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移民官强奸泰按摩女案
证人转述受害者被强奸经过

(马六甲9日讯)移民局官员被控强奸泰国籍女按摩师案,首名证人沃拉雅供证指称,受害者透露被华裔男子强奸、口交及在口内射精。

此案今日在马六甲亚罗牙也法庭审理,28岁证人沃拉雅,通过翻译员指出,受害者由小房出来后一脸惊吓,什么都没说,直到她问受害人发生什么事,对方才说离开此处再说。



她说,到了晚上,受害者向同样被扣留的她们4人说,当她进入小房后遭脱衣和强奸的事。

“受害者人说她被华裔男子强奸、要求口交,对方在她口里射精,以及她把精液吐在肥皂盒内,而且对方没用安全套。”沃拉雅回答副检察司依法斯芙的问题时,在庭上指出华裔男子就是在犯人栏的被告。

她说,由于仍在华裔男子管理的范围,她不敢向任何人透露此事,直到其中一名与本地人结婚的朋友,由丈夫担保外出后才报案。

获庇护才说出真相

“事后有两名女警到扣留营录口供,由于还在扣留营和担心被对付,所以当时不敢说出真相,直到前往新山庇护所,才说出此事。”



被告的代表律师是林甘纳登。法官阿末沙查里随后把案延后至5月19日、6月20日和21日审理。

31岁的被告蔡雄杰(译音)面对3项罪名检控,指他今年3月9日下午1时15分,在马六甲马接翁武扣留营强奸32岁泰国籍女子,并强逼受害者口交,以及恐吓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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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团队呈新证据 法院谕令重审杨祖强案

(布城12日讯)霹雳州前行政议员杨祖强被控性侵女佣案峰回路转,联邦法院基于杨祖强律师团队提呈的新证据,谕令将此案移交回高庭审理,以定夺新证据的真实性。

相关的新证据,包括女佣声称在此案中给了假口供,以及对杨祖强的性侵指控并不属实等等。

较早前,杨祖强向联邦法院申请提出新证据,以撤销性侵女佣案的判决。

联邦法院今日审理这项申请,以丹斯里哈米达星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在聆听申请人(杨祖强)的代表律师拿督郑宝德和控方(答辩方)法依沙副检察司的陈词后,一致做出上述裁决。

另二司为拿督哈尼巴和拿督罗扎德丽雅,申请人的其他代表律师还包括拿督拉泽巴星、沙林、罗伟乐、纪伟伦等,代表控方出庭的另一名副检察司则是林伟强。

哈米达星在裁决中指出,申请人是根据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93条文申请提出额外证据,即申请中所列出的5份文件。

他说,这项申请非常重要,因为相关的文件似乎说明了投报者(女佣)给了假口供。

“我们认为这是严重的问题,投报者似乎真的提供了假证,以致对申请人造成严重的不公正,因此,三司批准申请人提出上述5份文件。”

他说,联邦法院也将指示高庭取得与上述5份文件的相关证据,包括(传召)相关证人。

“高庭可采取适当的方式盘问相关证人,并针对新证据或供词发表看法,然后再向联邦法院提交有关的看法,即有关的新证据(文件)和供词可否被采用。”

杨祖强强奸案上诉审讯改至11月25日

杨祖强为霹雳前端洛州议员,他涉及的强奸案件上诉审讯日期已从上个月23日改至11月25日。

然而,哈米达星说,随着申请人提出新证据,因此必需展延联邦法院此前已择定的上诉聆审日,他也谕令此案移交回怡保高庭审理,并择定11月26日在怡保高庭进行案件管理。

回顾本案进展,高庭是在2022年7月27日裁决杨祖强强奸23岁女佣罪名成立,而以拿督哈达丽雅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则是在今年3月1日以2对1的多数裁决,维持杨祖强罪成的原判,惟刑期从监禁13年减至8年,以及鞭笞两下。

根据控状,杨祖强被控于2019年7月7日晚上8时15分至晚上9时15分之间,在其住家的一间房间内犯罪,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长达20年,另加鞭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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