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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令7倡议引负评

(八打灵再也 8 日讯)根据通讯机构Citrine One 的一项调查显示,行动管控令期间,在23个政府宣布的倡议中,共有7个倡议引起负面批评或属于资讯缺失,剩余16个则清晰没资讯缺失及没有引起负面评价。

由Citrine One与社交媒体情报和研究机构SOCIO Intelligence共同进行的这项研究,主要是观察在管控令首阶段中,由政府宣布主要计划的沟通效率和效果。



根据调查结果,在公布执行首阶段管控令后,社交媒体上对该措施的大量错误信息和负面评论共占32%,至于经济振兴配套则获得21%的关注率。

此外,其余在社交媒体上获得广泛回应的事项包括了2019冠状病毒病附加措施(17%)、消毒措施(13%)、卫生部每日新闻发布会(8%)、国家银行暂缓贷款计划(5%)和4个步骤加强经济振兴配套(4%)。

不过,根据调查报告,政府向卫生部追加的1亿6000万令吉预算、动员1000名政府医院的床位以及召回退休的医务人员以支持前线则是在社交媒体上获得最少谈及的事项。

此外,政府部门,特别是卫生部正在很好地管理疫情危机沟通,并且正付出努力,尤其是在涉及确诊、死亡与康复病例情况的数字、评估最新情况和有效性关键数据方面上的每日更新。

Citrine One执行合伙人兼危机通讯首席顾问爱微琳指出,在管控令期间,社交媒体是共享信息的绝佳平台,因为这平台是快速,而且有81%的国人都在社交媒体上,所以社交媒体是一种即时信息工具。



“但是,当关键回应中有多达32%的提及是未经验证的、错误的信息或负面评论时,则值得关注。”

她说,尽管政府努力遏制疫情的措施等是经过验证的信息,但不幸的是,这些新闻是在目前仍处于低调类别。

她认为,必须减少和制止未经验证的信息共享,因为这些信息可能导致不良后果,例如加剧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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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期没戴口罩被控 2人判无罪释放

(实兆远23日讯)两名于行动管控令期间没戴口罩而被控的居民陈明佑(22岁)和何义财(40岁),昨日获曼绒推事庭宣判无罪释放。

他们由木威国会议员拿督倪可汉与阿斯达卡州议员黄天荣作为代表律师。

陈明佑被控告于2021年7月6日,在爱大华圣淘沙花园没戴口罩,触犯国家复苏计划(第二阶段)卫生部总监指令。当时,他正走出其居住的店屋,在门口遭警察开出罚单。除了陈明佑,其母亲和姐姐也在不同日期接获相同的罚单。

何义财则表示从未收过警察或任何官员开出罚单,却接获来自法庭的通知,到法庭面对于2021年7月12日早上10时30分在爱大华司南马花园没有戴口罩,触犯国家复苏计划(第二阶段)卫生部总监指令的控状。

这两个案件若罪成,被告将被判处最高5万令吉罚款或6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三理由提出初步抗议

倪可汉接获投诉后,决定与黄天荣代表两人上庭抗辩。在5月18日的过堂时,倪可汉以三个理由提出初步抗议。

第一、 控状存在缺陷。卫生总监指令指只有在某些情况下,例如拥挤的地方或其他情况下个人不戴口罩,才构成犯罪或不遵循指令。 然而,这两项指控并未说明两名被告不戴口罩的事实或细节。不戴口罩并不构成犯罪或违反卫生总监指令,只有在特定情况下不戴口罩才构成违反指令。

第二、 卫生总监指令非法律,所以“不知悉法律非借口“的法律原则并不适用。行管令期间,卫生总监三不五时发出不同的指令,因此若民众被发现没遵循指令,执法单位理应先劝阻或警告而非直接开罚单。若该人不遵行行警告,则才应该被开以罚单或被控告阻碍公务员执行职务。

第三、 在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法令(第342号法令)下,只有卫生局官员有权开罚单,警察没权力。

基于上述三项法律论点,当天主控官向法庭申请展延案件,以向州卫生局获取新指示。

在昨日,主控官向黄天荣表示已获州卫生局发出的信函,列出存有技术性问题的342法令相关案件,皆可被列为“无进一步行动“案件,因此主控官向推事庭申请将这两个控状撤回,并宣判两名被告释放不等于无罪。

惟黄天荣以同样信函为由,向推事申请宣判两名被告无罪释放,主控官最终也表示不反对,因此推事宣判两名被告无罪释放。

黄天荣对推事庭和州卫生局的决定表示欢迎,并重申与倪可汉持有的立场——即所有人在行管令期间都必须遵守卫生部规定的所有SOP,但我国是法治国家,各方都须遵守并尊重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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