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献金委会建议保障国家主权
禁收海外政治捐款

(布城15日讯)为了保障大马的自主权及避免外国势力影响我国政治,政治献金国家咨询委员会(JKNMPP)建议,禁止国内的政党或个人政治领袖接受海外势力的私人捐款。

首相署部长拿督刘胜权说,这是该委员会针对草拟指南管制私人或政党的政治献金,做出初步决定的措施之一。



“来自外国势力的政治献金或资源必须要全面禁止,以保障外国势力不会影响我国的政治及国家的主权。”

所有捐款必须公开颁布

政治献金国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会是于昨天召开了第三次会议,针对外国捐款、企业及私人捐款、匿名捐款、其他形式捐款、从刑事犯罪来源的捐款及分开银行户头查询等6大方面,达致初步决定。   

他今日发表文告说,委员会也建议设定数项捐款予政党或政治人物的条件,其中包括禁止官联公司(GLC)及有获得政府特别合约或特许经营权者参与。 

他说,所有捐款必须公开颁布,否则该捐款将被视为满足双方的资金,可以在反贪污委员会法令下被提控。



“不过,委员会也决定没有必要对来自企业和个人捐助的资金设下限制。”

匿名捐款不可超过一千

他说,匿名捐款所允许的捐款额则限定不可超过1000令吉,这是为了方便公众通过互联网筹募捐款的举措。

“委员会也建议政治献金存放在分开独立的银行户头,若情况需要,所有的收入和支出必须由委任的独立审计师审核。”

他说,许多国家的资金,都有获得私人的捐助,这些公共(国家)资金可以充作竞选活动,以便选出国会议员或州议员。

“委员会认为,基金拨出款项,以支持服务中心是可以考虑的,这种财务支援是需要的,可以加强人民代议士在他们各自选区的服务效率。”

他说,来自国家的资金作为个人或政党候选人竞选用途则没有必要。

下月26日起办大会邀国内外专家开讲

刘胜权说,一项有关政治献金的大会将会于4月26日及27日在吉隆坡举行,届时来自本国及外国主要专家将会出席,分享关于国际相关问题和最新进展。

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是于去年8月14日宣布,政府成立政治献金国家咨询委员会,拟订政治献金廉正行动蓝图,解决政治献金课题。政治献金国家咨询委员会是由刘胜权主导。

委员会目前研究及分析海外国家及地区包括墨西哥、加拿大、台湾、韩国及印尼管理及处理政治献金及捐献的模式,以设置一个属于马来西亚的一套规定及基准。

管制政治献金初步决定

政治献金国家咨询委员会针对立法管制政治献金达致初步决定:

(1)外国势力捐助政党或个人候选人的政治献金:为了保障外国势力不会影响本国的政治及国家主权,源自外国势力的政治献金或资源必须禁止。 

(2)企业或个人捐献给政党或个人领袖的捐款:凡个人或在大马法律成立的企业公司可以捐款予政党或个人政治领袖,但是,必须遵守3项条件:

(a)企业公司不是官联公司(GLC)。

(b)企业公司必须是在近期内没有在政府特别工程合约或特许经营权下受惠。

(c)所有收到的捐款必须在14天内(在指定适当的法令下)通知“监管者”,并依据适当法令向公众公开,否则,捐款可视为满足双方,并可在反贪污委员会法令下被提控。

委员会决定无需设下个人或企业捐款限制。 

(3)给政党或个人的匿名捐款:允许匿名捐款,但是捐款额限定不可超过1000令吉,主要是为了方便公众通过互联网筹募捐款的举措。  

(4)其他形式或种类的捐款:不允许实物抵付的形式捐赠,除非它可能是在“监管者”公布的法令细则及资料内。

(5)从刑事犯罪来源的任何形式捐款 :所有源自刑事犯罪的捐款一律严禁。  

(6)必须分开银行户头:政治献金必须要存放分开的独立户头,若需要,所有收入与开支必须要由“监管者”委任的审计师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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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捐款由刘特佐负责 纳吉称获沙地国王支持

(吉隆坡12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洗钱和滥权案的自辩阶段供称,他与逃亡商人刘特佐的谈话中,刘特佐曾告知他,来自沙地阿拉伯国王阿都拉的捐款。

他表示,这段对话发生在2010年中,即他获颁阿都拉兹功绩勋章后的几个月。

他说,颁发仪式结束后,国王阿都拉在私下接见马来西亚代表团时,“向我保证他将支持我领导一个温和的回教国家。

“当时我明白这笔捐款是为了政治目的和企业社会责任活动。”

纳吉在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自辩阶段说,大马代表团成员包括时任驻沙地阿拉伯大使赛奥马、前宗教部长贾米尔和时任外交部长阿尼法阿曼。

他还透露,捐款事宜由刘特佐负责,并且他在大马银行开设了账户,以便接收这笔资金。

刘特佐与国王关系密切

“我并不怀疑刘特佐(关于捐款)的陈述,因为他与国王阿都拉关系密切。”

纳吉表示,时任大马银行董事总经理谢德光(译音)曾于2011年的某个时候到他家,协助办理开户手续。

“谢先生做了自我介绍,并说他带来相关表格让我执行。

“在我们的交谈中,我告诉他预计会收到沙地阿拉伯的捐款,并要求他通知国行。

“我采取这一步是因为我想确保我的户头完全透明。”

从未动用  无犯罪意图

沙地6亿美元捐款全退还

纳吉声称,他从未动用过来自沙地阿拉伯的6亿2000万美元捐款,这笔巨款已被退还给注册于新加坡的公司Tanore Finance Corp以证明其清白,但他却被控违反“反洗钱法”的5项罪名。

他强调,他决定将未使用的剩余资金退还,因为这些资金已不再需要。他解释说,大马银行需要一些时间将其账户中的马币兑换成美元,随后这笔资金便退还给了Tanore Finance Corp。

退还时贬值10%

“由于汇率波动,这笔资金在3月至8月期间贬值约10%,因此退还的金额总计为6亿2000万美元,而非最初收到的6亿8100万美元。”

纳吉今天在吉隆坡法庭接受其代表律师旺阿兹万的提问时,在长达525页的证人陈述中作出以上回应。

这笔6亿2000万美元是纳吉于2013年3月收到的两笔总额6亿8100万美元中的一部分。

据此前报道,2013年3月21日,纳吉的大马银行账户(尾号9694)收到6亿2000万美元,另外6100万美元则于同年3月25日入账。而退还的6亿2000万美元,是他在反洗钱法第4(1)(a)条文第10条及第16至19条指控中的关键内容。

纳吉表示,这笔资金是沙特政府为支持和认可其贡献而捐赠的,并通过指定公司Tanore Finance Corp转账。这些资金主要用于企业社会责任活动和政治用途。为退还这笔资金,他曾致函大马回教银行表达退还意图。

此外,他还特别致函国家银行前行长丹斯里洁蒂博士,寻求外汇兑换及汇款至海外的批准。

“我的所有行为都充分证明了我的清白,且没有犯罪意图。如果我有犯罪意图,我绝不会以自己的名义在国内开设银行账户,更不会主动向国家银行披露资金存入我个人账户的事实。

“更重要的是,我绝不会将6亿2000万美元退还给Tanore Finance Corp,并告知国家银行这笔汇款,同时寻求他们的批准。我的这些行为无不体现出透明度和合法性,但我却因此面临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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