带上关丹的两个地庭控以总共5 项乱伦和强奸罪名,他认罪不讳,法官判他罪成,监禁115年及鞭笞30下。

不过,由于被告的乱伦及强奸罪是在两个法庭被控,而乱伦判决(监禁40年)及强奸判决(坐牢75年及鞭笞30下)没分开执行,意即被告只需坐牢75年及鞭笞24下(在法令下,一个人被鞭笞极限为24下)。为保护受害者,故隐被告姓名。



护母妹遭蹂躏

这名丧尽天良的父亲每次完事后,还威胁受害者保密及必须随传随到,满足他的兽慾,否则将把狼爪伸向另一名女儿,受害者为了保护妹妹,一直哑忍。

她甚至曾离家出走,但最终为了母亲及弟妹,只好返家继续面对被凌辱的日子。父亲一再施狼爪,她从未成年开始就受害至成年,最后忍无可忍报警。

控状指她于本月6日凌晨1时逃离家园,向警方举报父亲。

被告是住在北根甘榜特巴的一名53 岁渔夫,他从4年前女儿16 岁时开始就强奸她。



母亲不敢声张

被告每次皆借口要求受害者到北根的彭亨河协助他捕鱼,在该处的一间竹屋内干下兽行。

受害者有一次在被父亲殴打后,即向母亲(42岁)投诉,可是其母长期来受到被告的欺虐,不敢声张,对女儿的求援爱莫能助。

被告今日在关丹的2个地庭,分别被控2项乱伦罪及3 项强奸罪。

首2项乱伦案中,被告被控于2013年10月20日,及2014年10月24日晚上8时30分,在北根甘榜特巴彭亨河旁的一间竹屋内,对当时16岁的女儿犯下乱伦罪,触犯刑事法典第376B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过10年及不超过30年,及鞭笞。

地庭针对这2项控状,判被告每项罪状监禁20年,刑期分开执行。

另3项强奸控状指被告于2017年9月14日及22日,及10月3日晚上8时30分,在相同地点强奸现年20岁的女儿,触犯刑事法典第376(3)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过8年及不超过30年,及鞭笞不少过10 下。

被告认罪后,被判每项罪状监禁25年及鞭笞10下,刑期分开执行。

两庭的承审法官分别为拿督乌纳查及茜蒂阿米娜,并由沙鲁依山副检察司及哈雅迪副检察司主控。

虐打妻小 全家畏惧

被告在法庭上声称忘了自己的出生日期及身分证号码,但被询及是否认罪时,却不假思索表示认罪。他求情时指出,希望法庭轻判,指本身为渔民,月入只有600令吉,却要负担7个人的生活费。

两位主控的副检察司则要求法庭重判,因被告犯下重罪。

他们指出,被告身为人父,应给予女儿父爱、关怀及保护,同时成为女儿学习的榜样。

“但是被告不但没这样做,反而侵犯女儿,同时也对妻子拳打脚踼,使一家大小都怕他,活在畏惧中。”

他们指出,被告已50岁,在第376B乱伦条文下,被告无法被判鞭笞,因此,恳请法庭给予监禁重刑,刑期也分开执行。

“但在刑事法典第376(3)强奸条文下,鞭笞不受年龄局限,被告可被判鞭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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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律师团队呈新证据 法院谕令重审杨祖强案

(布城12日讯)霹雳州前行政议员杨祖强被控性侵女佣案峰回路转,联邦法院基于杨祖强律师团队提呈的新证据,谕令将此案移交回高庭审理,以定夺新证据的真实性。

相关的新证据,包括女佣声称在此案中给了假口供,以及对杨祖强的性侵指控并不属实等等。

较早前,杨祖强向联邦法院申请提出新证据,以撤销性侵女佣案的判决。

联邦法院今日审理这项申请,以丹斯里哈米达星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在聆听申请人(杨祖强)的代表律师拿督郑宝德和控方(答辩方)法依沙副检察司的陈词后,一致做出上述裁决。

另二司为拿督哈尼巴和拿督罗扎德丽雅,申请人的其他代表律师还包括拿督拉泽巴星、沙林、罗伟乐、纪伟伦等,代表控方出庭的另一名副检察司则是林伟强。

哈米达星在裁决中指出,申请人是根据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93条文申请提出额外证据,即申请中所列出的5份文件。

他说,这项申请非常重要,因为相关的文件似乎说明了投报者(女佣)给了假口供。

“我们认为这是严重的问题,投报者似乎真的提供了假证,以致对申请人造成严重的不公正,因此,三司批准申请人提出上述5份文件。”

他说,联邦法院也将指示高庭取得与上述5份文件的相关证据,包括(传召)相关证人。

“高庭可采取适当的方式盘问相关证人,并针对新证据或供词发表看法,然后再向联邦法院提交有关的看法,即有关的新证据(文件)和供词可否被采用。”

杨祖强强奸案上诉审讯改至11月25日

杨祖强为霹雳前端洛州议员,他涉及的强奸案件上诉审讯日期已从上个月23日改至11月25日。

然而,哈米达星说,随着申请人提出新证据,因此必需展延联邦法院此前已择定的上诉聆审日,他也谕令此案移交回怡保高庭审理,并择定11月26日在怡保高庭进行案件管理。

回顾本案进展,高庭是在2022年7月27日裁决杨祖强强奸23岁女佣罪名成立,而以拿督哈达丽雅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则是在今年3月1日以2对1的多数裁决,维持杨祖强罪成的原判,惟刑期从监禁13年减至8年,以及鞭笞两下。

根据控状,杨祖强被控于2019年7月7日晚上8时15分至晚上9时15分之间,在其住家的一间房间内犯罪,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长达20年,另加鞭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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