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离家同住 1死1伤
好姐妹烧炭自杀

警方人员在传出自杀的命案现场展开调查。

(大山脚20日讯)一对情同姐妹的好友,过去两年与各自的家人失联,在外同住,家人在阔别多时终于昨晚寻获她们的踪迹,但寻回的却是分别已气绝身亡的遗体,以及吸入大量废气奄奄一息的中毒人。不幸中的大幸是,伤者经过抢救后终于保住一命,目前情况已恢复稳定。

这起好友疑一起烧炭自杀,酿一死一伤的悲剧,是于昨晚约8时许,在大山脚斯里柔府花园一栋半独立式双层排屋发生。



当时,这对好友疑以胶带封住厕所门缝,锁在厕所里烧炭自杀。

死者是一名年35岁的华裔女子;另一名尚在留医,但情况已稳定的华裔女子则22岁。她们两人原先是邻居,在结识后成为好朋友。

据了解,死伤者都是租住在楼上其中一间房内,楼下则是另一名中年男子居住。

法医在经过解剖死者尸体后,证实死者是一氧化碳中毒身亡。

根据警方的调查,房间内没有打斗痕迹,但厕所内有一个铁器皿有装着火炭的炭灰,因此相信两人是把自己反锁在厕所,用胶带封着门缝后烧炭自杀。



死者颜美桦(34岁)。

两家人遍寻2年不果出事方知近在咫尺

“两家人在过去2年遍寻她俩不果,在周一晚上接获自杀消息后,才知道原来她们离家人这样近。”

据陈姓伤者的一名叔叔说,在失联的2年前,伤者是住在死者家里,但在住了2周后就失联。

伤者母亲今早在医院受询时指出,她们一家先住在霹雳州,后来搬到威南大发园组屋二楼,而死者一家则住在组屋一楼,死伤者因此结识。

搬走后鲜少联络

她说,一直到一年多前,其女儿(伤者)对她说,她们(死伤者)要出外工作,过后就搬了出去。这一年余,她都无法联络上女儿,有时女儿只是回复她的手机短讯而已,她也辗转的从朋友口中知道女儿曾在那里出现,不近,近几个月,她是完全没有了女儿的消息。

她说,她昨晚接到儿子的通知才赶到现场去,才知道女儿就住在该处。

她说,由于她与女儿失联年余,所以她根本不知道女儿面对了什么问题。

“有事要好好与父母沟通”伤者母亲奉劝年轻人

伤者母亲在医院语重心长的说,身为子女的,面对任何问题都不要钻牛角尖,而是好好与父母沟通。

她在加护病房外,情绪非常复杂,时而难过,有时呆滞,在记者询问时,还沉思了一下。

伤者情况稳定

询及伤者目前的情况,她说,女儿的情况是稳定,只是医生使用了药物,让伤者好好休息。

伤者被送入大山脚医院急救时,医护人员指伤者没有皮外伤,过后被送到诗布朗再也医院进行脑部检验,又再送回大山脚医院,并住在加护病房,伤者全程昏迷。

警方在接获通知后到现场展开调查,包括警方科学鉴证组、警犬和消拯局也受召到场,目前警方以猝死角度调查。

厕所紧闭 友人报警

威中警区主任聂罗斯阿占指出,警方是于昨晚9时许接获一名死伤者所结识的女性友人投报,指她于昨晚使用备用锁匙去打开死伤者的房门时,发现房间的厕所门关紧,过后发现胶带粘着厕所门缝,而厕所内有二人,目击者马上打电话报案及召救护车。

他说,根据警方的调查,房间内没有打斗的痕迹,但厕所内发现一个铁器皿有装着火炭的炭灰,因此相信死伤者是把自己锁在厕所,用胶带封着门缝然后烧炭。

他说,法医指死者是一氧化碳中毒。

2人关系情同姐妹死者叫伤者父亲干爹

伤者的叔父表示,死者有很多结拜姐妹,而死伤者的关系情同姐妹,死者还常称伤者的父亲为干爹。

他受访时表示,伤者一家人从角头迁入新大发园商业中心组屋居住已10年,伤者在台湾上了1年课后就突然停学回来,是何原因至今都没向家人提起,只常跑到楼下的颜姓死者家里。

他说,最近他们家人更急着找回伤者,因其哥哥要办婚事。不料却接获这样的消息,让家人都很心痛。

“我们都很疼爱她,她要升学,亲友都有支持。她向来都不曾反驳家人,对家人都很温顺听话。所以,在失联期间,家人都很想念她。”

他说,但她俩离家后,就连面子书及一切联络网的切断,让家人无法知道她们的消息及行踪。据邻居说,死者母亲在3年前去世。

家人不懂寻死原因

“当我赶到妹妹家里时,妹妹已经气绝身亡。”

死者哥哥颜振文(41岁)透露,当他见到妹妹遗体时,妹妹的脸颊发黑、口吐白沫躺在浴室里,头部朝外,衣服和手臂沾有血迹,而家人则对她的寻死原因毫无头绪。

心事只跟母亲说

他说,其妹妹颜美桦现年34岁,以前曾在威南新邦安拔任职书记,约3年前迁出家里到外头居住,平时鲜少与家人联系,以往有心事都只会跟母亲透露,不过其母亲在3年前逝世了,所以家人都不太清楚她的生活。

“妹妹曾说过,她非常想念母亲,常常因为过度思念,就会流泪痛哭。”

他指出,他昨晚8时接到干妹妹的来电后,才得知妹妹毙命于浴室里,所以马上赶到妹妹住家去。

死者父亲颜亚泳

父亲难过女儿走上绝路

据了解,死者父亲颜亚泳(73岁)与伤者的父亲(60岁)一家交情要好,两家人分别住在威南某组屋的1楼和2楼,为多年邻居。

死者共有5兄弟姐妹,在家排行第4,而伤者则有一名哥哥。

颜亚泳在受访时非常悲伤,并表示他虽然已退休,却从未伸手向孩子要钱,也从没打骂孩子,但没想到含辛茹苦养大的女儿,竟走上绝路。

法医证实吸过量浓烟死

死者遗体在北海诗布朗再也医院进行解剖后,法医证实此案未涉及刑事成分,而死者是因吸入过量浓烟而毙命。

死者家人在办理领尸手续后,直接前往大山脚武拉必华人公塚进行火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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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加强对付网络霸凌 阿莎丽娜:非限制言论自由

(吉隆坡11日讯)国会下议院今日通过2024年刑事法典修正案和刑事程序法典修正案,旨在加强对霸凌行为,特别是网络霸凌的法律应对。

首相署部长(法律及体制改革)拿督斯里阿莎丽娜昨日指出,这一修正案的核心目标是建立有效机制以防止骚扰、保护社会,尤其是儿童,而非限制言论自由。

新增“依莎条款”

在为该修正案进行二读和三读总结时,阿莎丽娜说,修正条文旨在提供全面保护,以应对数字时代日益复杂的霸凌问题。 

阿莎丽娜特别提到新增的第507D(2)条文,并将其命名为“依莎条款”(Esha clause)。

该条文的设立旨在防止类似悲剧的发生。

她指出,29岁印裔女网红依莎(原名拉结丝瓦莉)在遭遇网络纠纷和大批假账号辱骂后,曾向警方报案并表示会抗争到底,但不堪心理压力,最终在7月5日轻生。

阿莎丽娜表示,依莎在去世前一天曾向警方报案,认为警方会提供保护,但最终发生悲剧。她提到,许多专家指出我国目前并没有足够的法律来应对霸凌及网络霸凌问题。

应对数字时代挑战

她进一步指出,刑事法典中的多个条文,如第503、504、505、506、507、508及509条文,未能充分考虑数字时代所面临的挑战。

以依莎的案件为例,网络霸凌中的侮辱和威胁言论常常是关键证据,但却难以被执法单位有效收集。

根据新增的第507D(2)条文,任何人若意图激怒他人,导致他人自伤或伤害他人,或明知言辞或行为可能引发愤怒并造成伤害,均构成犯罪,定罪后可被判处最高1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并罚。如果受害者因此企图轻生,罪犯可面临最高10年的监禁、罚款,或两者并罚。

网络霸凌文化蔓延

阿莎丽娜还指出,年轻一代已出现网络霸凌文化,部分人通过数字平台隐藏身分,使用假账号或化名进行霸凌行为。

她解释,匿名使得这些人无需承担现实的责任,因此敢于霸凌。

她说,在现实生活中,诽谤和侮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处理,但在24小时不间断运作的数字系统中,隐匿身分的霸凌者却难以追责。

“伤害”定义更明确

修正案还对“伤害”一词的定义进行了进一步明确,考虑到不同个体的心理承受能力差异。

阿莎丽娜指出,有些人能够承受强烈的言语攻击,而有些人可能因一次攻击而无法恢复。法律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确保每个受害者得到公正的对待。

她希望在新法令生效之前,相关部门和父母能够共同努力,让社会各界意识到霸凌、骚扰和网络霸凌的严重性,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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